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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四个目标和十大举措,率先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2021-03-01 13:54 来源:深圳特区报驻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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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广东大厦三楼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法院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麦教猛表示,《实施方案》围绕“竞争优先、和而不同、持续发展”三个原则,聚焦“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健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四个目标,明确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十大举措。

这十大举措是: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成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提升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机构竞争监管水平、营造公平便利的准入环境、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大力倡导国际合作和全社会竞争意识。

  率先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麦教猛介绍,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明确:一是健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在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率先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二是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公证等形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优化审查机制,强化政策制定部门的自我审查责任,完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抽查、举报回应等工作制度,先行探索由市场监管部门与政策制定部门会商会审开展竞争审查的工作模式。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码

麦教猛指出,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明确: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关切的行业垄断、企业垄断、地方保护、区域封锁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精准重拳出击,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付出代价。二是突出执法重点。针对平台经济、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坚持创新发展与依法规范并重,完善公平竞争规则,提升监管执法的精细化和有效性。三是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推进“大数据+监管执法”,完善线索获得渠道,构建监管网络;破解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标准差异问题,加强案情会商、案件通报及工作交流,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高效衔接。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麦教猛强调,公平准入是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实施方案》明确:一是推进市场领域“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对包括港澳投资者在内的外商投资者,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进入市场。二是推动形成公平统一、开放衔接的市场准入规则。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难题。三是全面提升准入便利化水平。推广“银政通”服务,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就地受理以及远程办理。推动简化版商事登记公证文书试点改革在大湾区复制推广,持续激发湾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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