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普法课堂 | 防疫宣传公益使用冰墩墩是否构成侵权
2022-03-0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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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普法课堂 | 防疫宣传公益使用冰墩墩是否构成侵权

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开幕以来,奥运会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近日,受疫情影响的深圳福田、南山、龙岗等区上新了“防疫版”冰墩墩,制作冰墩墩核酸检测贴纸受到居民欢迎,一捅一墩!深圳市民做核酸拿到了“冰墩墩”贴纸。

2022年3月1日下午,郑某向奥委会举报,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违规使用2022年奥运会吉祥物“冰墩墩”。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回复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冰墩墩”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因为防疫需要使用“冰墩墩”是否侵权呢?冰墩墩和雪容融作为北京冬奥吉祥物,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无论是免费向完成核酸检测的居民发放贴纸,还是在防护服上绘制图案,“防疫版”冰墩墩都不属于“为商业目的”,也未对冰墩墩标志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并不会衍生违法行为。

不过,律师提醒,“冰墩墩”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可能构成侵权。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使用“冰墩墩”形象均应获得许可方可使用。

[编辑:翁任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