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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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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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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红,女,2001年11月转业,现任深圳市中院监察督查室主任,该同志19年如一日,在平凡岗位上彰显军人本色,成长为深圳法院退伍军人排头兵,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入选深圳政法群英榜,其个人事迹先后被深圳卫视“第一现场”、《深圳晚报》广泛报道。

一、从转型到精英。转业到地方后,吴丽红同志迅速转变职

业角色,从法警支队的内勤开始做起,吃苦耐劳,很快就把法警队的日常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由于工作出色,她被调任政治部从事干部人事工作。面临全新的领域、全新的工作,工作要求高,专业性强,她自觉弘扬部队的不怕难、能攻坚的传统,她夜以继日把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文件读懂学透悟深,虚心向领导求教,向老同事学习,发扬勤思善学、不怕吃苦的精神,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不到半年时间,就成为干部处的业务骨干。2016年,吴丽红被提拔为监察督查室主任,她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专业能力成为纪检监察战线的“办案专家”。2017年在办理一起受到上级法院高度关注的法官失职案件时,为排除案外因素,吴丽红主任组织全室精锐力量,奋战两个月,集中排查了涉案法官可能存在的接收利益输送、受到过问干预案件线索,排除了案外因素影响、受贿失职的可能,通过精准划分责任、准确定性量纪,将案件办成了铁案,受到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领导高度肯定。2019年协助中纪委办理的一宗案件得到了中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来信肯定。

  二、从“门外汉”到“顶梁柱”。

吴丽红在干部处工作期间,承担了深圳中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重要工作,吴丽红专门建立人大代表接待室和联系专线,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短信等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开庭等各类信息3.5万余件次,组织代表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见证执行”、信访听政“直通车”等活动819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汇报会、旁听庭审、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484人次。在她负责代表联络工作的期间,市中院工作报告通过率都在93%以上。

司法改革是块难啃的硬骨头,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时任副处长的吴丽红迎难而上,带领干部处的同志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深入到司法审判、队伍管理、司法保障的每一个角落,获取第一手资料,查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反复研究论证,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启法官职业化改革。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完成了《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深圳市法官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的起草与实施。完成了全市两级法院1132名法官的选岗工作,完成1072名法官的薪级套转。

在担负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中,由于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体力透支,精神压力大,她患上美尼尔式综合症。她带病坚持工作,强忍着头晕的痛苦,一心扑在工作上,展现了顽强拼搏的军人作风,为深圳市司法改革做了突出贡献。2014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门播出了《深圳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出台》的新闻,全国先后有700多家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来深圳中院学习考察司法改革工作经验。2016年1月,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三、从本色军人到法院骨干。

15年的军旅生涯,锻造了吴丽红刚强的性格、严谨的作风、任劳任怨的品质。她以坚定的执行力和学习力,以军人的拼劲、狠劲、韧劲,一路进步,一路成长,完成了军转干部到法院干警的转变。她不管在法警岗位、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岗位,还是担任监察督查室主任,她始终不忘初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平凡岗位上无私奉献,始终牢记使命,聚焦司法政务工作,永争一流,锻炼成长为深圳中院出色的思想骨干、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她坚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从严教育管理下属,处处身先士卒,严于律己,在全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口碑。她以“军旅生涯苦中有甜,吃苦是一种境界,奉献是一种胸怀”的情怀,推动深圳法院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牵头修改《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办案责任追究部分,制定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组织编印深圳法院《廉政工作手册》,为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全面指导和依据;组织深圳法院开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取得深圳地区参与率100%,平均成绩97分的优异成绩,组织工作得到省院的通报表扬,深圳法院代表队进入决赛并获得三等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取得了党廉考评全市前5名的好成绩。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鹿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