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确认“E”完成 前海法院涉港澳案件审理再提速
2022-07-31 17:2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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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确认“E”完成 前海法院涉港澳案件审理再提速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31日讯(记者 张玲)为进一步便利涉港澳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前海法院探索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实现涉港澳案件审理再增速。

身份确认“E”完成

前海法院制定《关于简化港澳诉讼法人主体资格司法确认的办法》,明确涉港澳诉讼中,当事人可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澳门法务局商业登记讯息平台,查询港澳法人主体资料提交法院,替代港澳法人主体资格材料公证和转递手续,实现涉港澳案件法人主体资格“e确认”,2022年6月以来,已在4件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该机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前海法院还制定《关于域外诉讼主体在线视频见证办法》,规范了线上见证授权委托等诉讼手续,实现涉港澳案件授权委托“e见证”,便利域外当事人参加诉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前海法院适用在线见证当事人身份与授权行为476人次。

文书送达双提速

前海法院积极运用电子送达破除“空间”壁垒,引导港澳当事人选择“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链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诉讼文书,充分运用全国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与港澳法院在线相互协助送达司法文书,有效缩短跨域送达所需时间。

与此同时,制定《关于涉港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转交送达的实施细则》,规范当事人、律师转交送达的启动方式、所需材料、效力认定等内容,鼓励审判团队积极适用转交送达,有效利用转交送达减少跨域送达中间环节,提升诉讼效率。

审理程序再增效

前海法院还制定完善《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的若干规定》,列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正面+负面”类型清单,科学合理界定适用范围。依据案件繁简情况,在立案环节强化识别、准确标识与分流。

在程序转换规范方面,前海法院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向各方当事人明确告知审理程序的适用,如当事人提出异议则依法严格审查,确保涉港澳案件审理“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涉港澳案件2008件。

[编辑: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