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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台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2-26 12:57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7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台办进行了巡察, 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台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8月12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市委台办立即召开领导班子碰头会,再次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8月20日,召开市委台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9月3日,市委台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结合主题教育查摆出的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领导班子和室务会成员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逐项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推动对台工作持续发展。

  (二)细化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任务。市委台办室务会研究制定《市委台办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台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0个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成立市委台办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台办主任任组长,室务会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负责人为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扎实落实,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相关事项。市委台办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整改负总责。室务会成员带头整改,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处室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加强巡察整改的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秘书处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做到经常性督促提醒,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定时汇总各项任务整改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四)做好工作结合,增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对台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落实整改,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先后做好“台商一起来、融入大湾区”、台湾青年来深实习、台湾农特产品展销暨创艺生活节等活动,多次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

  二、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中央惠台31条”在深圳的贯彻落实,在前期的基础上,再次认真梳理我市新出台的相关适用于台企台商的政策,形成2.0版政策汇编,并向台商宣传。

  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相关程序,先后与深圳海关和深圳税务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服务在深台企台商。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台商一起来、融入大湾区活动”。6月4日至6日,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理事长郭金龙、台湾方面副理事长邱正雄,海峡两岸交流协会会长高孔廉级100多位台商代表来深参访,通过活动全面准确介绍深圳情况,鼓励台商抓住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来深发展。

  四是先后去函或走访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部门,落实台湾居民同等待遇,为台商提供更多资讯平台和工作便利。

  五是积极推动在深台商参评深圳市相关荣誉事宜,台商获评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深圳台商协会会长陈忠和等出席深圳企业家座谈会,陈忠和会长作为深圳13位企业家代表之一发言。

  (二)关于“统筹协调全市对台工作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均衡”方面的整改

  一是统筹协调全市力量开展对台工作。7月16日至8月16日组织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卫生健康委,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等相关部门开展台湾青年来深实习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协同负责,圆满完成活动;10月31日至11月4日,联合福田区举办台湾农特产品展销暨创艺生活节活动,搭建深台两地农特产品交流平台,增进两岸民众了解。另外,在接待台湾来深参访团组时,我办充分考虑各区实际,统筹安排由相关区负责,进一步加强与各区工作的联动。

  二是组织全市涉台业务干部培训。积极协调中央台办增加我市对台人员的培训,目前已经组织4批次75人参加中央台办组织的涉台培训;10月17日,邀请中央台办宣传局局长马晓光来深对全市涉台干部开展业务培训;10月29日,组织各区台港澳事务局局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由市委台办各处负责人分别就各处业务开展培训,听取各区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区开展对台业务。

  三是积极深入台企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到深圳多家台资企业和坪山、光明等区开展调研,与相关人员座谈,听取企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重点需要帮助解决的相关诉求听取,并形成调研文章,先后形成《深圳市支持台商台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及对策》、《深台两地青年交流工作的现状及建议》等调研文章。

  (三)关于“政治敏感性不高、意识形态观念淡薄”方面的整改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通过全办大会、业务部署会等会议,时时提醒全办人员,对涉台相关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把严政治关。

  二是加强日常的审核力度,对与台湾方面开展交流的文件、往来的资料加大审核力度,严防出现不规范的情事,对发现的相关情况,要求及时改正。

  (四)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方面的整改

  一是及时完成下属党支部改选及成立工作。6月28日,我办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市委台办党总支关于下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和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申请对下属党支部及书记、委员进行改选。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我办下属5个党支部分别于7月17至1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并于7月22日将选举结果上报市直机关工委。8月14日,市直机关工委批示,同意我办各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

  二是完成市委台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立及选举工作。5月20日,我办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市委台办关于成立中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请示》,就拟成立中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事项进行请示。根据工作流程,报请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我办于9月6日召开全办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中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等额选举出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9月23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我办党员大会选举结果。

  (五)关于“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

  一是市委台办机关党委成立后,机关党委书记立即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建责任书,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办领导多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领支部同时深入台企开展调研。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系统组织的全市性相关党建活动,11月1日,组织人员参加“长跑日”活动。

  四是加大思想教育,培树实事求是的文风,在年底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党建述职报告。

  (六)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一是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和各支部会议。9月6日召开全办党员大会选举市委台办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各支部会议按要求适时召开。

  二是秘书处党支部按要求成立支委会。经报请市直机关工委同意,7月19日,秘书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支部委员。8月14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选举结果。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我办4位室务会成员分别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不断推进我市对台工作新发展》《再谈共产党员的忠诚》《新时期党务政务商务服务能力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等为题,为全办党员干部讲了专题党课。各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实际也分别为支部党员讲了专题党课。

  四是认真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严格要求各支部落实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定时组织开展党日活动,召开全办党员大会和支部会议,印制《党组织活动记录本》《中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党员学习记录本》等,规范活动记录。

  (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民主推荐、谈话推荐,在干部考察中及时征求纪检部门和计生部门意见,并落实全程纪实要求,规范人事议题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公示制度。今年,我办新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2名,选调干部3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程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组织人事岗位人员配置,提升组织人事工作能力。

  (八)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档案审查工作,对发现的干部档案缺失情况,及时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佐证材料。目前已对完成经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人员档案的规范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结合提拔、晋升、专项行动等,及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九)关于“回避矛盾,缺乏担当精神”方面的整改

  一是大胆管理,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一直未转正的相关人员及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转正,对于受到处分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全办人员进行交流岗位调整,结合人员特长,合理使用人员,推动全市对台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对提拔干部、交流干部以及需要谈话的干部办领导认真开展谈话提醒。

  (十)关于“作风不扎实,工作流于形式”方面的整改

  一是优化岗位人员设置,大力营造实事求是的文风,严格按照实际市委台办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实际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认真开展“三防”培训。邀请相关保密业务专家开展保密培训,进一步提升“三防”工作能力;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徐晓迪讲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组织对各区队台业务领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强调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对台工作中做好“三防”工作中。

  三是严格落实相关方案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市委台办经济风险评估活动小组”,对全办全年经济工作进行风险评估。

  四是认真落实《深圳市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办公厅统一组织,扎实开展政务内网建设。

  (十一)关于“队伍不团结,少数干部存在懒政怠政现象”方面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设置,结合机构改革,通过市内外选调,大力引进相关人员进入市委台办,充实对台工作队伍,今年通过市内选调3名干部进入市委台办,同时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充分发挥其优势特长,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是大胆提拔、晋升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队伍氛围。

  (十二)关于“廉洁纪律执行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积极加强廉政纪律教育,组织观看廉政纪律教育宣传片,组织学习相关市纪委编发的相关警示材料,先后组织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提高市委台办全体人员的拒腐防变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十三)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方面的整改

  一是加强人员出入境管理,协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全办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出入境备案管理系统,并将所有人员的出入境证件收回集中管理。

  二是对境外超期滞留,超次数出境,漏报、错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干部由市委台办领导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完善请假、出入境证件领取审批单,在原离深报备的基础上,对出境时间、休假类别、出境事由和目的地登记报备,并要求返深后及时销假归还证件,实现审批监管全流程覆盖,做到事前告知、过程跟踪、事后登记。

  四是严格审核个人报告事项,在全办大会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对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加大审核力度。

  (十四)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方面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充分运用市政府新启用的OA系统,明确要求按照公文处理流程进行办文,并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委台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室务会研究下发《中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十五)关于“业务招待费连年超预算,部分接待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一是认真整改审计局2018年对我办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会议费支出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接待工作,明确无来电、来函不接,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内宾接待工作。

  (十六)关于“以工作特殊性为由,放松监管”方面的整改

  一是经室务会研究,制定下发规范公务接待的相关通知,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

  二是制作详细的物品领用清单,明确要求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用途等信息,并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做好物品领用登记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场贵宾厅使用手续,制定使用审批单,每次使用都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好使用情况材料的归档。

  四是规范公务租车及使用,与相关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同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每次出车填写用车审批单并报领导审批。

  (十七)关于“仓库管理混乱,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仓库清点工作,安排专人对仓库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在册,摸清仓库物品底数。

  二是严格做好物品出入库记录,制作《物品领用单》,每次领取物品通过三级审批。

  三是修订完善《中共深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对所有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录入固定资产账户,目前我办所有的固定资产均已经录入固定资产账户。

  (十八)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按照要求及时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就《关于委托第三方审计2018年第二届海峡两岸学生棒球联赛总决赛经费》《关于购买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服务》等相关采购事项进行研究规范采购程序。

  二是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坚持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实施合规审查,对审查无意义的合同及时上会审定,切实加强合同审核与管理。

  (十九)关于“行政划拨用地长期闲置”方面的整改

  一是去函福田区委区政府请求协助清理行政划拨用地上的违章建筑,并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研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进一步研究行政划拨用地的处置。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推动该项工作,争取早日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

  三、持续巩固成效,推动深圳建设大陆对台工作先行示范区

  市委台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对台工作部署,按照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布局,充分发挥我市对台工作优势和独特作用,加大力度推进深台经贸、文化交流、青年、宣传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对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行示范区贡献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积极引进台湾地区半导体、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优势产业落户深圳,助力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大深圳经贸、文化、青年、宣传等交流活动,推动深圳建设大陆对台工作先行示范区。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惠台31条”,认真落实“中央惠台26条”,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主动向台商宣讲深圳相关政策,提升台商把握政策的能力,并从台企、台商需求端入手,不断协助台企解决存在的难点、痛点,将现有支持政策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同等待遇。

  (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会议上的中央讲话精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党日活动。

  三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完善整改后续工作

  一是及时总结本次接受巡察和推进整改的有益经验,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化好、运用好、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市委台办队伍、业务工作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对台工作队伍。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整改完成的,持续保持、防止反弹;对于仍未整改到位或正在整改的,认真研究解决法,争取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55-8811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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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