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 8月20日,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首期实习项目圆满结束,为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实习项目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书写了浓重的一笔。
据悉,2021年6月,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及深圳大学三方合作建立了深圳市首个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基地自建立以来,合作三方积极交流,在疫情期间开展在线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并推动落实“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首期实习项目。

7月上旬,深圳大学法学院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派驻了7名在校实习生,轮流参与法治社会实践,充分体验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执法工作。
在环境资源法庭,实习生们一线接触涵盖环境与非环境类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参与司法文书撰写、案卷核对、庭审旁听等工作,并开展案例研讨、论文评析及调研论文撰写;在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实习生们跟随执法人员参与日常执法全过程,如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建筑工地、信访投诉处理等,全面体验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参与法院及行政机关的法治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丰富了实习生们的暑假社会生活,更开拓了实习生们的学习视野,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表现的好学、笃行、务实的态度表示肯定,并希望持续加强研学交流,将实习期间所学运用于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为环保法治“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贡献自身力量。
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首期实习项目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然而对于“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而言,本次实习仅仅是一个开始。下一步,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及深圳大学将继续推动“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深入合作,不断融合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优势、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实践平台和环境资源理论研究领域人才资源,深化“环境司法实务-环境执法实践-环境法学理论教学”的交流互动新模式,实现环境法学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力争产出具有深圳特色的学术理论和调研成果,将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打造为人才培养、专业实践和学术研究的孵化器,为我国环境法治教学研究发挥积极作用,为完善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提供智力支撑,共同促进深圳环境法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