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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27 11:21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和整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集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集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直面存在问题,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引领企业科学、稳健、高质量发展。

(一)统一思想,增强整改自觉

集团党委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19年12月18日收到反馈意见当天下午,党委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程步一同志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逐条对照市委第八巡察组《关于对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集团党委班子一致认为,市委领导讲话非常及时、要求明确,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大家方向明确、任务清晰,诚恳接受、全部认领,保证照单全改、彻底整改。12月23日,集团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强调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靠前指挥、牵头整改。12月25日,集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集团系统各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巡察意见、深化整改认识、高效完成整改。12月31日,集团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深化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逐级动员,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集团党委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集团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抓实各项整改工作。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同步成立相应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铺开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领导、整改步骤、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涵盖四个方面18类问题52项分解任务的工作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可量化、可督导。

(三)推进落实,加强工作督查

集团党委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一体推进集团总部和16家二级单位的问题整改。建立集团和二级单位党组织班子会议第二议题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其中集团党委会专题研究10次,16家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合计70次。建立巡察整改情况每周一通报机制,整改办公室密切跟进整改进度,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每周反馈整改进度情况。建立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推进机制,班子成员按整改分工分别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整改措施条条能落实、整改事项件件有结果。按照“逐项整改、对账销号”要求,加强督办力度,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部门)发出《巡察整改督办函》5份。

经过集中攻坚,集团党委解决了一批制约发展的难点问题,建立了一批引领发展的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例如,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推进“党建+”模式,从“党建+生产经营”等七个方面建立起党建引领企业发展的有效机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正风工程”,在标准、制度、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从根子上管好“三公”经费;针对企业管理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优化招标流程和规则,建立全周期计划节点考核奖罚机制,有效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巡察反馈的18个问题中,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的15个,基本完成整改但需持续巩固的3个;在分解的52项任务中,已全面完成整改的46项,完成率88.46%,基本完成但需持续巩固的6项。同时,制订或修订各类规范性制度53项,其中党的建设类13项、公司治理类6项、行政后勤类4项、人力资源类7项、经营管理类6项、工程管理类7项、成本合约管理类10项;督导二级单位健全制度247项,形成上下联动、刚性约束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封堵了制度漏洞,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质量。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仍有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以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引领谋划企业战略发展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出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做实第一议题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和个人自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集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让党旗飘扬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前线,把发挥党组织作用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尺。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下基层“蹲点指导”复工复产,组建由161名党员骨干组成的32支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选派三批共14名党员干部深入到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驻点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集团系统疫情防控保持“零确诊”“零疑似”,在建21个重点项目复工率达100%。二是提升引领谋划企业战略发展能力。围绕“加快业务模式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主题,召开集团2019年务虚会,确定2020年为集团“提质增效年”,提出六大方面20条发展举措。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下行压力,及时召开“打造集团核心竞争力”专题务虚会,深度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历史机遇下,发挥集团“基础设施+科技园区”全产业链优势的战略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启动编制“十四五”战略规划,引领集团未来五年发展方向。三是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意识。出台《集团2020-2022年滚动经营计划》,预计2020年可实现总资产817.97亿元,到2022年将达1002.39亿元,实现千亿集团目标。作为执行单位之一,成功举办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并获得市政府确定作为2020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唯一执行单位,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跻身深圳23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行列,大力拓展市场化代建业务。获得市政府确定作为5G多功能智能杆运营主体,承担全市多功能智能杆及配套资源统一运营和维护职责,全力打造深圳智慧城市基础运营商,助力深圳建设“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

2)针对“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不够”的问题整改。一是构建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机制。出台《关于推进“党建+”模式的实施意见》,从“党建+依法治企”“党建+战略决策”“党建+生产经营”“党建+人才工作”“党建+联合监督”“党建+群团建设”“党建+企业文化”等七大方面,树立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成效的工作导向,促进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二是深化党建“品牌项目”创建。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考核验收及2020年度基层党建“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起,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改为“品牌项目”,围绕集团三大平台业务功能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一企一品”建设。组织2019年度15家二级单位“书记项目”验收工作,已收集自查报告,下一步将集中力量实地验收。将“品牌项目”建设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考核,强化成果应用。三是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密切与福田区福田街道、宝安区西乡街道、光明区光明街道、深汕合作区等辖区党组织沟通协调,争取更多公共服务项目入驻党群服务中心。大中华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已协同楼宇党委(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报告会、心理咨询辅导、党代表接访等活动。云智科园党群服务中心、金港大厦党群服务中心、深汕湾党群服务中心、广安(深圳)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立足服务产业园区和商务楼宇企业,引入政务服务系统,开展便民服务。2019年投入使用的5个党群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参观学习297批次11205人次,举办活动282场次,参加活动10750人次,有效发挥政治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作用。

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会议列席人员对人事议题进行表决等情况”的问题整改。一是明确权责边界。完成将党建内容写入集团和二、三级企业章程,健全各党组织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清单,实现“党建进章程”和“两规则一清单”全覆盖。二是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强化对“党建进章程”“两规则一清单”等制度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分三批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针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和纪要规范要求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纪要向集团党委、纪委报备制度,跟踪督查“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发现问题。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重点人群监管等没有具体细化的制度措施”的问题整改。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列入第一议题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明确各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巡察整改期间,集团党委专题学习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出台《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对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工作内容、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规范管理。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按照《新闻宣传信息稿件采编规范指引》管理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严格管理报告、论坛等各类活动,集团意识形态领域“零事故”报告。

2.着力解决“党的建设仍有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5)针对“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近三年学习年初无计划、年终无总结”的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巡察整改期间,集团党委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集中学习3次、专题研讨1次。二是增强学习计划性。印发《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情况总结及2020年学习计划》,及时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明确新年度内12个月具体计划安排。三是跟踪督促二级单位党委落实要求。推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在3个二级单位党委全面规范。

6)针对“路桥党委任期届满逾2年未换届”的问题整改。一是及时督促路桥公司党委研究制订《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提出新一届领导班子设置、选举产生程序、方法和步骤等,经集团党委审批和指导,路桥公司党委正积极推进筹备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及时梳理基层党组织班子任期情况,对任期届满党组织提前6个月发函或电话通知提醒,确保按期换届。

7)针对“深规院党委党费管理未设立财务账目”的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党费专项审计,逐笔核对党费支出,审查费用报销凭据及相关附件。二是建立各党组织党费专项账本,实行专人专责管理党费,明晰党费管理职权,加强账目归档管理,做到情况清、账目明。三是加强党费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已组织深规院党委4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属国企党务工作人员轮训班,重点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升工作水平。四是修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增“党费使用流程图”,从制度上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工作。

8)针对“深广等3个二级公司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存在由他人代写入党申请书、培训不合格仍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即转正等现象”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排查发展党员情况。经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排查,他人代写入党申请书为深广公司党委所属支部1人,培训不合格仍吸收预备党员为路桥公司党委所属支部1人,预备期未满即转正为深规院党委所属支部1人。二是督促3个二级党委抓实整改。深广公司党委已取消代写入党申请书人员预备党员资格;路桥公司党委已对初次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安排补考,补考成绩合格(71分),并通过党员“一帮一”理论辅导机制,督促其提升理论水平;深规院党委已对预备期未满即转正人员重新进行党支部复议和党委审批。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组织集团77名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市党建专家对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进行宣贯,以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引以为戒。

9)针对“部分党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存在会议原始记录与纪要不一致、时间前后矛盾等情况”的问题整改。一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集团党委《党支部工作方法》,出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量化指标体系》,细化35项量化评价指标,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基本阵地等六方面对党组织生活提出标准化指引。二是全面督导党支部“三会一课”。每季度一次发布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指引。每周一次通报集团系统53个党支部使用“智慧党建”系统、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巡察整改期间,共通报23次。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双月一次开展党务工作者学习交流会,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针对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议纪要记录事项进行宣贯,提升党务实操能力。

3.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体制不够健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够到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1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制定干部交流、人才培养、人事回避等相关配套制度”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梳理《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2018年修订)》落实情况,特别是人事回避要求落实情况,完善严格执行回避要求的检查机制。2019年12月,选聘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过程中,报名人选(时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在动议、推荐、考察、请示环节全程回避,党委会决策该议题时由集团党群工作部汇报。二是针对深规院党委会议记录人未按规定回避涉及其本人提拔议题的情况,督促深规院党委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人事回避等具体措施。三是完善干部交流、人才培养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梳理集团《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情况,加大落地见效力度,研究起草《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选聘方案》。

11)针对“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梳理、自查2016年来干部选拔工作的原始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公示记录,对巡察反馈2016年的有关问题进行逐个剖析,开展选人用人业务培训。二是全面强化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2018年修订)》宣贯执行,建立选人用人会议纪要单独审查报批机制,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前制订选聘方案,操作中动议、推荐、考察程序,任前公示时间自党组织讨论决定次日起算等要求。

1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出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规定集团领导、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含干部离深或离开驻地)的事前请示(报备)、事后报告、年度集中报告等事项和办理流程。已对集团系统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事前请示(报备)、事后报告情况完成全面自查,并完成2020年度集中报告填报工作。

1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梳理近年来集团系统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开展集团《出国(境)管理办法(2017年制订)》执行情况再检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提醒,完善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并做好台账管理,对因公出访事宜,严格落实制度中“不得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办理公务”的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要求,对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实施任职办理与证照收集“双同步”。四是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建立集团干部出国(境)电子化台账,提高出国(境)审批、登记、查阅、管理效率。

14)针对“对二级公司人事工作缺乏监管”的问题整改。一是修订《集团公司与所属二级企业权责划分表》,增加对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和二级单位之间员工流动等事项备案管理规定。二是督促7家二级单位加快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现已全部完成并推动实施。

15)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整改。对已存在的会议记录进行再排查,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通过如实补充记录方式进行完善。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强化干部人事议题的规范记录和定期复查,确保议题审议时与会党委委员讨论和表态内容均逐个记录、全程记录。

(二)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4.着力解决“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6)针对“集团党委对2019年市委部署的‘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没有具体举措,也未督促下属企业按照集团‘两个责任’清单抓好落实”的问题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定方案。出台《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厘清党组织三大责任主体和17条主体责任内容、纪检监督机构五方面监督责任内容和8条细化措施,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委监督小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导严查处。与集团各部室、二级单位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晰责任内容。开展“正风工程”,结合节假日及疫情防控等重要节点,组织两批次督导工作,印发《加强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集团纪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治工作的通知》,敦促各党组织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建立集团纪委电话值班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狠抓“四风”问题整治,突出整治重点时期、重点任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上下联动抓落实。督导二级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订和落实作风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利用自有平台广泛宣传廉洁知识、设置“廉洁信箱”畅通作风问题反映通道等方式,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7)针对“以文件、会议抓工作落实现象仍较突出”的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印发《关于改进办文办会和调研工作作风的通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同时改进内部工作沟通方式,畅通沟通渠道,推行领导包点督办、下点服务,紧急公务随时以电话、邮件、微信、QQ等电子方式沟通协商,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提高会议质量。进一步减少会议数量,提升决策效能,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议题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充分利用视频会议方式提高会议效率。三是强化督办落实。专人督查督办会议议定事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包括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而新增文件和会议在内,集团总部发文150件,同比下降27.5%;召开会议11次,同比下降6%。16家二级单位平均发文23件,同比下降8%;平均开会11次,同比下降9%。

18)针对“基层调研多是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听取汇报,实际发现和解决问题少”的问题整改。一是优化调研方式。深入项目一线、走访工程现场,强化调研问题导向,切实掌握了解基层心声诉求。巡察整改期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免租金、项目拓展等主题深入项目现场调研33次。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梳理汇总调研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案、责任人、时限和具体措施,提升解决问题的效果。

5.着力解决“公款旅游、公物私用等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19)针对“违规使用公款参观景点”的问题整改。督促路桥公司纪委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2人,清退违规参观景点费用18956元。同时,以此为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廉洁警示教育,路桥公司党委已向下属15个党支部发放党风廉政教育光碟、海报、视频等,在OA公告栏发布纠治“四风”问题的通知。

20)针对“公务油卡异常加油”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排查集团总部和二级单位公务油卡使用情况。集团公司1张公务油卡异常加油14次涉及的5287.58元费用已足额清退。另有4家二级单位存在公车私用情况,共清退加油费25907.94元,辞退违规司机1人。二是召开廉洁恳谈会、发送16份廉洁提醒函、发放逾百本廉洁学习书籍,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和管理,督促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集团和15家二级单位都相应出台公务车及加油卡管理制度。

6.着力解决“办公用房用车标准和费用过高”的问题。

21)针对“办公用房和住房租赁费用高”的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印发《关于统筹安排二级单位办公场所的通知》,已明确管廊公司、投资公司、深信投公司、基金公司等租赁费用高的4家二级单位退租,改为租用集团开发的租赁费用低的办公物业,每年可节约租赁费用约1380万元。二是清理空置保障性住房。58套空置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完成退租处理。三是规范外派人员住房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外派人员驻地住房租赁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3月起,各驻地单位不再为集团外派人员提供租赁住房,改为按照规定的面积和租金标准,每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外派人员自行解决住房。四是规范二级单位办公用房标准。出台《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指导意见》,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以及单位配套的服务用房、业务用房、设备用房、员工食堂等场所面积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从年度财务预算中严控办公用房费用支出。

22)针对“租用车辆数量多标准高”的问题。一是规范公务车辆配备。出台《关于规范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核定公务用车数量、标准和费用,从严从紧规范公务用车配备,有效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整改后压减开支约308.90万元,压减率14.28%。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集团和15家二级单位都已健全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公务用车、油卡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侵占、私用公务油卡等违规现象。三是及时排查整改。督促东部公司、海洋公司、深广公司停租大排量用车,按规定标准重新核定车辆配备。经整改,集团系统共停租公务用车17辆,其中大排量用车7辆。

7.着力解决“薪酬预算外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

23)针对“除薪酬预算内奖金福利外,集团及部分二级公司还以‘定额消费卡’等方式,变相预算和列支年节福利费和置装费”的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有关福利发放情况,制订《年节福利费和置装费清退方案》,集团总部和9家二级单位的涉及人员共清退款项165.51万元。同时,已将2019年预算外福利费纳入年度薪酬总额,并从2020年起将原薪酬预算外的福利费用全部纳入年度薪酬预算总口径。

8.着力解决“食堂费用过高管理混乱”的问题。

24)针对“经抽查发现,海洋公司食堂没有建立采购‘进、销、存’制度,费用超标准严重”的问题整改。一是出台《集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与食堂运营商谈判后实现餐标下调21%,仅集团总部食堂每年节约费用116万元。二是组建食堂管理委员会,加强食堂费用监管。督促海洋公司制订《职工食堂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食材采购“进、销、存”规范要求。三是指导其它4家开办食堂的二级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堂管理制度,餐标不超过集团标准。

9.着力解决“监督分散乏力存在失位情况”的问题。

25-26)针对“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尚未形成监督合力,监管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出台《下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明确二级单位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委派路径、权责等事项;修订《派出监事管理办法》,制订优化派出监事队伍结构专项工作计划,完善监事任职资格、工作范围等内容,从制度上推动队伍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提升。二是加强监督工作培训。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等形式为集团所属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专兼职监事及相关监督工作人员近60人开展培训,提供党的纪律建设、监察法详解、财务管理与审计、企业战略管理等网络课程,已累计开展培训3期、视频课程38个。同时组织学习有关纪检监察及监事会方面专业书籍,进一步提升集团纪检、监事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大监督体系运行机制,注重联合监督。将监察专员工作与纪检监察、监事会工作整合统一,通过联合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开展异地企业专项调研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物业租金落实情况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7)针对“外派监事、下派财务人员领取双向福利”的问题整改。经梳理,双向福利涉及金额共计96733元,分为有价卡券、实物、现金等类别,涉及派出监事5人和下派财务负责人7人。目前,12名涉及人员已全部足额完成清退。同时在《派出监事管理办法》中,进一步细化外派人员福利的相关规定。

28)针对“对审计与风控等部门反映深广公司主要领导王清峰被审计警示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导致此后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问题整改。一是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形成监督闭环。出台《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并针对2016-2019年以来集团接受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形成《特区建发集团2017-2019年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截止目前,有关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1%。二是实施审计整改跟踪责任分工机制。对审计问题整改事项划分到人,指导、监督相关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按季度动态更新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形成跟踪情况报告,实现“审计问题发现-整改执行实施-整改检查验收”闭环管理。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研究建立审计问题及整改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与二级单位干部考核及任免结合起来,强化审计结果合理有效应用。

(三)关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使命担当不够牢固,对标现代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有较大差距”的整改情况

10. 着力解决“经营成本大、经济效益低。既不开源也不节流”的问题。

29)针对“经营效益较低,经营利润逐年减少”的问题整改。一是出台《投资管理规定帮扶和区域合作类项目投资专项管控操作细则》,对正常经营期的功能类企业,在完成功能性任务的基础上,做好三个平衡。拟订《关于市特区建发集团政策类产业园区项目单列考核实施方案》,向市国资委申请单列考核。二是加强二级单位经济指标考核和对标管理。除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企业外,从严要求其余企业都列入商业类企业予以考核。三是签署《2020年度二级单位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将减亏增收、战略定位、商业模式研究、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等举措列为考核重点指标,强化经营业绩刚性约束。除划转的4家企业外,2017-2019年均实现盈利的企业2家,在2019年实现减少亏损企业2家的基础上,计划2020年再减少亏损企业2家。同时,督促其余4家亏损企业、2家新设企业明确战略定位和商业模式,纳入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30)针对“经营成本高。集团本部由7个部门扩展到12个部门,并且新成立10家二级公司,员工数量急剧扩张”的问题整改。研究出台《集团总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调整方案》,坚决压减总部人员,总部编制由112人压减至106人,压减编制人员6人、压减率5.36%。同时,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的通知》,开展各二级单位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再梳理、再优化。按照“组织职能优化、人员编制压减”的总要求,除已压减人员编制的4家二级单位外,其余12家二级单位分别报审《职能架构和人员编制优化方案》,人员编制压减234个、压减率16.27%。严格控制中层管理人员职数,截至目前集团系统尚有空缺中层管理人员职数31个,为优秀年轻干部预留了上升空间。

11.着力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31)针对“组织架构及职能设置不科学”的问题整改。一是调整集团总部机构设置,优化总部部门职能,合并1个综合部门,增设1个业务部门,调整5个部门业务职能。二是改变过去新增一项重点业务就新设一家二级单位的做法,将原计划独立设置多功能智能杆公司方案,调整为由智慧停车公司承接新增业务并更名为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原计划独立设置海博会公司方案,调整为由海洋产业公司承接新增业务,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方式运作。三是全面梳理排查12家二级单位的工程技术人才与工程项目需求匹配情况,启动集团建设版块整合专项工作。四是调整集团领导在二级单位任职情况。目前,除处于初创期的深哈公司因业务需要由集团领导兼任董事长外,其他二级单位均没有再安排集团领导兼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集中精力落实战略管控。

32)针对“现代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整改。出台《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对规划、策划、设计、工程、信息、成本、营销、经营、资本运作、财务、审计、安全、人力资源、法律等职位序列人才的评价、晋升、考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打破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发展“天花板”,为人才内部发掘、外部引进提供制度支撑。下一步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落地见效。同时,出台《关于推进集团所属商业类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的指导意见》,针对招商运营和资本运营紧缺人才,实施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整改期间完成1名二级单位分管招商运营副总经理岗位市场化选聘工作。

12.着力解决“项目开发逾期严重,经营管理成本控制问题突出”的问题。

33)针对“项目建设超期和财务成本激增现象”的问题整改。一是完善进度管理制度。修订《建设工程项目全周期计划管理办法》,将计划编制精细到三级节点;出台《房建类项目全周期计划节点验收管理办法》,优化节点验收考核奖罚机制,奖励按期完成的目标节点,以倒扣奖金方式惩罚滞后完成的目标节点。完成2019年度13个一级节点验收考核,其中按期完成并获得奖励的节点7个,因滞后完成受到惩罚的节点6个。二是督导新建项目编制全周期计划。指导深哈产业园科创总部项目编制进度计划,科学设置节点。实现项目一期I标段取得施工许可证仅用36个工作日、综合展览馆主体结构封顶仅用63天、地下室正负零结构封顶仅用101天,充分体现“深圳速度”。三是加大项目巡检力度。及时召开2019年度质量进度运行分析大会,逐个剖析进度延滞项目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并督办落实。开展项目巡检和联合检查148次,发出整改通知单、整改函件65份,指出问题500余项并督促整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团完成的政府类投资名列前茅。四是深化进度管理新模式调研。开展二级单位摸底调查,并到市内前沿国企和房企调研学习,形成调研报告,编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期标准模型,探索建立基于项目进度目标的考核体系。

34)针对“租售招商工作进展缓慢,盈利困难。深河公司购买物业空置,难以实现项目预期收入目标”的问题整改。“深河金地创谷项目产业部分(一、二期)累计出租率达70%”纳入深河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重要指标。指导深河公司加强招商团队建设,结合河源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招商措施,深度挖掘产业客户对配套公寓承租需求,确保项目招商去化取得实质成效。目前,项目一期已出租22931平方米,实现去化率62.7%。

35)针对“租售招商工作进展缓慢,盈利困难。园区公司创智云城项目由于建设滞后延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错失经营窗口期、意向客户流失”的问题整改。指导园区公司建立客户资源协同机制,强化招商计划执行力度,以季度巡检做好过程监督,以招商分类考核牵引招商目标达成。目前,园区公司已全面建立客户资源协同机制及季度招商巡检机制,已将“创智云城一期项目累计出租率达50%、创智云城项目工程建设节点”要求纳入园区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实时动态管控。目前,项目一期已出租27700平方米,实现去化率9.34%。

13.着力解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作为不够,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36)针对“集团在2016年接收盐田港翡翠岛项目决策摇摆反复,导致项目严重逾期至今尚未竣工,而且面临土地开发逾期被罚款的风险”的问题整改。一是建立集团职能部门与项目管理单位联动协调机制,推进解决项目土地逾期问题。二是全面梳理翡翠岛项目自2016年接收以来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翡翠岛项目情况报告》。目前已完成规划验收(已无土地逾期违约风险),计划于2020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正积极推进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37)针对“路桥公司接收的翠景公司物业,因诉讼未能收取物业租金,集团一直未对翠景公司谈判达成补交款意向进行决策”的问题整改。路桥公司所属翠景公司就3015平方米物业租金问题与相关方开展多轮谈判,就租金补交及续租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翠景公司完成内部决策后报路桥公司、特区建发集团备案。现已完成合同签订并收取承租方补交租金215.84万元。

38)针对“路桥公司长浏高速项目”的问题整改。集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处置路桥公司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路桥公司开展历史遗留项目处置。2019年12月,长沙仲裁委裁定长浏公司应支付路桥公司欠付工程款3.50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65亿元、停工窝工损失0.58亿元、仲裁费0.04亿元,并裁决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0年2-3月,路桥公司累计收到浏阳法院拨付仲裁执行款3505万元。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力解决该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14. 着力解决“激励和约束机制欠缺,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39)针对“集团对二级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缺乏针对性”的问题整改。推动二级单位分类考核深层次改革,修订完善《二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科学设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按期完成《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同时,强化行业对标、历史对标,通过考核引导商业类企业压缩成本费用、强化人均产出,鼓励企业超额完成盈利或减少预期亏损,推动二级单位高质量发展。

40)针对“集团对二级公司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既缺少对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定性考核,也没有实施任期制管理以及薪酬递延支付等刚性约束手段”的问题整改。制订《关于所属企业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二级企业负责人薪酬绩效管理规定(草案)》,将二级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分为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明确任期管理、薪酬递延支付等规定。

15.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1)针对“财务科目列支混乱”的问题整改。完成2019年调账整改,规范会计核算科目,从2020年起严格按规范执行。针对深广公司将2.42万元慰问施工单位费列支为年节福利费的不规范记账问题,已规范调整2018年账务科目,补充记账凭证。同时,督促二级单位规范会计核算,杜绝财务科目列支混乱情况。

42)针对“公务接待制度不完善,对陪餐人数、范围等未作规定”的问题整改。修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要求,补充完善陪餐人数、范围等规范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

43)针对“费用报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整改。已完善相关管理流程,包括要求食品报销附清单、项目开发协调费事前审批表作为附件入账等。同时,开展二级单位财务检查,确保费用报销资料完整。

(四)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防控不力”的整改情况

16.着力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44)针对“集团工程发包、造价控制等重要环节,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梳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针对部分项目存在合同造价控制不够严、有开口合同嫌疑等问题,再次审查EPC发包合同,对正在执行的14个EPC合同的建安工程费工程造价按下浮率下浮后形成施工图预算,以不超概算为控制上限。对照集团印发的EPC合同范本进行梳理,明确今后的合同增加范本相应条款,防范类似风险。二是针对已竣工项目渠江云谷存在开口合同、造成投资增加、建安造价标准高、设计变更迟迟不确定金额等问题,系统分析原因并形成报告,总结问题教训。已调整深广公司领导班子,针对设计变更金额确认与结算制订整改方案和时间表,持续督促落实。

45)针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一是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在原有施行的工程制度基础上,及时制订或修订《代建项目承接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房建类项目全周期计划节点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全周期计划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等工程管理制度,形成共计13项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地和管控动作,以适应项目拓展和精细化管理要求。二是督导二级单位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检查二级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补齐制度缺漏,指导二级单位建立工程制度发布计划,开展巡检并督办跟踪。三是开展制度宣贯。及时召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集中宣贯会,对集团13项建设工程制度进行宣贯,明确项目权责划分、规定动作、管控要点,提升工程管控水平。

17.着力解决“招标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46)针对“部分项目涉嫌违规直接发包”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清理集团总部和16家二级单位咨询服务类项目费用,核减2020年度预算的中介机构咨询服务类项目69个,其中财税审计类10个、安全服务类6个、内控风险类6个、人力资源类6个、法律咨询类14个、其他专项咨询服务类27个,核减费用1740.88万元,核减率32.87%。二是全面清理集团系统4家房建类二级单位销售及招商费用,核减2020年度预算的中介机构服务咨询类项目38个,其中销售招商代理类4个、广告服务类12个、活动策划类15个、其他服务类7个,核减费用2797.50万元,核减率30.98%。三是及时终止智慧停车已确定但尚未执行的5个咨询服务类项目内容,节约费用21.74万元。同时,指导集团系统所有单位加强咨询服务类项目招标事前论证。四是梳理直接发包等非公开招标工程7.7亿元台账,研究制订《聘请服务类外协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咨询服务类项目必要性论证,建立严控项目外包的刚性约束五是全面审查“太平洋管线迁改工程”等涉嫌违规直接发包项目资料,建立非公开招标项目定期备案审查机制,开展招标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二级单位规范招标业务操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7)针对“定标权力过于集中且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学习调研,借鉴兄弟企业好的做法,提出“增加非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投票、将清标要素和排序前置、定标环节分类设置择优原则”等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二是查阅分析创智云城二期两个工程标段的招标采购资料,针对投标单位在“清标结果排序”环节中“复活”的问题,已在修订制度中完善相应规范要求。三是查阅分析云智科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采购资料,对照招标文件需求,分析特发物业中标原因,并在修订制度中完善非进入交易中心招标项目中利益相关单位的投标规则。

48)针对“大量采用EPC方式招标带来工程建设失控隐忧”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梳理集团所属涉及EPC方式的6家二级单位18个EPC合同资料,总招标金额80.6亿元,梳理出涵盖招标需求不清、交付标准不明、成本管控有风险等3大类13个具体问题,分别制订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现已解决4个问题。二是针对已竣工的渠江云谷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资料梳理和自查工作,督促深广公司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制订《EPC承包合同范本》,包含房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市政基础设施等3个类别;出台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加强EPC发包项目前期研究论证,规范操作风险

18.着力解决“集团负责的政府投资等工作缺乏有效管控”的问题。

49)针对“政府委托事项绩效不佳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梳理政府委托事项,做好任务分解,纳入二级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营发展,明确2020年预算的140.61亿元投资任务目标不下调,确保稳健经营、稳步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制订《关于政府委托事项提质增效专项工作方案》,梳理政府委托事项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过程管控、沟通协调机制和考核奖惩事项,完善从项目前期可研到工程建设、成本管控、项目运营、考核评判、后评价的全业务流程闭环管控机制,有效防止政府投资浪费,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50)针对“部分项目成本失控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一是出台《项目成本管理规定》,从项目阶段成本、合约形成、责任考核等方面规范成本管理,完善《财政投资管理办法》《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初步搭建起覆盖集团所有项目类型的成本管控框架。二是全面梳理石岩同富裕立体停车项目成本构成和土地选址问题。开展项目成本市场调研,深入剖析成本构成和建设模式,形成专题报告。深刻吸取因急于出形象、立标准、出成效等原因造成选址研判不足、配套内容过多、造价指标偏高的问题教训,制订机械式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规范指引,实行项目评估、选址、成本、工期、运营全过程规范管理,从优化成本、缩短工期、提升运营效益等方面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租地协议关于“优先续租权”等条款,避免租约到期后受制于人。

51)针对“部分工作进展缓慢突出”的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每周重点跟进项目工程建设进展,实施进度管控。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出台《“加速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工作实施方案》。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下沉到9个重点(关键)项目现场“蹲点指导”复工复产工作,优化施工方案,把计划落实到“天”、工作落实到“时”,全力消除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影响。二是全面梳理进度滞后的管廊项目,协助市住建局呈报《关于提请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管廊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请示》,推动解决制约管廊建设的土地、规划、政策等方面问题。同时,将管廊项目全周期计划细化到月,集中资源攻坚难度大的工序,优化施工工艺,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截至3月底,管廊项目总数为7个,其中在建项目6个、招标项目1个。

52)针对“基金公司因基础设施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未出台,而无法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问题整改。集团及基金公司先后前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就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专项沟通,征求修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经深入研究讨论,已完成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工作并进入报审流程。后续将继续跟进上级部门审批进度,并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出台工作。

三、巩固巡察成果,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经过3个月的努力,整改措施全面落地,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持续努力、不断深化,现有工作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我们将强化党建引领,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增长效能,努力开创集团先行示范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一)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作好干事创业表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快探索建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有效机制,重点推进涵盖依法治企、战略决策、生产经营等领域的“党建+”模式,推动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引领集团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挑重担,提升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二)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力度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抓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管理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抓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查研究,盯紧盯住新动向、新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选优配强监督力量,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办案力度,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领导关注的案件作为监督执纪重点,紧密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抢抓“双区驱动”历史发展机遇,筑牢先行示范与可持续发展根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政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战略规划,引领集团未来五年发展方向,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大力推动内外部资源整合,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梳理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资本运作”各环节,探索上下游垂直整合和同类业务专业化横向整合,提升项目建设运营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大力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构建数据管理体系,以各业务板块智慧管理资源,整合形成智慧城市底层系统,打造深圳智慧城市基础运营商。突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深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推进综合改革试验,全面拥抱市场,对标行业先进,加快形成市场化核心竞争力。

(四)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强化项目风险管理,建立重大投资事项专项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风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负面清单,深化项目联动巡检机制,持续提升项目进度和质量管控能力。强化成本管控能力,持续完善成本管控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成本数据库,逐步实现成本分类管理标准化。规范招标采购管理,防范黑箱操作和舞弊风险。加强对异地企业监管及重点领域监督,规范企业运行,防范廉洁风险。

(五)持续深化整改成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把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长效建设;对基本完成还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度宣贯和执行力度,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执行情况,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促进企业管理质量再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5489292;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7楼,邮政编码518048;电子邮箱:sztqjf@126.com。

 

中共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