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召开《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2021-11-16 17:39
来源: 深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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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召开《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自2008年在全国率先施行以来,有力推进了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与《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为适应新时代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圳市司法局修订形成了《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司法局拟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30就《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30(预计)

  地点: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1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三、听证内容

  对《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

  四、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首席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三)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五)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拍照,不得喧哗、鼓掌、哄闹、随意走动、接打电话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的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听证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在2021年11月16日前向我局提交报名申请。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应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0室(邮编518000)(信封封面请注明“《指标体系》听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应邮件发送至zhangjq@.sf.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指标体系》听证”字样)。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2)。

  六、听证代表名额和确定

  根据相关要求及场地情况,参加听证会的人数确定为8人,我局将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一旦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代表的,须为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四)请参加听证的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具体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会议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0室

  联系人:张洁卿

  联系电话:83053863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编辑:翁任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