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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27 11:16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99日至1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罗湖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20日,市委巡察组向罗湖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动员推进巡整改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第一时间成立罗湖财政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彭世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徐晶、刘卫勤、邓敏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罗湖区财政局办公室由刘卫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彭世平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难点亲自督办。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别牵头承担相应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部门,统筹相关科室坚决抓好整改,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研究谋划,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计划,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2019年12月26日,召集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协调会,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0年1月3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科室(中心)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形成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表》,并发局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征求意见。2020年1月7日,经反复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罗湖区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并经局党组审议印发,同时要求各科室(中心)对照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三)分解细化任务,突出立行立改。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方案,细化形成15方面28项61整改措施,每方面问题均由党组书记或分管局领导牵头,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人按照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巡察问题“立行立改、3个月内6个月内、长期坚持个时间节点限时进行整改。其中,“落实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在巡察进驻期间已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不拖不等、立见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要求各科室(中心)根据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认真组织整改,逐一对账销号。2020年2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任务跟踪,要求各科室(中心)提交阶段性整改报告,并结合任务完成进度,对整改进度滞后、整改效果不佳的责任部门及时作出提醒。2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科室(中心)提交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逐一核对、查漏补缺、摸排弱项,检查整改落实、完成制度的情况,对达不到整改标准的科室(中心)要求限期重新整改。3月18日,我局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问题、查摆巡察整改存在的不足,坦诚提出批评意见建议,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逐条逐项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巡察整改和‘以案促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压实区委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2017年2月罗湖区委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巡察的个别整改不到位问题,目前均已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配齐党务工作力量,定期组织检查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切实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管理,明确退休党支部半专职党务工作者,为支委发放相关党务工作指南和书籍,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做好党建基础工作,要求离退休党支部规范记录“三会一课”活动;为离退休党员送学送课,通过微信助学,破解老党员学习不到位问题,鼓励在家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二是充分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制定《罗湖区财政局谈话提醒工作指引》,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明确年度谈话提醒计划安排2019年9月巡察进驻至今,共开展20人次的谈话谈心,动态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提醒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例如,针对我局购买服务项目较多的情况,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洁办事、秉公用权的谈话提醒。三是着力改善采购指导机制倒挂。加强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制定《罗湖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强化财政局作为区本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统筹监管职责,理顺采购办与区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自职责分工,避免指导机制倒挂;加强采购业务学习,系统梳理政府采购最新制度文件及配套政策解读,定期组织采购办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提高采购业务审批把关能力;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充实科室业务,补强配齐采购专业人才,借助各方专业力量,提高采购业务履职能力。四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督效能。通过反面典型教育,以案释纪,加强采购办人员廉政教育,及时对采购办临时负责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采购办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复核相关投诉案件,同时研究制定《罗湖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程》,确保投诉案件处理高效规范,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开展“以案促改”再深化再动员。我局在原有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组,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2019年10月17日,我局召开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再深化动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案件教训,做到上下联动参与“以案促改”工作,有效防止以案促改工作“上热下冷”。坚持以案为鉴,健全完善财政权力运行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印发了《罗湖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12个内部控制办法,建立“1+12”财政内控机制,围绕预算编制、财政机关运转等12类业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改任务分工清单》中排查财政权力运行风险、建立重大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估机制、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财政资金安全主题教育等12项任务。

3.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梳理分析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公车维修、公务油卡充值使用台账及公示制度,加强公务用车审批管理,清理和取消局内机动油卡,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明确公务油卡实行定额管理,规范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清洁,有效防范和化解公车管理风险。

(二)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主业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理顺议事决策规则。先后印发《罗湖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罗湖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参会人员范围和议事规则;加强会议记录审核把关,定期梳理检查会议纪要文号,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归档工作,2020年起,对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区分文号登记管理,定期清理检查,确保会议记录纪要规范管理;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明确会议回避原则,界定“三重一大”议题范围,将年度工作计划等“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党组会的重要议题,并在年初局党组会上研究部署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

2.抓牢政治思想建设。一是完善学习机制。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和政治建设,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加强对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按照区委组织部“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开展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位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9次三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2019年10月,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重新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职责11条,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有效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0年2月,我局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导,加大敏感领域管控,坚持疫情防控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两手硬,鼓励党员在防控一线锤炼党性。

3.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在年初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巡察进驻以来,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教育6次引导财政干部时刻坚守廉政底线。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党组责任27项,党组书记责任18项,其它班子成员责任13项,纪检分管领导附加责任5项。修订完善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及责任表,列明15项权32个风险点,制定47个防控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强化离退休党员管理。定期跟进离退休党支部状况,掌握离退休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动向,定期检查离退休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党费收缴、组织生活等情况,对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程序予以除名,确保离退休党员管理到位。

(三)关于执行预算法新要求有差距,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清理财政资金监管盲点。一是开展“公务用车回头看”专项检查。受新冠疫情影响,计划于2020年第二季度开展“公务用车回头看”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以往自查自纠和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提高抽查比例,提升检查质量,扩大检查覆盖面,指导各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全区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二是督促合同履约整改。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合同履约的检查方式及结果运用,将“合同履约监管情况”纳入年度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属于供应商责任拒不整改的,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解除合同、行政处罚、记入诚信档案等方式惩戒。目前,14个超期未完成项目均已整改完毕,专项整治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稳控购买服务经费规模。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局推进全区非编人力资源改革,对全区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经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根据区委编办核定的编外人员额度配备人员,严格控制各单位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经费追加,严禁变相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取消以往项目结束后“沉淀”的聘用人员经费,从源头上严控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的规模。

2.规范使用预备费和预算准备金。一方面,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将预备费使用范围控制在“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两个范围,并设定优先级,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其余年中新增支出需求,除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等事项外,其余原则上通过调整、调剂满足,不动支预备费。另一方面,在《罗湖区2020年预算和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中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准备金使用范围,明确预算准备金用于单位应急及其他机动经费,除区委区政府同意或上级部门文件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等,同时和区国库支付中心充分沟通,确保在支付环节有效规范各部门预算准备金使用范围。

3.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情况。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局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清查,详细核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明细条目信息和财务账,目前已基本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底数”。二是基本实现资产动态化管理。国有资产实行线上处置,申请单位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提交处置申请,避免了以往手工记账时出现的纸质资料丢失,导致资产管理工作无法进行的问题;系统可以对未到期资产处置发出预警,提醒审核人员核查资产具体情况,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审批,有效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开展账外政府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办理账外政府物业登记入账手续,理顺各单位账外政府物业资产的产权责任,加快推动账外政府物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组织专题业务培训2场,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补录物业3601套。

4.加快区属国企管理改革,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稳健发展。一是制定区属国企改革方案。建立区属国企资产股权、薪酬等重要监管事项工作台账。结合市属国企区域性综改契机,制订罗湖区国企改革发展方案,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等,明确各区属国企业务布局和战略定位,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二是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街道及党政机关下属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国企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一企一策处置“僵尸企业”,减轻企业历史包袱。三是制定股份合作公司外部监管和内部规范系列政策制度,其中包括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运营。

(四)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持之以恒正风肃纪。2020年1月8日,局党组书记彭世平同志给全体党员作警示教育,要求深刻吸取相关案件教训,重视内部教育管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我局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公务用车领域廉政风险点,制定公车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公车维修、加油情况进行公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2.依程序注销会计学会区会计学会已按程序启动区会计学会注销工作,召开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决议,并提交了注销申请。目前,学会启动终止动议程序,成立了清算小组,我局积极协助学会处置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现已将剩余资金上缴财政办理注销银行账户及税务登记手续。同时,我局积极协调区民政局审查会计学会注销资料,指派会计事务所对学会进行清算。目前,学会清算工作正全力推进,已申请处置相关车辆,待车辆完成过户手续取得审计报告,区民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注销会计学会。

3.严格管理非在编人员。一是同步推进区辅助性人力资源改革。根据区辅助性人力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局与9名原直聘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目前,我局已统一执行区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考录用规定,按区统一管理要求,规范人事档案信息。二是完善非在编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印发《罗湖区财政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全方位加强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修订完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非编人员请休假、因私出国(境)的备案管理。

4.规范自行采购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一是规范自行采购流程,修订《罗湖区财政局自行采购制度》,完善自行采购流程,要求10万元以上自行采购项目均通过区政府采购系统“自行采购模块”全程系统管理,坚持“货比三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二是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全面梳理排查合同管理风险点,在我局内部制度中规范合同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合同备案要求和风险防控措施,填补我局合同监督管理漏洞。

三、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一)始终坚持党管全面,扛起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机关党建、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紧盯财政收支、资金审批、绩效监督和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财政风险防控,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具体工作中,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持续加强建章立制,突出以制度管长远发扬“钉钉子”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充分发挥已出台制度应有效能,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推动实现管党治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保持动真碰硬劲头,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同时,主动接受各级部门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5666369邮政信箱: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05室;电子邮箱:lh_czj@szlh.gov.cn。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党组

                          2020427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