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食药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2022-12-08 09:45
来源: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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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食药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8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办法》将于2023年1月起施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来访、互联网、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形成接报记录。

据悉,公众举报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药品,或者未依法进行许可、备案的食品药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出租、出借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产品批准注册文件的;使用禁用、未经批准的原料及其他物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及其他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药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包装不符合质量安全规定的食品药品,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产地、冒用厂名、厂址、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八大类。

举报查证属实对举报人进行分级奖励

奖金奖励分为两个等级: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的具体、明确违法事实,并提供了相对应的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一级举报,给予一级奖励;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的基本违法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二级举报,给予二级奖励。

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罚没决定且有五千元以上罚没款实际入库的,一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二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一、二级举报奖金额最高皆不超过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人只提供线索,但未提供证据,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决定不予立案查处的,不予奖励。

内部人员举报最高按30%奖励

对于内部人员的举报,《办法》也明确了奖励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查证属实,属规定范围违法行为的内部人员举报,一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二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办法》提到,鼓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电话,鼓励内部人员通过拍照、录音、录像、书证、物证等方式举报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对查证属实的,企业进行自我纠正整改,对举报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并保护举报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已经作出罚没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罚没款入库,或者因违法行为轻微,被举报人及时纠正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违法,但决定不予立案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法》明确,一级举报奖励300元,二级举报奖励1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最终判定为食品药品刑事犯罪的,将给予不低于2万元奖励。

[编辑:朱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