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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的情绪,法治之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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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的情绪,法治之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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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正在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地铁里,专门设置的普法地铁专列吸引了不少乘客的目光,专列中充满了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元素,许多人好奇地用手机拍照、发朋友圈。

最近,深圳正在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地铁里,专门设置的普法地铁专列吸引了不少乘客的目光,专列中充满了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元素,许多人好奇地用手机拍照、发朋友圈。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而谈及法治,曾在日本发生的“大津事件”很值得关注和说道。

1891年4月,23岁的俄国皇太子尼古拉访问日本,在一个名叫大津的地方,尼古拉被日本警察津田三藏用剑袭击,头部受伤。用今天的话说,津田三藏是一名“爱国愤青”,他这么一闹,让日本的政界大佬都惊出一身冷汗。

在当时,俄国是军事强国,日本还相对弱小,日本社会普遍存在“恐俄病”。尼古拉遇刺,很可能引发两国之间的冲突,因此日本不少政界人士都主张对津田三藏处以极刑,以息事宁人。但时任日本最高审判机构的负责人儿岛惟谦却极力反对,认为这样做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司法独立原则,“既无明文规定,就不能草率判处死刑。应该坚持原则,拒绝向政治压力屈服。诸君,捍卫司法独立,舍我其谁?”

因为儿岛惟谦以及伊藤博文等人的坚持,尼古拉遇刺事件最终还是依照日本的法律处置。为了安抚俄国人,明治天皇专门前去旅馆看望尼古拉,并陪同他回到俄国军舰,这起外交事件就此平息。按理说,用超常规的方式处理一个小小的“爱国愤青”不是什么难事,但日本最终的选择是:宁可冒两国交兵的风险,宁可让天皇屈尊赔罪,也要坚定地捍卫法治!

是否拥有足够的法治精神,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所谓法治精神,就是一事当前,首先要从法律而非其它方面考虑问题。分析和评判一起事件,首先应该关注的是法理、是证据、是程序正义,而不是廉价的情绪。从“大津事件”中不难发现,情绪是法治之大敌,也是妨碍一个国家走向文明之大敌。按情绪办事往往很痛快,也很简单,但这种以害法为代价的“痛快”,却会严重阻滞一个国家的文明进程。

[责任编辑:高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