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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点】“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启用增值税税种?”

2021-03-01 18:26 来源:深圳南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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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为您精选了纳税人最关心的每日咨询热点问题,供您学习参考!

01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启用增值税税种?

一、企业选择【企业登录】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税种启用】

二、点击【设置启用日期,设置增值税启用日期,点击【确定】

三、点击【启用】,系统弹出提示“确定启用全部税种?”,点击【确定】,税种启用成功。

注意:

①纳税人可以选择启用日期为当季度或上季度第一天;

②如果选择上季度第一天启用税种,则注意需电子税务局“应申报信息”栏目或“往期申报”栏目显示需要申报的税种;

③税种启用日期不能早于纳税人登记日期所在季度第一天;

④如果纳税人的增值税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四类税(费)种均为已核定(未启用)状态,一旦启用增值税税种,其他三项税(费)种将同时启用。

02

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票种核定”或“超限量购买发票”业务前是否需要先抄税?

不需要。

03

申请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时,请问“结报期限”是税款所属期还是税款实际解缴入库税款的日期?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中“按年据实清算”按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解缴入库税款对应手续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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