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中医大师”虚假广告博眼球 市场监管部门突查重罚二十万
2022-07-15 09:1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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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中医大师”虚假广告博眼球 市场监管部门突查重罚二十万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14日讯(记者 胡津玮)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鹏监管局接到市民的投诉电话,称自家的老人被一家打着“中医大师”的旗号的诈骗团伙骗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立马出动展开调查。

(供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墙上贴有“张必清奇经疗法”专题宣传墙纸海报,介绍奇经疗法简介、疗程项目收费及奇经疗法创始人张必清教授资历。奇经疗法的介绍内容写有“《奇经疗法》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百项临床诊疗技术项目”。展示张必清资历画像的其中一处写有“红船映初心,奋进新时代,时代楷模——张必清”,文字上方附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另一处写有“领航新时代·共和国之子”,文字旁附有国家领导人画像,同时以“中国邮票”的样式展示张必清、袁隆平、钟南山在内多位人物形象。

(供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主要涉及以下几项行为:发布虚假广告,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布的历年时代楷模无名为“张必清”人物,中国邮政发行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邮票没有人物形象的邮票,张必清早在2013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未取得行医资格,张必清“中医大师”履历涉嫌造假;广告中使用了国家领导人形象;在非医疗广告中使用了医疗用语,称奇经疗法是临床诊疗技术项目,并对诊疗的技术手段作了详细介绍;违法使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412号)》,该标志已核准登记为特殊标志,登记人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当事人使用该标志不符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中“不得用于商业广告”使用要求。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200000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撤下涉案宣传广告。

(供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称,广大经营者要合法合规地营业,守住产品营销的底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欢迎市民积极主动监督,如有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厉查处。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