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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27 11:11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提级对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12月18日,巡察组向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认识,周密部署,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聚焦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迅速落实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成立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两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按照分管职责负起直接责任;班子其他同志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人人担责、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责任压实到人、明确到事。局党组班子在与各科室负责同志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了检视剖析材料,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

(二)明确工作思路,细化目标任务。局党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立即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整改反馈问题进行逐条分析讨论,制订整改台账、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研究形成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组织局副科以上干部对整改难点进行研讨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结合,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指导思想、阶段任务、整改措施和相关工作要求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按计划、按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由综合科每周做好跟踪督办,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时刻掌握整改推进的最新进度和最新问题,及时对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始终坚持全面整改、标本兼治的原则,既对问题个案进行立行立改,又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34项,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巩固整改成效、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巡察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统筹推进,注重实效,逐条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23个问题中,经过真改实改,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国有临时用地管理问题失察”等4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下一步长期推进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组长期未按规定设立”问题。

2019年7月29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印发《关于杨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深鹏组干〔2019〕82号),其中焦明诚同志任中共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书记,赵靓、光晖同志为党组成员;8月6日,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设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党组等10个党组的通知》(深鹏工委〔2019〕15号),其中包括成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决策部署有关要求,结合局每月查违工作例会部署落实,对工作落实情况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对贯彻落实好的及时予以表扬,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重要的决策部署纳入新区共同责任制考核。二是制订《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对上级决策部署的任务予以固化,从而达到用制度管事和管人的目的。

3.关于“近三年来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也未向上级专题报告上述两项工作”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健全《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大鹏新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工作要求,细化党组班子成员在履行领导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树立廉政典范、加强队伍管理、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责任要求。二是制定《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关于“议事规则违规”问题。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压实党组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责任,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党组班子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5.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制订《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三会一课”实施规程》,做到“三会一课”记录及时、完整、规范,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分别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在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前准备环节,做到严格细致。自我批评落细落小、见人见事,相互批评坚持原则、坦诚相见。

6.关于“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跟踪培养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逐一建档理顺发展对象培训相关流程,强化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及教育管理二是制订《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发展党员工作介绍人、培养人工作指引,规范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工作程序及内容,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二)选人用人不够严谨,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方面

7.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建立健全《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与备案等环节,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结合职数空缺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执行力,完成方静儿等9名同志职级晋升工作。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制订考察工作方案,严格选人用人程序。

8.关于“请休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健全《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局公务员、职员、雇员以及临聘人员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各科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每月3日前考勤员将本科室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后交科室领导签字审核,并报综合科备案。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请休假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请休假报备制度。

9.关于“出国(境)和证照管理较松散”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核实局全体公务员及八级以上职员出国(境)和证照报备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查和报批手续。二是按照大鹏新区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照管理。进一步规范新入职人员在备案空档期不得私自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

10.关于“执法监察和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研究制订《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监察工作办法》,加强对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纠正等。二是严格执行《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11.关于“对个别同志的违纪行为袒护”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对谈话对象当前存在的问题,不论问题大小,不论程度深浅,旗帜鲜明当面指出,力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二是制订《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严格,“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12.关于“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已调取2010年以来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并纳入局警示教育资料库。二是认真吸取虎地排综合楼案件的教训,严格执行《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监察工作办法》,强化巡查督办力度,及时发现纠正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问题,把相关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风清气正。

13.关于“使用公务油卡违规为私车加油”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对使用公务油卡违规为私车加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并退还相关款项。将相关资料移交新区纪工委,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目前新区纪工委已经对相关人员作出警告处分决定。二是健全《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从车辆使用、车辆维修、事故处理、油料使用、过路费管理、费用公示制度等方面,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堵塞制度漏洞,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再次发生。

14.关于“套取公务船艇加油经费私分”问题。

因机构改革,原所属大鹏渔政大队已经整建制划转至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针对套取公务船艇加油经费私分事项,发送《关于报送市委第九巡察组有关反馈整改情况的函》至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的调查小组,大队领导逐一与违规套现人员进行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退还相关款项,对组织者予以辞退,并进一步规范公务船艇加油流程,准确核算并有效控制加油费用,杜绝制度漏洞。

15.关于“存在采购制度不完善、计划管理不合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合同管理制度》《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项目及物资采购验收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明确3万元以上采购支出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以上的采购支出纳入局党组会议事议程。同时调整财务、采购、验收小组成员,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16.关于“个别工程结算把关不严”问题。

制订《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从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现场施工、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移交、决算审计、资金支付、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及工程档案管理等环节入手,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新区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规定整体建设的项目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进行分拆。组织学习工程结算相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问题多,监管指导不力方面

17.关于“国有临时用地审批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等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对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技术上、政策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同上级部门沟通,在平台系统审批上报、占用农用地核查、耕地占用税、地价测算等方面,得到了积极的指导和帮助。二是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确立重点解决重大产业项目临时用地需求的工作思路,制作《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图》《临时建筑审批工作流程图》《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工作流程图》《临时用地(含临时建筑、土地复垦审批)操作流程图》,进一步完善相关审批程序。目前我局审批事项已实现线上全过程办理,全部审批事项均在深圳市强区放权电子政务平台完成录入。

18.关于“对国有临时用地管理问题失察”问题。

一是制订并严格执行《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大鹏新区超期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分类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新区超期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分类整治工作。对于可直接收回的超期临时用地,我局组织有关部门正逐步进行现场核实并开展土地收回工作,及时纳入土地储备管理;对于需进行拆除和没收的超期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完善办理程序;对于需要完善手续的超期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主动对接用地单位,指导完善用地手续办理。二是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新区国有储备土地监管中心以及南澳办事处执法队对相关被长期占用的储备地块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拟收回一处超期临时用地(西涌土地整备特保员临时宿舍),目前已进入收回签章流程。

19.关于“对占用国有储备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问题。

制订新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上生产经营性场所清理行动实施方案,拟清理占用国有储备土地以农庄为主的经营性场所共计88处,占地总面积约73.35万平方米。局机关开展“全员参与执法办案活动”,主动承担南澳办事处25宗清理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清退清拆占地10处,面积约5230平方米,其余案件均已完成测绘、调查取证等工作,进入案件审理程序。部分地块已由土地整备部门介入,待补偿工作完成后进行现场清理,清拆面积可达25万平方米。集中对各办事处执法队办理案件进行核查分类,按方案要求开展后续移交、清拆等工作。

20.关于“国有储备土地巡查和执法监管不作为”问题。

一是确定2019年各储备土地管理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按照各办事处行政区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国有储备土地重新委托3家单位开展日常巡查管理。1月10日,我局与各受托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并要求各管理公司制定日常巡查管理方案,经国土监管中心备案后认真落实。二是制定《大鹏新区国有储备土地委托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建立两级监管机制。国土监管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受委托管理单位工作开展;局机关根据情况需要同时监督国土监管中心及受委托管理单位,规范国有储备土地日常管理秩序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21.关于“对办事处执法队工作监督不力”问题。

一是针对大鹏办事处执法队执法不力导致18.8万平方米某地块,实质性改变地容地貌,破坏生态红线等问题,两次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整改,严格按照《大鹏新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检查督办办法》相关规定,先后三次发督办通知至大鹏办事处执法队要求其尽快落实反馈意见有关事项。目前大鹏办事处已聘请测绘、环境检测、边坡安全等方面的专业公司分别对涉事地块面积、环境影响和边坡结构安全问题进行检测评估,作出《大鹏办事处2019年度违法占用林地面积测绘报告》《大鹏石崖头果场建筑垃圾污染隐患排查检测报告》《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石崖头果场山体边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制定《大鹏办事处综合巡查执法联动机制(试行)》等工作制度,下一步大鹏办事处将采取生态修复为主、清理为辅的方式,聘请林业设计单位对涉事地块进行生态修复规划设计,并尽快组织实施。

22.关于“因督促监管不力,导致查违执法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葵涌惠民综合市场超期临时建筑被经营主体超期出租牟利以及违法加建千余平方米铁皮棚出租等问题,鉴于该处为葵涌办事处为打通延安路拆除老综合市场后妥善安置老综合市场商户,从保障民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对惠民综合市场超期临时建筑,在建立逐步退出机制的前提下,完善手续,争取1-2年后所有商户全部退出予以拆除;对加建千余平方米铁皮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临时使用,待周边其它综合市场建成后,将有关商户分流并予以拆除。是印发《关于做好大型建设项目巡查核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导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重点核查大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聘请专业测绘机构放点,明确项目施工范围,比对建设规模与现场实际建设情况,确保不发生违建行为。

23.关于“因缺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业务指导,执法队拆除程序不规范,引发法律风险”问题。

一是制定《大鹏新区规划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指导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与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新区、办事处两级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制订《大鹏新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引》《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查违执法实施扣押财物措施的规范指引》,进一步加强查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核,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实施查违办案人员参与旁听庭审工作模式,把办案人员从“幕后”转到“台前”,更加直观的了解案情,有效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立足长效,持之以恒,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政治责任,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成促进工作、发展事业的强劲动力,推动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突出政治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

(二)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开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两手抓、两手硬”的共管格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实到每一位党组成员,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上坚定忠诚作为选任干部的“硬门槛”,真正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干部选拔出来,建立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新动能。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大鹏新区查违领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次契机,让整改成为提高工作效率的过程、规范工作程序的过程、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同时,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把整改的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化起来,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在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中干在最实处,在推进新区勇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排头兵、高质量“美丽大鹏”建设的大局中走在最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333262;邮政信箱: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306室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dpghtdjc@dpxq.gov.cn。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

                     2020年424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