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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着力发现问题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开首轮巡察反馈情况

2020-01-09 18:22来源:深圳明镜网

 

  近期,市委首轮巡察工作结束,市委5个巡察组,对罗湖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市发改委、市水务局进行了巡察。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兴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委首轮巡察情况汇报,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意见反馈。日前,各巡察组已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扎实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现通过《深圳特区报》向社会公开本轮5个巡察组的反馈情况。

  第一巡察组向罗湖区反馈情况

  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薄弱

  市委第一巡察组认为,罗湖区党政班子能够较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城市更新提速提效,并与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功能完善等系统联动,取得了成效。

  巡察组发现罗湖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和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隐患排查还有漏洞,防控措施针对性有效性需要加强;个别领导使用干部搞亲亲疏疏,干部交流不够,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时过于宽软;区属房产物业和企业管理不够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存在重扶持、轻监管的问题,个别股份合作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和处理;临时建筑问题比较严峻;城市更新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部分干部改革锐气和工作热情消减,存在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此外,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要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压力传导;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监管等方面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点燃干事创业激情,切实落实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巡察组向坪山新区反馈情况

  干部日常管理和选拔任用存在一些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认为,坪山新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到新区工作的全过程,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成效。

  巡察组发现坪山新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干部选拔任用、社区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干部日常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干部对个人事项申报不重视,填报不规范;社区党组织偏软偏弱,一些股份合作公司管理混乱;新区一些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有待提升。此外,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提升社区党支部成员的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第三巡察组向龙华新区反馈情况

  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较突出

  市委第三巡察组认为,龙华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轴新城为主攻方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及落实民生实事等工作,推进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巡察组发现龙华新区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主要是: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够;“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选人用人、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比较突出,潜在风险大;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权力配置不合理,监管缺失,腐败案件多发;违法建设管控不力,潜藏利益输送问题;一些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减退,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此外,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巡察组提出六点意见建议: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加强编外人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监管的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城市管理治理年”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第四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反馈情况

  政府专项资金发放管理机制不健全

  市委第四巡察组认为,市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近年来能够排查系统性的廉政风险,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巡察组发现市发改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审批职能规范不够;政府专项资金发放和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较大风险。此外,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全链条的政府投资项目工期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管理、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促进人员流动,防范廉政风险。

  第五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反馈情况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比较混乱

  市委第五巡察组认为,近年来市水务局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了一批水务民生实事及重点工作。2015年市水务局系列腐败案件发生后,市水务局党组深入查找原因,着手理顺工作机制、严格工程管理、重塑政治生态,全市“治水提质”工作加快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巡察组发现,市水务局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出现系列腐败案件,教训深刻;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混乱,潜在风险大;市水务系统与特定管理服务对象之间混为一体,违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市水利学会及原“官办企业”与市水务局利益纠缠不清;物业出租管理混乱;选人用人制度不够规范。此外,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巡察组提出了十一点意见建议: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快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建立规划立项、行政许可、工程监管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通过完善专家库分类标准,增加定标环节客观分值的权重比例,进一步堵塞工程定标环节的漏洞;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严惩工程建设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规范管理服务对象的交往,防止职务冲突;统筹共享水文资料,全面开放水务工程设计市场;妥善处置水利学会名下物业和公司改制股权转让资金;严格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市水务系统物业出租管理;以改革破解难题,不断改进水务工程招投标制度。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