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拟修订户籍迁入规定,涉及人才要求、社保积分……
2021-05-26 18:06 来源:龙岗发布

5月26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显示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
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

扫描下方二维码
可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与此前深圳落户规定相比
此次新规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修订

1
调整迁户渠道
将59号文中人才引进迁户、政策性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积分入户四个入户渠道整合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随迁入户三类。
其中,积分入户具体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投资纳税积分入户三个类别。
2
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
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3
完善政策性入户条件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4
修改计生和守法要求
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5
加大造假惩处力度
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6
调整部门分工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各部门职能分工。
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
可在2021年6月3日前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3室,联系电话:88128994、88125735(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邮件将修改意见发至邮箱shc@fgw.sz.gov.cn。
有关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或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前往官网查看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责编:龙岗融媒(首席编辑 徐海燕)





点亮在看,让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