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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2-26 12:57来源:廉洁深圳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527日至7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办进行了巡察。814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抓好巡察整改的根本指引。816日,办领导班子召开办主任重大问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办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中心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指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出实效,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办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更好地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办领导班子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办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机关党委(人事处)有关同志和各党支部半专职党务干部,主要负责巡察整改的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工作。

  (三)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分类研究提出66项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人均为班子成员,形成了《市委编办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市委编办巡察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方案和清单经过办主任重大问题会议研究审议,于826日印发实施。各处按照办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清单,第一时间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细化完善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在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办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针对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原因,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同时,各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对照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摆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作出整改承诺。

  (五)加大督办力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办领导班子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整改事项亲自督办,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督办机制,整改期间每周五由办机关党委汇总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进度推进情况,报办领导班子审阅;每周一,办领导班子召集各处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任务落实;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第一时间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小落实。

  (六)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运用。针对巡察组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制定、修订各类规章制度9项,涉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大改革跟踪评估、公文处理、干部管理等领域,有效巩固和扩大了整改成果,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以“自我革命”精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方面

  巡察组对“政治站位不够高,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方面提出了3个主要问题,分别为:对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足;改革创新精神有所减弱。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1.针对“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坚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聚焦根本任务,把握“十二字总要求”,紧扣“五个目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时刻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到主题教育全过程,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在全市主题教育推进会上,市委编办作为经验交流单位作了主题发言。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各项活动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其中,在深圳“党建杯”创新大赛中,我办“以强区放权改革为突破口 全面释放城市发展新活力”项目获得一等奖;在广东省直属机关第七届“先锋杯”工作技能大赛中,该项目获得服务创效组全省第5名(深圳第1名)。在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比赛中,我办选手获得二等奖。在省文明办举办的“我爱你-新中国”经典名篇诵读比赛中,我办选手获得机关组全省第三名。

  2)大力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有关规定,修订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内容,规范了学习形式,特别是对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学习的频次、方式、重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着力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切实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开展好中心组学习。6月份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组先后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内容,开展了6次集体学习研讨。

  三是进一步加强办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自学。结合主题教育必读书目,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参考书目,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读书目,并每年召开中心组读书心得交流会。在深入研读的基础上,中心组于10月召开了一次读书心得交流会,相互之间畅谈学习体会。

  四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明确将专题调研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形式,每位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牵头开展1个专题调研,并适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在巡察期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领导班子选取了“完善市属高校二级院(系)专职党务领导配备”等5个重点课题,每位办领导牵头1个开展深入研究,均已形成调研报告,并召开了一次调研成果交流会。同时,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学习、检视问题的重要途径,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和各有关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6月份以来,办领导带队开展调研共58次,并着力推动解决了一批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3)全面落实办领导班子抓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坚决落实办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明确办主任重大问题会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今年以来,办主任重大问题会议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另有8次会议研究了党建工作有关议题。

  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明确办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今年以来,办领导班子成员共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49次(体改9次,党群16次,行编19次,人事5次),均已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且办主要负责同志已为全办党员讲党课2次。

  4)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一是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对照《深圳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基本指标》,结合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模范机关创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要求,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工作依据、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等,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力。

  二是建立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机制。以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为主要依据,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市委编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评分表》,并于8月下旬对全办9个党支部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向相应党支部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明确建立党支部标准化检查评比长效机制,将检查成绩作为支部评星定级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对发现问题的党支部进行重点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发现专题组织生活中存在问题的2个党支部,督促其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及时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不足和差距,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会议记录,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针对“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

  1)建立健全改革后评估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大改革跟踪评估制度》,详细规定了评估范围、评估原则、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评估流程、结果应用及责任分工等,为加强机构编制领域重大改革跟踪评估提供了制度指引。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着手研究起草机构编制评估制度细则,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的评估。

  二是积极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深圳市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方案》,组织涉改单位开展自查评估,选取部分重点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并委托第三方以市民、企业、公务员等为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我市本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总体运行情况,目前已形成《2019年深圳市机构改革成效公众满意度评估报告》。

  三是妥善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针对机构改革后仍存在的部门间职责交叉、运行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梳理出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主动深入各部门、各区及街道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查找问题症结,听取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优化调整意见。目前,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基层消防监督、老龄工作、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绿化和林业管理、农业管理、商务执法等7个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共印发理顺职责分工的通知6份和函件1份,有效确保相关部门履职到位。

  四是深入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评估工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我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改革试点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评估分析,研究提出了《关于修订〈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的意见》,正按程序提交审议。

  五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评估。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部署谋划,以公共文化领域为重点,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出了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目前,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事业单位逐项整改落实,有效推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稳步推进。

  2)着力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大力配合市卫生健康委修改完善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有关实施意见,并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目前,《全面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明确了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我办正按要求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办法,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人事管理、财政保障等配套措施。

  二是积极做好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我办提前部署谋划,以“小、散、弱”事业单位为重点,在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了我市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初步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改革做好准备。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各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

  3)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针对一些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时间较长等问题,全面梳理排查了近三年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来文办理情况,对仍未办结的,提出下一步办理意见,抓紧办结;已办结但未注明办理情况的,按规范要求补充填写。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要求各处今后在收到机构编制事项来文后,应及时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了解情况,情况清晰、较为简单的事项,抓紧研究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按程序报批;情况复杂、短时间内无法提出办理意见的,应主动与来文单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告知办理情况和进度,并做好记录。

  3.针对“改革创新精神有所减弱”问题。

  一是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印发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集体学习,逐字逐句学习领会,深入交流研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了需要上级编办支持的改革举措,分别纳入向中央争取综合授权改革事项清单、省委关于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清单。期间,积极加强与上级编办沟通协调,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中央编办,专门就需要支持的事项进行了请示汇报,最大程度争取政策支持。

  二是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在对我市编制资源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统筹调剂”原则,研究提出了在各领域各层级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政策建议,最大限度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提前谋划街道行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要求,在区级机构改革完成后,提前谋划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赋权、减负、增效”的改革思路,研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全面推动构建更加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四是积极推进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功能区管理经验,广泛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立足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研究提出了创新功能区建设管理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五是积极推进公安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及“大部门”、“大警种”改革思路,研究提出了理顺公安事权关系,优化组织机构,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等改革举措,着力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警务管理体制。

  六是探索创新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准入门槛、法人治理、运行机制、登记管理及退出机制,补齐制度短板,推动其更好发挥作用。

  (二)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方面

  巡察组对“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方面提出了4个主要问题,分别为:内部办文不够规范;执行干部请休假、干部档案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不够严格;工会财务管理不严;推进信息化建设不力。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4.针对“内部办文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修订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办文时限、优化办文流程,要求及时记录办理情况,对已经办理完毕的须标注办理结果,做到“来文必办,办理及时,办结留痕”。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办文进度,及时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处落实有关办文制度。目前,已完成我办OA系统的改造,增加办文结果录入、办文跟踪督办等功能,有效提高OA系统对办文情况的督查督办能力。

  5.针对“执行干部请休假、干部档案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修订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职工休假请假制度》,明确各类请休假的适用范围及请休假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干部职工提出请休假申请后,需经人事处严格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再按管理权限报批;明确人事处需建立请休假登记管理台账,并于每年底将全办人员本年度请休假情况在办内公示。同时,对违规领取应休未休年假补贴的,已核算清退1.3万元。

  二是切实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研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工作原则、管理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有效促进我办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专门开展了一次干部档案集中审核,对全办干部档案逐一审核,梳理汇总了问题清单并提出处理意见。916日,办主任重大问题会议听取了近期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同志的存疑信息进行了认定。目前,已按规定补齐完善相关材料。此外,积极参加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并到兄弟单位学习档案管理先进经验,有效提升干部档案管理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修订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明确纪律要求。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于8月底前完成了一次证照排查,确保全部人员证照按时交还;今后,将每季度进行清查,对发现不及时交还的,及时督促交还并进行谈话提醒,对发现有违反因私出国(境)的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查处。此外,对巡察中发现违反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的9名干部职工,均已进行谈话提醒。

  6.针对“工会财务管理不严”问题。

  办工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症结,研究细化具体整改措施。组织深入学习工会经费管理有关制度,切实强化规范管理意识,及时装订和归档有关凭证,着力提升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7.针对“推进信息化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深圳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电子政务平台”项目验收工作。实行办理进度周报制度,办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汇报并亲自督办,分管办领导负责统筹组织,指派专人对接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项目开发公司,并与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对标对表我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完成了项目自测工作,并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截至10月底,我办已将该项目的检测范围、检测环境、自测报告、系统源代码等相关验收资料收集完毕,并按要求提交至市信息工程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质量监督登记及开展验收检测工作,至此我办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项目验收检测和决算审计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进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推进当前及今后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坚持妥善做好可行性分析和前期准备,科学研究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编制预算,定期与项目承包方沟通,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当前,我办正积极开展无纸化会议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均严格按进度安排推进中。

  (三)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巡察组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提出了3个主要问题,分别为: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部分干部提拔程序不够规范;破格干部补齐相应基层工作经历安排落实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8.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一是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定期开展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从促进事业发展出发,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出发,有针对性地补充相关专业、经历的年轻干部,优先选录有基层工作经历、综合素质强的年轻干部。6月份以来,我办新入职的8名干部,除1名应届毕业生外,其余7名同志均有基层工作经历,且4名同志有街道、乡镇工作经历,有效促进了我办干部队伍的多元化。

  二是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采取举办青年论坛、机构编制大讲堂和参加培训、调研等方式,鼓励全办在职干部加强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6月份以来,已举办青年论坛5期、机构编制大讲堂5次,举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并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市委组织部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100人次。

  9.针对“部分干部提拔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开展了一次选人用人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制度规定。在此基础上,修订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事项,切实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6月份以来,我办进行了2次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制度》,明确了纪实工作原则、责任分工及各环节工作要求,明确实行纪实工作责任制,要求每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全流程、完整记录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年底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纪实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办6月份以来开展的2次干部选拔任用,均已按规定做好纪实工作。

  10.针对“破格干部补齐相应基层工作经历安排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研究出台制度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研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挂职和选派方式、选派挂职干部程序,并明确要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教育,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派出单位不得随意将挂职干部调回或变动挂职工作岗位。

  二是稳步推进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仔细梳理全办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干部情况,包括已印发挂职文件但实际挂职时间不足的干部情况,为下一步补齐相关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做好准备。目前,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制定工作方案,计划2020年开始每年安排23名同志到基层挂职,逐步补齐基层工作经历。同时,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及时安排新入职的选调生到基层锻炼。

  (四)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足,各单位编制违规问题较多方面

  巡察组对“履行监督职责不足,各单位编制违规问题较多”方面,主要提出“2015年以来,市委多轮巡察发现,我市一些机关单位存在干部选配不及时,部分岗位长期处于空编状态;违规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和临聘人员问题突出;违规增设机构和职数;岗位配置不合理、职岗不符;人员在编不在岗;‘编外正式工’诉求编制待遇;部门职责随意调整;机构和职数设置不科学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范围广、时间长,未得到有效解决,与编办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有一定关系”。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积极结合市委巡察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工作,先后选派熟悉机构编制业务的骨干力量5人次,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嵌入式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入被巡察单位查找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势借力借平台,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权威性。

  二是切实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专函致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收集近三年来市委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的问题,经梳理并与涉事单位逐条确认,已完成整改22项。

  三是着力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信息资源共享互通,为上述部门提供机构编制相关业务系统查询权限,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增强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四是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机构编制数据质量问题。开展了机构编制台账管理子系统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11个区的机构编制数据进行了梳理,共发现问题349条,并督促各区逐条完成整改。

  五是大力加强机构编制纪律宣传培训。加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2000余册,发放给各市直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纪律有关政策和案例供市委党校参考,将机构编制纪律教育列入我市党校教育平台。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积极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各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六是重点查处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6月份以来,已查处市直机关单位“条条干预”1起,向上级编办反映“条条干预”2起,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01277,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023,电子邮箱:bbjgdw@sz.gov.cn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20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