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帮助被执行人修复社会评价
2022-05-31 17:21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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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帮助被执行人修复社会评价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5月31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近日,在龙岗法院的一宗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某公司听从法官规劝,于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龙岗法院向该公司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证明其已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帮助其修复社会评价,为其良性生产经营清除障碍。据悉,这是深圳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原来,某公司因著作权纠纷被起诉,在经历一审、二审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向原告支付相关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岗法院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执行法官对公司负责人陈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向其深入释明拖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会面临的不利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陈某听从了法官的规劝和建议。

龙岗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执行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在信息化的今天,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一旦涉诉,都可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记录。即使当事人和解或者主动履行完毕,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更新。被执行人一旦被强制执行,会对其征信产生不利影响,无论个人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还是企业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都会因征信负面记录而大大降低成功率,个人更可能在求职时遭到用人单位拒绝。

龙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主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是龙岗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一方面,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不仅能够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体现了法律权威,更能避免因强制力介入所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节约了司法资源。

另一方面,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是其诚信守法意识的体现,向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肯定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表现,将为其今后在行政审批、招投标评审、信用评价、授信融资等方面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最大限度为被执行人经营发展扫除信用障碍,是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

接下来,龙岗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民事执行新机制,推动更多被执行人思想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转变,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编辑:叶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