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广东最低工资,涨了!
2021-11-26 21:12 来源:宝安残疾人就业
工作虐我千百遍,我待工作如初恋
每个月最开心的时刻
莫过于工资到账的时候
那种满满的幸福感和成就感
一下子就让人觉得
上个月的努力值了!

而关于工资
今天小白更是有重磅消息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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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官宣:
12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仍旧保持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广州(2300元/月)、深圳(2360元/月)
广州及深圳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1900元/月
执行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1720元/月
执行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1620元/月
执行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小时
*根据湛江市近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湛江市从执行四类标准调整为执行三类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另外,《通知》也明确要求
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这个最低工资标准里
可是不包括加班费及其他津贴的哦!

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费、津贴
《通知》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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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公司没有按照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执行
你也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
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哦!

终于等到广州最低工资
从2100元/月涨到了2300元/月
但有些小伙伴可能会想:
“我领的又不是最低工资
它上不上调和我没关系”
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有什么影响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
同时,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01
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工资上涨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的工资也会跟着上涨。
02
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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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带薪休假员工休假工资跟着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带薪年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04
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高
根据广州现行规定,失业人员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增长。
05
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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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如所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你得到的劳动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07
领取经济补偿金员工工资上涨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经济补偿金也将提高。
08
领取赔偿金的员工将受益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基数至少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赔偿金也将提高。
你问我答
Q1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A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Q2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A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此次调整,首次推动将不完全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Q3
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A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Q4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A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Q5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项目?
A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Q6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A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参考本地区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个人需承担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Q7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
A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来源于:广州本地宝、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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