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普法|建筑施工未经许可超时作业产生噪声,最高可处以十万元罚款
2022-07-29 20:16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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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普法|建筑施工未经许可超时作业产生噪声,最高可处以十万元罚款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29日讯(记者 叶梅)你是否也经历过下班后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家,洗完澡正准备进入梦乡,却被附近的施工噪声吵得无法入眠?如何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降低建筑施工噪声,减轻对市民的干扰,一直以来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部门的管理目标。

当前,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创新使用“远程喊停”“直播执法”模式严厉打击夜间超时施工的违法行为。那么,建筑工地如有客观需求需要连续作业,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第七十七条第二项提到,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实施查封、扣押:(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拒不改正的;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二)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的。(文中视频及图片由生态环境局提供)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