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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公开巡察整改情 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2020-01-09 18:23来源:深圳特区报

 

 

  今年5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对罗湖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市发改委、市水务局进行首轮巡察的反馈情况,并要求各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日前,各被巡察单位向社会公开了巡察整改情况。

  罗湖区:对31个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开展廉政检查

  罗湖区积极主动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区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全区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全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同时,结合“两学一做”,抓班子带好队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薄弱问题,罗湖区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排查廉政风险。5个联合检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管理股份合作公司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街道办事处对股份合作公司印章、集体用地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及清理;对辖区31个股份公司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从业情况开展廉政专项检查。

  目前,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人员等三类人员共85人的出国(境)信息已经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并统一管理。全区31家股份合作公司的公司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保管人员信息均进行登记造册。此外,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的外部监管和内控措施,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目前,罗湖区正加快推进“四个平台”建设,统一开发建设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整合完善现有财务在线平台,争取实现对各公司财务数据的实时监控;研究扩大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平台范围,实现“三资”交易全程电子化监管。

  坪山新区:采取六项措施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坪山新区党工委迅速部署,将巡察组反馈的16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事项落实到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确保效果。

  特别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部分干部的任命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问题,坪山新区采取了六项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制定新区机关单位编制及职数核定、完成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以及有关干部交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规范。目前,已完成新区机关单位编制及职数核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6个工作规程,以及新区干部交流、新区机关单位科级干部推荐选拔及考察任用等工作制度的制定。二是规范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1加9”系列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对新区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三是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做好新区领导干部“三龄两历”的认定及核实工作。四是开发建立新区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动态掌握干部信息;通过选拔任用程序的系统化,确保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五是严肃自查并坚决予以纠正,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严肃处理,对2名多年前违规破格提拔的干部作了纠正和重新认定。六是加强政策落实及监督力度,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龙华新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监管财政资金

  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龙华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深刻剖析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集体讨论审议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38项具体整改任务,确定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

  其中,针对巡察组重点提出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较突出的问题,龙华新区出台多项举措,严格监管,力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一,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办事处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账户体系,强化办事处预算执行,规范支付拨付程序。其二,切实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2016年财政预算已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设置适当比例的财政预备费及部门预算机动经费,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其三,加强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管,健全完善办事处建设工程招投标内控机制,规范小型建设工程统一交易运行,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规避招标程序等违规操作现象。其四,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审计监督。通过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和审计整改事项销号制度,逐项督促落实;开展纪检监察审计联动监督,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对问题整改不力严格追责,并对已核查的专项资金违规使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市发改委:建立全链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追责制度

  市委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后,市发改委党组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提出了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微观经济活动审批、加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等方面近90条具体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政府专项资金发放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市发改委通过加强政府投资审批管理,建立全链条的政府投资项目工期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举措。一是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府审批职能。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取消6项行政审批事项;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强区放权”,进一步深化事权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行业建设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全链条的政府投资项目工期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项目建议书、立项和概算审批签字背书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可追究的个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管理、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公开制度,定期公开专项资金情况;强化评审环节,建立健全对评审专家的评价、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后评估机制,及时评估并改进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发放机制的科学性;积极构建统一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完善项目后期监管体制,加大对进度滞后项目的整治,今年上半年已合计中止项目27个,收回市财政专项资金超过1.7亿元。

  市水务局:强化监管改进水务工程招投标制度

  市水务局以系列腐败案为戒,以“刮骨疗毒,重塑政治生态”的决心和勇气,以坚决果断的姿态和作风,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混乱问题,市水务局通过改革破解难题,不断改进水务工程招投标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研究将工程分包转包纳入监管范围的可行性,疏堵结合,杜绝幕后转包分包难以监管带来的隐患。该局建立综合执法检查机制,形成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施工现场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能在严格控制和监管范围内。发现相关问题或线索,一律从严处理。第二,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建管体制,细化落实全流程各环节监管。科学设定招标条件,鼓励国内外一流企业参与我市治水市场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形成优势竞争。对于投资规模大、投资类型要求高的工程项目,研究取消工程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以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优秀施工企业进入我市水务工程市场提供更为广阔的路径。第三,探索设立对围标串标的有偿举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对于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围标串标的、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5年内在我市水务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同时,在水务网及时公开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工程。经过两个月的集中巡察整改,市水务局廉政建设及水务业务工作已开始呈现新的面貌。(记者 任琦)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