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融局约谈14家“类金融机构” 严防经营贷违规入楼市
2021-06-03 11:01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圳市金融局约谈14家“类金融机构” 严防经营贷违规入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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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6月3日讯  (汤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6月2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对辖内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富德、企联、金赢信、大信、亚联财等5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

一场“经营贷”风暴,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和典当行等等“类金融机构”的楼市融资花样大白于天下。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深圳大概有8万名左右的“类金融机构”从业者,要促进房地产的平稳健康发展,严控打击该类机构的违规“输血”势在必行。

6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文明确指出,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应提前结清相关业务,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其他可疑线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并提醒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审慎开展“赎楼担保”业务及涉房地产“委托贷款”业务。

同样发出严控信号的还有央行与广州。

6月1日,央行发布《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参照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对于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定义,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州则在6月2日也下发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

针对近期严打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举措,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控制深圳楼市最重要的是解决杠杆问题。这需要形成精细化的操作规程、定期巡查,夯实金融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这个主体责任要月月落实、年年考核,还要在各个机构间持续不断地分解和落实。比如,人民银行地方机构、银保监、证监局、地方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如何进行有效分解和合作;既要关注大银行,也要关注中小银行等。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才能见到实效。

对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表示,未来将持续秉持严监管、防风险的监管思路,结合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等措施,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行为。


[编辑: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