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新闻网首页 >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8:13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开展了巡察。2017年3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规划国土委党组(以下简称“我委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委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要求,立即研究、迅速部署、抓紧整改,在两个月的整改过程中,我委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改,坚持督查督办、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下大力气、动真功夫,不折不扣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 8大类18个问题,我委党组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我委提出的4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9项,其余8项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中。全委已起草制定和出台了制度性文件23项。通过贯彻落实整改,我委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自觉性得到了显著增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得到了显著增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自觉性得到了显著增强。

  一、坚决贯彻市委巡察部署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政治意识淡薄、缺乏担当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8大类18个问题,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委党组全体成员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正视问题、诚恳接受问题,按照“深挖问题根源、杜绝问题反复、整改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反馈的主要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分别提出整改建议和具体整改措施。委党组制定下发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深规土党组〔2017〕10号),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逐条逐项提出了47项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落实了牵头委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二)全面动员,立即整改

  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紧推进全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王幼鹏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6次听取整改进度专题汇报,督促指导委党组成员和下属各单位、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委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针对有关问题专门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集中整改两个月来,我委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召开全委系统电视电话会议1次,召开全委副处以上干部专题会议2次,召开机关党委会议5次、机关纪委会议1次,全方位动员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委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专项工作会议 11次,带队到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34人次,督促落实整改进度要求,检查整改工作成效。

  (三)全面行动,立即落实

  我委下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立即行动,先后召开局、处长(主任)班子会议40余次,传达整改工作要求,研究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各单位还分别通过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把整改工作要求和落实整改具体措施进行传达和部署;通过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层层建立整改台账,层层夯实整改成效。下属各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业务工作和整改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系统反思、逐一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规划国土海洋管理服务水平。两个月来,我委下属各单位党组织在落实委党组47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还分别自加压力,深入整改,出台了400余条具体措施来落实整改要求。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7个下属单位也重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切实做到了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强化学习意识,将政治理论知识变成党员的“看家本领”。两个月来,我委组织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等文件。我委先后召开了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3次,委领导参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33人次。下属单位党总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共17次、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76次、民主评议党员共880人;下属党(总)支部先后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共计340余次,党(总)支部书记、委员和优秀党员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00余人次,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理论和决策部署等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我委还通过委内网、廉政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先后发布党课教育42问知识、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短信近12万条次,覆盖全委886名党员和3000多名干部职工。按季度编印了党章党规党史等理论知识学习资料手册2册10余万字,制作了2期全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专题宣传展板,对2016年我委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通报,有效强化了全委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此外,安排全委75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市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目前完成12人次,计划安排党务纪检人事干部培训两期80人次。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常态化。委机关党委制定下发了《市规划国土委机关党委2017-2019年党组织“四个基本”建设规划》,计划通过3年建设时间,使全委党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管党治党能力显著增强。制定下发了《市规划国土委直属机关党委2017年度工作计划》,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党建科学水平、加强党对群团统战领导、党内组织关怀等六个方面,对2017年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了安排。制定下发了《2017年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市规划国土委机关党委2017年党课教育实施意见》,已经开始有计划、系统性地强化我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还组织开展廉政讲座1次,组织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德述廉8次。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各级两委班子,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机关党委、纪委新一届班子;督促指导下属11个党总支、75个党支部分别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配了一批年富力强的党员干部负责党组织工作。制定下发了《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党建设工作制度》,委领导除自身所在党支部外,再分别挂点联系了1-2个下属单位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委领导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和挂点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38次。

  三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3月15日,委党组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细化整改措施。完善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督促检查 “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机关党委采取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检、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巡查整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督促检查182次,对各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通报。组织开展了全委党(总)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活动,随机抽取了8名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分管委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点评。认真组织75个党支部召开了“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委886名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占党员总数的85%。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委党员组织关系全员排查,督促各党(总)支部、党员完善了党建工作台账和党员档案信息,完善了全委党建工作信息系统。为夯实党建工作阵地,4月我委启用了面积约120平方的全委党员之家场地设施,同步也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了相应党员活动硬件设施。为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委还积极探索丰富党员活动形式,从今年3月开始,每月组织开展全委文体活动1次,目前已开展羽毛球、网球比赛活动各1次。

  (二)关于“部分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激励干部队伍精神斗志,强化领导干部担当精神。切实加强了对全委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集中轮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的批示精神696人次,有效提升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改革攻坚能力。切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对部分责任处室、部门推进工作进度不理想、不及时的,由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谈话提醒。结合我委干部队伍现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常态化交流制度,今年以来陆续安排处级以上干部交流轮岗3人次,安排科级以上干部交流、提拔共34人次,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交流提拔工作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专业人才紧缺问题,从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和干部梯队建设出发,已着手制定实施全委人才发展5年规划(2017-2022)。今年以来,梳理委员会紧缺专业人才情况,招聘博士以上公务员3名,计划招聘本科及硕士公务员10名。此外,我委计划和市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协商,结合强区放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委机关、管理局与市职能部门、辖区政府双向挂职锻炼制度,探索通过让我委干部走出去学习和把市职能部门、区干部请进来交流的方式,增强我委与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衔接,更好地支持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市规划国土海洋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委市规划土地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于3月22日下发了《关于补充填报已作出没收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建筑处理情况的通知》(深查违〔2017〕24号),要求各区对已作出没收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核实和梳理。4月1日向各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下发《监察意见书》,要求各区加强组织领导、巡查防控和执法联动,确保涉案违法建筑依法执行到位,严厉打击涉嫌违法销售行为,对没收后的违法建筑仍存在消防、质量结构、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组织查违成员单位全面清查,坚决避免出现安全事故。4月21日,市规划土地监察局主要领导召开了没收违建处置工作督查会,进一步梳理了全市没收违建案件基本情况,并对违法建筑没收处置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已形成《关于作出没收行政处罚的违法建筑案件处置情况报告》并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已上报市政府。

  二是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推诿行为。对我委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服务类等共209个职权事项,按全省统一的标准,逐个编制业务指南和办事手册,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受理,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龙岗管理局、宝安管理局、大鹏管理局、龙华管理局及委员会业务窗口已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业务窗口向“一门集中”调整。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加大便民、惠民服务创新力度,实现了以短信方式主动推送办理结果,开通“深圳规划国土海洋”、“深圳规划国土海洋廉政微平台”、“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等政务微信服务、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政务APP服务。产权登记实现了网上预约、在线申办,7项业务实现了全城通办,涉税登记业务实现了一站式服务,部分业务缩短了办理时限,打造起了审批规范、服务优良、渠道多元、方便快捷的规划国土海洋政务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结合我委社区规划师活动平台,配合开展地名文化保护专题工作,共安排了80名处级干部和110名科级干部对口联系全市80个重点社区,通过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收集地名来历、地名含义和地名历史沿革等信息和资料,积极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形成了全委干部队伍转作风、接地气、提效率的工作氛围。

  此外,针对全委干部队伍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计划今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分类高校培训、业务轮训 16批次,每次重点轮训机关和基层管理局干部50人次,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同时,我委根据近期与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调情况,正在争取加快解决管理局科级非领导干部问题,设法解决一部分长期得不到提升机会的干部待遇问题,特别是提高部分年龄较大、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励管理局干部队伍士气。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罗湖区清水河片区插花地一中项目”问题,我委原第一直属管理局于2016年全部完成收地补偿和土地出让工作,对涉及的一名干部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我委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在全委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责任落实年”建设活动,部署全面整顿机关作风、狠抓责任落实,系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推进缓慢、效率低下问题,并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察督办,促进了全委机关作风有效改进和提升。

  (三)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杜绝委领导班子成员做“老好人”现象。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先后和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谈话提醒活动,并将“扯袖子”“咬耳朵”作为委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常态性工作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化工作制度。同时,党组书记督促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进行交心谈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还与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共45人次。

  二是督促下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建立了委机关党委向委党组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听取委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委党组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党建责任人及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夯实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党建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领导班子重点整改,强化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业务管理有机融合到党建工作中,目前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党组织已完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党总支及下属各党支部制订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参加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了党建业务水平;明确区分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业务决策会议、中心技术委员会等会议议题范围,详细记录会议与会者意见和观点,使会议精简高效;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5名负责同志已分别挂点两个基层管理局档案信息室,先后6次到管理局和档案信息室走访,了解情况、联系党员;此外,已开发和完善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上线应用。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追责力度。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我委专门梳理了“八项规定”及十八大以来的对公职人员的各项纪律要求,将于近期编印成册下发全委干部职工学习,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知纪懂规、遵纪守规。我委建立了纪检研判制度,每季度召开廉政专题研判会,研判各单位、各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督促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和我委相关制度规定。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对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管理局、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全面检查。

  此外,我委还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成立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对各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今年,我委下属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劳务派遣用工均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接受企业吃请和旅游的行为,2017年4月,我委对违规接受供应商邀请旅游的个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违规办理车辆充值加油卡、以培训费方式变相发放奖金、个别干部虚开发票报销其个人出国开支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委相关事业单位已自行进行了清理整改,我委还将于2017年6月对全委再次进行专项检查。

  (四)关于“少数干部任用存在失察现象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深入考察干部。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将干部基本信息、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情况列入常规纪实内容;对在选拔过程中有信访举报的情况实行一人一记,深入调查研究,拟定调查结论并报委党组决策。建立了多维度考察干部的工作机制,扩大了干部考察的范围,从与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谈话考察,扩大到与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谈话考察,其中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干部,开展了延伸到原单位进行考察的工作;扩充了干部考察的程序,增加党支部集体讨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家庭访谈等程序。在近期开展的24个科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求24个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提供了书面推荐意见;谈话、考察测评共计609人次。

  二是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现象。进一步强化了重要岗位的选人用人机制,着重对重要、敏感岗位的人选进行背景、经历等深入了解;按照重用干部的程序,在干部平级交流工作中,对管理局局长、副局长职位增加民主推荐、考察测评、核查个人事项报告、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家访等提拔任用的工作程序。重点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在干部考察谈话过程中,丰富考察谈话的手段和范围,着重考察了解干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尽最大可能避免“带病提拔”。突出党组织的把关作用,对于拟提拔的干部,层层经党组织把关,委党组再讨论研究其任用事宜。在近期开展的3名正处级领导平级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工作中,已增加按照组织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测评、家庭访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核查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程序,对3名同志进行全方位考察。

  三是干部任用前充分讨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需上会集体决策事项。在选拔处、科级干部工作中,将干部选拔的动议和方案、确定考察对象、确定拟任人选等3个关键环节均由委党组开会审议并作出决策,其中选拔处级干部工作中,还将确定初步人选环节报委党组开会审议并作出决策。会议的讨论决策过程均按照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一介绍人选情况、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的顺序对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全面、如实地对党组成员的讨论过程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五)关于“有的干部政商关系不清,权力寻租牟利问题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预防,加大案件惩处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针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征地返还、土地置换、非农建设用地选址安置、提高容积率、城市更新、调整用地功能、规划报建验收、违法建筑查处、产权登记、内部信息等核心业务和重点岗位,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廉政预防。如:我委针对法定图则调整、提高容积率等情形,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定图则公示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7〕226号),要求从4月25日起,所有法定图则调整内容增设“网上公示”要求,实现法定图则工作的进一步公开透明。注重廉政教育实效,邀请市纪委审理室领导讲廉政课。将党风廉政相关要求、知识、案例等汇编成册,供全委工作人员学习。注重用身边案例开展教育,进一步剖析身边鲜活案例,组织编写《十八大以来典型案件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主动加大办案力度,对实名举报做到100%核查,对有具体线索的非实名举报件也认真核查。对查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是加强辞职或退休人员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委范围内进行辞职或退休后相关政策宣传。继续加大对辞职、退休人员监管力度,在干部提出辞职时,已要求明确辞职后去向,并签订承诺书。书面告知辞职和退休干部对于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规定。对辞职和退休干部进行逐一检查,组织辞职和退休干部填报辞职或退休后兼职(任职)情况。加大对违反辞职、退休相关规定干部的查处力度,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辞职、退休相关规定问题的,主动进行核实、查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两名退休后违规兼职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加强谈话提醒,避免工作人员为企业充当“说客”“掮客”。严格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加大廉政谈话力度,分级分批在全委开展谈话提醒。谈话对象包括: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人员、新提拨的领导干部、新入职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4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岗位的工作人员、人财物权比较集中岗位的工作人员、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岗位的工作人员。今年以来,全委处级干部按《通知》要求开展谈话提醒约60次,科级干部按《通知》要求开展谈话提醒约90次。

  (六)关于“部分物业和临时用地管理混乱,造成国有收益流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委系统物业。委党组高度重视委系统物业规范管理问题,按照省委巡视组相关整改要求,两年多来已认真组织进行了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近期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委领导再动员再部署,先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物业及租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委系统各管理局、各事业单位重新建立了物业台账,并按规定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目前全委系统物业基本纳入规范化管理。关于物业资产入账问题,市财委和市住建局已联合发文,我委正积极开展清理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有关问题,目前福田管理局已将原未入账物业以同小区同类型房屋原始登记成本入账;部分物业已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待确认评估价格后重新调整入账;部分已通过调整历史账务,在“固定资产”账上记录。此外,目前我市已经启动了市各部门名下产业用房、住宅用房、办公用房清理处置工作,目前正就相关方案征求意见,下一步我委将坚决按照市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二是坚决杜绝“小金库”。已制定全委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全委各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各单位工会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市财委收支两条线有关文件要求,将物业租金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小金库”问题已整改完毕。福田管理局已上缴全部历史沉淀租金收入,同时停止对外续签到期合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未到期合同承租方将租金直接上缴市财政。南山管理局也已将租金收入通过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足额上缴财政管理,今后将及时足额通过非税系统将租金收入上缴至财政专户。目前,全委已不存在“小金库”。

  三是加强出租物业管理,避免国有收益流失。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出台《市规划国土委周转房物业使用管理规定》、《市规划国土委机关管理周转房物业整改实施方案》、《市规划国土委办公(商业)物业使用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全面排查整改各管理局及相关事业单位自有物业存在的问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物业租金拖欠问题,福田管理局积极开展出租物业清退工作,涉及的1宗物业已收回,收取的租金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南山管理局已向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其中2家租户已经搬离并交回物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账务,对长期欠租金的承租人进行约谈,补缴了拖欠租金;对其他长期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已分别委托律师向深圳市仲裁委申请仲裁2宗、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宗;加强与供水、供电部门和物业所处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联系,共同开展租金追缴和物业清退等工作。

  四是分类处理临时用地。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原第一直属管理局未缴纳租金的临时用地,已向用地单位送达《追缴临时用地租金通知书》6份,巡察后已收回大部分租金,剩余款项已通过司法途径追缴。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到期未收回的临时用地,巡察后有1块用地已清理完毕,即将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管理;1块用地已核发《用地限期交回通知书》;剩余4块用地已致函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其依法清理,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此外,我委结合全市临时用地管理现状,目前正在推进临时用地分类处理。对已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全面清查并下发收地通知收回土地。下发收地通知后未按要求移交土地的,移交执法部门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后予以收回。对违法侵占国有土地,直接移交执法部门查处后收回。对于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收回的,形成专报,报上级部门处理。此外,目前根据强区放权工作部署,临时用地管理权已下发至各区政府,接下来,我委将密切联系各区,指导各区政府管好临时用地。

  (七)关于“产业用地按时开工竣工比例偏低,处理处罚力度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产业用地项目管理政策依据。2016年10月我市颁布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今后拟供应的产业土地,安置补偿应当落实到位,并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道路、供水、供电及场地平整等基本条件。我委已启动《办理延长土地开竣工期限工作规则》(深规土〔2013〕80号)的修订工作,针对开发建设周期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因红线及容积率调整等原因涉及开竣工期限的重新约定、开竣工延期办理的适用范围、违约处罚力度不强等问题,以及强区放权背景下开竣工管理工作的调整问题,都将在新的政策文件中得到解决。正在起草《深圳市土地供应管理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规则》,研究构建土地供应、开发建设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制定土地供应后续管理工作规则,并建立土地供应考核评价体系。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我委2017年新增改革任务,现已形成草拟稿并计划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议。

  二是构建产业项目监管机制。对重点产业项目和享受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产业项目,按照“谁牵头(启动)、谁签协议、谁监管”原则,由区政府或项目牵头部门监管。建立土地出让合同与产业发展协议共同监管机制,其中,土地供应合同包括开工竣工期限、转让管理、抵押管理、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产业准入条件、股权变更约束、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同时建立强制和主动相结合的用地退出机制。

  三是加强产业用地项目监督管理和后续服务。建立产业用地开竣工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在土地开工、竣工期限届满前60天内督促用地单位开发建设。对于涉及合同违约及闲置用地的(含政府原因造成),按照延期开竣工和闲置用地处置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置。对于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进一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配合各区政府主动服务企业,定期召开用地单位座谈会,对土地开发报建审批、土地开竣工及违约处罚等政策进行宣讲,可定期、不定期的对用地单位进行实地回访或电话回访,了解企业在土地开发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用地按时开竣工。

  (八)关于“强区放权工作仍需加快进度方面”的整改情况

  自2016年7月2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以来,我委全面启动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产业用地等领域的改革工作,率先完成了城市更新审批权、产业用地审批权和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权下放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土地整备、民生工程、临时用地等方面的事权下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一是制定全市统一工作流程。在职权下放的八个事项中,城市更新、产业用地、土地整备、民生工程、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管理等领域都已出台了详细的工作指引,其他领域的工作指引和流程规范也正在抓紧制定中。在城市更新方面,出台了《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对当前城市更新放权后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提供了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指引;在产业用地方面,出台了《关于做好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细化了过渡期内的工作要求,重点对全市正在推进的产业项目制定了分类推进方案。在土地整备方面,出台了《土地整备规划编制技术指引》、《土地整备项目规划审批工作规程》等规定,进一步统筹政策标准、规划规范、审批规程。在民生工程方面,印发了《关于做好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后土地审批和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民生工程的审批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在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方面,印发了《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做好案件交接以及加快案件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改革事项和工作交接等事宜。在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向各区下发了通知,对编制区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立项和资金安排做了具体规定和指导,同时也组织编制了市级年度防治方案,对全市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同时《深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出台。

  二是加强对各区的培训指导。针对各区不同诉求,我委有针对性地加强了业务指导,多次组织各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了多场专题培训、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和经验座谈,帮助各区尽快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各区规划国土管理水平。如在下放城市更新事权过程中,我委组织了6次协调会,及时了解各区进展情况、对各区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答,并组织开展了7场次、近千人次的业务培训交流。在下放产业用地管理事权过程中,召集了各区分管土地的负责人及具体业务经办人集中培训,同时由委领导率队到各区宣讲,讲解《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操作细则,让各区了解和掌握政策。

  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目前,我委按照与委员会、管理局相同权限开放原则,已向各区全面开放了业务办理信息系统,包括政务平台(办文系统)、规划业务审批、规划一张图、地籍、地政管理、计划财务(国土收入)、档案管理系统等模块,能够满足各区行使已下放职权的工作要求。同时,我委还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在前期大量调研、方案征集、培训的前提下,发动了全市各级用户单位和市、区、街道各级信息化力量共计260余人,顺利地将业务系统从政务内网迁至政务外网,加强了与全市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对公众的信息公开,打破了信息壁垒,提高了信息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强化规划政策统筹。“强区放权”后,我委正在加快转变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全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作用,重点强化全市的统筹监管职能,确保全市工作“一盘棋”。一是加强规划计划统筹,以城总规、土总规、法定图则等各类法定规划和计划指标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顶层设计,协调各区差异化发展,做好城市整体规划建设,近期,陆续出台了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正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实施计划,充分运用全市规划和计划手段加强全市统筹。二是加强政策制度统筹,我委正在加快研究出台规划土地各领域更具针对性、创新性的政策、标准,完善全市统一的政策体系,近期出台了城市更新暂行措施,创新了更新政策,修订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提高了补偿标准,正在修改制定城市规划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深圳市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实施办法》已提请市政府审议。根据遇到的问题,还将不定期出台相关政策。三是加强信息统筹监管,加快建立各领域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提高信息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现各业务办理的全流程、全环节统筹和监管。

  五是理顺法律关系。为加快推动《改革方案》落地实施,保障各区依法依规行政,我委会同市法制办代拟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由市政府、我委调整至各区行使的职权,同时也明确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我委将尽快推动该方案出台,为各区行使职权提供法治保障。

  三、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强化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规划国土海洋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推动规划国土海洋工作取得长效进展。

  (二)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委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让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领导、每一个岗位都切实担当起责任来。委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强化腐败易发多发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以巡察为契机,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结合规划国土海洋管理工作实际,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78858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电子邮箱xczgjd@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党组

  2017年7月28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