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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举报人与“子路拯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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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举报人与“子路拯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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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时很隐秘,仅仅靠监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足以及时发现与制止,尤其需要发动群众,构建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时很隐秘,仅仅靠监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足以及时发现与制止,尤其需要发动群众,构建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深圳之举,不在于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而是要像“子路拯溺”阐明的道理那样,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保的公益事业中去。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将就《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根据该办法,举报人举报后并积极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环境突发事件作出重要贡献的,可获最高奖励50万元。

想必很多人听说过“子贡赎人”与“子路拯溺”的故事。“子贡赎人”说的是孔子的学生子贡赎回了在国外沦落为奴隶的鲁国人,却没有按照鲁国有关奖励的规定,去从国家获得补偿。这看起来是重义忘利的高尚行为,却遭到了孔子的严厉批评。孔子说:“子贡啊,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子路拯溺”说的是一个相反的例子。有一次,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对于子路这看起来有点“贪财”的举动,孔子却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孔子对子贡和子路两个人的评判,似乎有点出人预料,但其间蕴含的深刻道理至今仍富有启迪意义。“子贡赎人”中的子贡,表现了高尚情操,为公益不计个人得失。但是在公共事务中,其实是不能以道德高标或者超乎寻常人能力的标准去要求所有人的。道德自觉或者经济能力达不到子贡那个水准的人,本来也可以在国家制度的资助与鼓励下,参与到公益事业中,使更多人得到帮助。但子贡的示范,实际上是将做公益这件事加上了严格条件限制,变成只有少数人才可以做到的事情。而子路受牛的行为,就像孔子说的那样,通过这件事告诉世人:做好事也是可以有回报的。好人有好报,这样做好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社会风气也会好转。

明白了两则故事中蕴涵着的道理,就能理解,为什么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这样的公益之举,深圳也要予以重奖。诚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侵害到了公共利益,积极举报是公民应尽的权利与义务。而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时很隐秘,仅仅靠监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足以及时发现与制止,尤其需要发动群众,构建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但是,众所周知,举报违法行为,不仅要付出时间和经济上的成本,有时还要面临着人身遭到伤害的风险。所以,在鼓励公民履行公民权利、义务的同时,国家以及相关部门也应创造条件,补偿、奖励公民举报行为,降低公民举报的损失与风险。深圳之举,不在于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而是要像“子路拯溺”阐明的道理那样,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保的公益事业中去。

目前,相关办法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从一开始就参与到这项事关公益也事关个人利益的大事中去,集思广益,为促进深圳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多尽一份力。(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