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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8:14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3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年3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抓好整改组织领导。3月13日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同志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市委卫生工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亲自开展专项督导,并带队赴市水务局专题学习整改工作经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紧抓实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整改全覆盖。特别是巡察发现问题较突出的3家直属单位,深刻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二)抓实整改任务分解。针对巡察反馈的五大方面十二项主要问题,一一对应制定了27条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各单位,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形成了《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对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方案》。整改任务责任涵盖所有领导、处室及直属单位。

  (三)抓严整改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处室及有关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4月5日召开了第一次推进会,相关单位部门汇报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和委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27项整改任务中,19项已整改完毕,8项目前正抓紧推进落实。

  二、立行立改,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市委卫生工委统筹系统党建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卫生工委对全系统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着力健全党务机构。积极与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沟通,着力从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市委卫生工委委员分工、挂点联系基层和工委会议等各项制度,研究制订了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全系统工作。三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措施或意见,3月至4月委领导带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发展。

  针对基层党委管党治党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4月至5月,先后组织隶属党组织书记和党办主任举办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隶属党支部书记360余人分三批到市委党校开展全员轮训,使各级党组织书记明确党建责任,熟悉党务知识,全面提升党务干部主业意识、党性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基层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的督导考核。充分运用2016年隶属党组织积分管理考核结果,对党支部和单位党组织积分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对排名后3名的单位、后10名的支部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并实行工委委员挂点帮扶整改,督促基层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的责任。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实施书记项目。针对目前有些联合办院党建工作偏弱的现状,将加强联合办院党建工作作为今年书记项目,制订了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拟于下半年出台《关于加强联合办院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隶属党组织积极实施书记项目,着力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2.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申委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要求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党委(总支、支部)会、行政首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和规范讨论和表决重大事项,严禁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党工委办加强督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隶属党组织积分管理考核。二是下发“三会一课”学习指引,以“三会一课”为基础,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的督查。针对基层党组织生活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重申党委会、支部“三会一课”、收缴党费、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规范要求,党工委办加强不定期随机检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积分管理考核。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考核机制调研。3月至4月,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带队到市疾控中心等3家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并按照党员数8%比例下发调查问卷,分析了近两年来卫生工委隶属基层党组织积分考核情况,形成了《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党建考核机制调研报告》,以此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积分管理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五是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党员教育、服务和管理,探索建立手机APP“支部宝”,实现线上学习、线上接转等,规范管理,提升成效。

  3.关于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抓得不够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实施“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制定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从严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努力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尖兵。组织职业道德专题教育,汇编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省卫生计生委“五不准、五严守”、市委卫生工委“五条禁令”以及《廉洁从业指引》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下发到各单位,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奋务实”的行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我系统的全国“最美医生”徐粼同志先进事迹,制作徐粼同志先进事迹和巡回报告光盘发放至全系统学习,再次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新高潮,并拍摄《医路艰辛 不忘初心》等16部先模人物微电影进行展播,加大对身边典型挖掘、宣传和学习力度,传输正能量。

  二是大力实施“医疗服务满意度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正在制定门诊医师接诊量的指导标准,以及二、三级医院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的指导意见。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项目(简称“12361”工程),大力宣传和推广使用“深圳健康网”和“健康深圳APP”,实现预约挂号、缴费、查看检验检查结果、查看个人健康档案等在线服务,不断改善市民就医服务体验。严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完善财政分级分类补助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完善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总额预付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在基层医疗集团推广医保“总额管理、结余奖励”机制;在全市公立医院逐步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住院按床日以及部分手术病例、部分综合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打包收费”方式。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诊疗行为和费用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跟踪监控制度,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等。同时,加大满意度监测、定期(每季度)通报和整改力度,医疗行业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是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导医院强化公益性。深入贯彻《深圳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广罗湖医疗集团医保“总额管理、结余奖励”改革模式。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总量持平、结构优化、不增加群众就医支出的前提下,对公立医院收费价格进行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诊金、手术、护理、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深化医改从源头上建立治腐防腐新机制,努力解决行业作风突出问题。

  (二)关于执纪执法偏松偏软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力量配备的研究和论证,强化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工作的力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受刑事处罚医师的信息互通机制,就受刑责处理医务人员如何建立信息互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并发函获取近五年受到刑事处罚医师信息,督促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及时将受刑事处罚的医师信息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监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写入《卫生监督意见书》,强化医疗机构自律。四是修改完善《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列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范围。五是对近五年来受到刑罚的医师开展全面清查,对受到刑事处罚的执业医师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严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三公经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直属单位“一把手”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其纪律意识,要求其带头规范遵守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3月份制定了《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2017年修订版),并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三是强化财务监管和督导。建立每月财务工作会议制度和约谈制度,通报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指导会计核算工作;宣传财经政策,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确保财务和会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拟在年内将委直属单位的经费申报、费用报销等业务通过OA系统进行联网,实现对直属单位财务全过程的联网监控。

  针对个别直属单位2014年违规组团出国培训的问题。责成该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上报整改情况。要求其内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分,加强对因公出国培训的审批和经费使用管理。目前,该单位已停止此类培训项目,完善了出国(境)审批和培训制度,并对该项目负责人做出了书面通报批评的处分和扣除2014年年终奖20%的处罚,时任单位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也分别在当年的班子会上进行了检讨。年内我委也将对该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同时,我委积极与市外办沟通,就如何规范我市医务人员出国培训项目进行商讨和明确,并要求各直属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

  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违规接待的问题。责成该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上报整改情况。要求该单位立即着手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目前,该单位已经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审核管理制度,并通过升级 OA“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完善优化了相关预算编制、请示审批和支付审批等格式、流程,增强系统自动化控制与审核功能,不符合制度关键要素的报销申请系统将强制终止。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正进行查处。

  2.关于对个别直属单位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责成该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上报整改情况。委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该单位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将该单位纳入我委财务管理和监督体系,要求其定期参加委财务负责人例会,学习贯彻财经政策和法规。目前,该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招标流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年内我委将对其完善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专项审计。

  (四)关于委行政管理方面有关问题。

  1.关于“三名工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深卫计发〔2017〕19号),建立健全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绩效动态评价机制及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成效不明显、合作难以持续的团队,建立退出机制,并建立层级问责机制。二是出台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20号),进一步明确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引进单位的职责,并对细化团队合作项目、建立支持配套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新技术项目及推广、实施应用研究计划、加强宣传总结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为提高经费使用绩效,针对目前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委与市财政委经过多轮调研和讨论,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经费管理的通知》(深卫计科教〔2017〕30号),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团队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相关问题。四是建立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我委已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全市公立医院综合绩效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医院公益性、满意度和竞争力三方面考核内容。

  2.关于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各种学会、协会有待规范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理顺市卫生计生委各处室与协会学会的职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目前已完成了委主管协会学会基本情况的摸底工作,各职能处室正梳理与协会学会的职能、定位和委托业务,并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协会和学会的财务监管。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卫生计生委主管社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委机关委托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核算。召开我委主管协会及学会财务工作管理专题会议,要求各协会学会要根据委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学会协会经费使用,发挥好财政资金实效。加强对我委主管协会学会的审计监督,年内对重点协会学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五)关于医疗购销领域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公立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以及基建、人事工作中存在的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为主导,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体系。

  二是继续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前期已建立《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推进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基本制度框架,并确定了深圳市试点期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到目前为止,以紧缺药、低价药、小儿用药等临床保障用药为主的第一批集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已完成采购并开始供应,目录内药品采购率达99.3%。以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以及基础输液为主的第二批集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也已经完成谈判议价和厂家确认工作,现正在陆续开展三方合同签订以及采购配送工作。同时,制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试行)》(深卫计基药〔2017〕6号),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争取年度药品采购总费用达到下降30%的目标。

  三是积极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集团化采购。在医用耗材集团化采购方面,我委已向省卫生计生委请示,并对本市部分医院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开展了深入调研和摸底,同时赴宁波、珠海等兄弟地市学习有关工作,现正拟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在医用设备集团化采购方面,已初步拟定了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方案报市财政委,拟于下半年推行市属公立医院通用医疗设备的集中采购。

  四是加快“五权”(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基建权)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最近我委会同纪检组和市医管中心就“五权”系统试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评估,明确推进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实现全系统推广运用,着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五权”进行重点防控、及时预警和科学评估。

  五是督促市医管中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市医管中心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着力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及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六)关于巡察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巡察组共计提出意见建议6条,其中5条意见建议与查找出来的5个方面问题已对应落实了整改。

  关于提出的建议:做实做强基层社康中心,引导市民到社康就诊,为我市全面实现三级诊疗的医改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

  落实情况:我委已将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2017年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一是推广罗湖医改模式,督促各区加快谋划和布局基层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医联体。市医改办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广罗湖医改经验 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建设的若干措施》,下发《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9号),建立委领导挂点督导制度,目前各区(新区)均制定了组建基层医疗集团实施方案。二是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医疗条例》要求,我委已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的诊疗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正在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推进。三是加强社康中心建设。今年将制定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在每个街道建设1家一类社康中心。在300家以上社康中心建立专科医生工作室,鼓励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强化社康信息化建设,尽快完善社康信息系统、家庭医生服务APP等,实现与各级医院的互联互通。加强社康机构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社康机构工作流程》。四是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前我委已基本完成《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家庭医生服务规范》的制定工作,现正组织专家核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测算成本,向发改部门申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项目,并商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偿机制,推动家庭医生服务扩面提质。

  下来,我委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对还未整改到位的工作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同时,要将落实巡察整改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抓紧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强市建设,努力开创健康深圳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13952,88113951;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008室;电子邮箱:dgwb@szhfpc.gov.cn。

  

  

  中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7年7月28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