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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乘车年龄若调低 安全措施就当再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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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乘车年龄若调低 安全措施就当再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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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滴滴在乘车规则中增加了自律条款,也相当于是对公众做出的一条重要的安全承诺。现在,距离滴滴添加“自律条款”仅仅过去十个月,又要再次修改规则,有利益驱动之嫌。

滴滴在乘车规则中增加了自律条款,也相当于是对公众做出的一条重要的安全承诺。现在,距离滴滴添加“自律条款”仅仅过去十个月,又要再次修改规则,有利益驱动之嫌。

8月14日,滴滴出行对外公示了未成年人乘车新规则,拟有条件允许16岁以上未成年人单独乘车,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滴滴称,此前收到不少网友反映规则不合理,例如,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已经外出打工,却无法自己使用滴滴;有些孩子外地上学,因为无法使用滴滴,深夜只好去打黑车,出行更不安全。

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总则有明确的规定:18岁以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也可以视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上到18岁期间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智力情况等从事适应的民事行为活动;8岁以下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是说,16岁以上未成年人单独乘车,只要乘车人智力与身体状况没什么问题,并可以获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就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事实上,未成年人乘车必须有成年人陪同的乘车规则,也是滴滴在去年10月主动添加的“新规则”。现在看来,除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给出行者带来不便之外,最大的“不合理”之处,是滴滴“主动放弃”了很大的一块“市场蛋糕”。

但滴滴在去年做出的“主动放弃”,并非失去了经济理性,而是情非得已。众所周知,滴滴在去年接连曝出打车事故,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和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滴滴修改了乘车规则,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未成年人乘车必须有成年人陪同”。显然,滴滴在乘车规则中增加了自律条款,也相当于是对公众做出的一条重要的安全承诺,在当时起到了重新取得社会公众与监管者信任的作用。

现在,距离滴滴添加“自律条款”仅仅过去十个月,又要再次修改规则,有利益驱动之嫌。然而,既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说明还是想要取得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那么滴滴则有义务向社会证明自己在安全措施方面采取了更严格的立场、更可靠的技术,消除了去年信任危机爆发时的所有隐患,足以填补再次修改规则留下的空白。目前能看到是只有“未成年人保护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对于在平台上留有实名信息的用户,只要年龄超过16岁未满18岁,乘客必须设置紧急联系人后才能独自乘车,以便乘车人的亲友与平台一起关注出行状况,随时给予必要的帮助”。而这其实是民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要求。

让社会公众感到不安的消息是,就在8月13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通报称,监管平台近三天的数据显示,滴滴平台上的不合规网约车辆占比超过82%,因此向滴滴发出了“或被下架APP”的警告。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滴滴如果想调低单独乘车年龄,重新占领曾经“主动放弃”的市场,是不是要先将安全措施再调高,才能真正让消费者放心呢?如果连基本的合规工作都没做好,又怎能取信于公众?(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