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新闻网首页 > 深圳新闻 > 图片深圳 > 

@深圳宠物机构 超过7天且未售出犬只,需办理临时犬证

2019-07-20 09:19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2019年7月20日讯 7月18日,“睦犬一号”统一执法日行动在全市正式开启,深圳市、区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针对宠物经营机构开展专项执法。记者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获悉,超过7天且未售出的犬只,需以宠物经营机构的名义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等信息办理临时犬证。

据统计,“睦犬一号”行动当日,全市共摸排宠物经营机构726家。其中,在113家宠物经营机构办理临时犬证576只;在36家宠物经营机构办理犬证信息变更43只;在35家宠物经营机构新办证登记犬只129只。此外,共没收禁养烈性犬5只。

此次“睦犬一号”主要针对宠物经营机构开展执法,主要内容有:结合市场监管局宠物经营机构列表,对辖区内犬只售卖市场、宠物经营店等机构进行摸排、核查,掌握其店名、地址、联系方式、营业规模、犬只类型、犬只数量、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等信息,建立宠物经营机构管理台账;对宠物经营机构进行宣传指导,督促其及时为留置超过7天且未售出的犬只以宠物经营机构的名义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等信息办理临时犬证,对未办理临时犬证的,责令整改;督查宠物经营机构卖出犬只时,对已办理临时犬证的,要与购买人办理犬证信息变更手续,对未办理临时犬证的,要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犬只品种、规格、名称等信息,现场为购买人办理犬证,或督促购买人为犬只注射疫苗。(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文灿/文 廖万育/图 实习生 莫均 通讯员崔嵩)

[责任编辑:施冰冰]

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