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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8:14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11月13日至12月30日,对市医管中心系统进行了全面巡察,2017年3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巡察整改工作是中心系统重大政治任务。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我中心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市委精神和中心实际。中心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端正态度、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立改立行。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化部署、严格措施,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中心党组及时召开大会,传达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中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逐一剖析解决问题,深入抓好针对性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慑;要坚持长效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力争通过巡察整改专项行动,为市属医院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政治生态和行业风气,为市民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奠定更好的队伍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整改措施。中心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中心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心各部门正、副部长为成员。研究制定了中心及直属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确定了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强化了工作要求,明晰了工作责任。力求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到人到岗到责;明确时间节点,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在4 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于远期整改的问题,要明确目标、措施,完善制度和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同时,要坚持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作为做好整改工作的基础要求。特别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自始至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狠抓整改落实。中心直属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各医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中心工作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单位领导班子针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贯彻整改要求,动员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为整改出力,查不足、找差距,形成中心上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中心党组,中心直属纪委和各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强化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督导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督导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敷衍应付、行动缓慢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找准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从根源上堵塞问题漏洞,坚决防止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整改以来,中心党组每周听取工作进展报告,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中心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3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和2次中心系统整改推进专项工作会议,中心直属纪委及直属单位累计调查处理巡察组(纪检十二组)交办的信访线索6个,自查自纠给予党纪处分4人,行政纪律处分5人,免职5人,调整工作岗位2人,各类经济处罚44人,批评教育45人。中心新制定11项规章制度。

  市委第三巡察组就我中心的整改工作给予了精心和细致的指导,就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为我中心的整改工作指明方向,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纪委派驻十二组高度重视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对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项指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紧抓好整改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委管党治党主业意识不强,没有把管党治党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抓好党组(委)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同志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对照上级规定,逐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党组负责同志和党组全体成员,反复研究加强中心系统党的工作的有效措施,专题召开中心系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会议,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党建工作的引领意义。二是指导医院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通报》、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等精神的学习,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整改期间,中心主要领导率领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对所有直属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的深入调研,深刻指出班子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党委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医院立行立改,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主业,加强党建。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一岗双责”考核和问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共落实,强化纪委监督问责。四是对从事党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五是进一步细化中心管理绩效考核中有关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定期与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促进医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增强医院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促进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落实。六是行文《市医管中心关于申请增设党群工作部和专职纪委书记领导职数的函》报市机构编制部门,争取在中心本级增设党办机构及增加专职纪委书记职数,进一步加强党建和纪检监察管理工作。起草了《市属公立医院专职纪委书记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近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关工作。

  2. 关于各医院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较少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没有及时缴纳党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为清晰界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各自工作范围,中心印发了《市医管中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医院完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明确相关会议议事范围、议题确定、会议安排、议决方式、决议实施等内容。党建、党务工作必须提交党委会专门研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直属单位有效贯彻落实,强化各医院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前,各医院已经全部落实了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分设,各司其职的要求。二是责成医院党委督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已制定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支部考核的核心指标。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规范要求。如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党委通过制定党委委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度计划表,每季度对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公示监督,来促进制度的执行。三是要求各单位党委严格按党费缴纳规定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实现党费收缴及时、准确、100%覆盖。在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指导医院定期梳理党员组织关系,彻底解决临聘人员不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问题,使“口袋党员”发生率为零。四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调研工作要求,通过促进各单位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调研,通过调查研究,排查整改,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制定相关制度措施等加强基层党委党建工作力度。

  3. 关于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抓得不够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学习。通过强化各级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讨论会、支部读书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会议精神,以《党章》和党内准则、条例学习为重点,提高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和强化宗旨意识,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和服务群众的使命感。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技术等方式,努力改进学习,强化学习效果。各级党组织普遍利用微信、微博等手段加强学习教育。二是指导各医院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以医院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为重点开展廉政教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指导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做好防控和监督工作,使纪检干部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求直属单位纪委深入分析收受红包回扣现象的根源,摸清实际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对收受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进行坚决打击,发现一起,严格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医院廉政建设纳入医院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因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二)“执纪执法偏松偏软”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执纪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中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党组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专题听取中心直属纪委工作报告、专题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机制。整改工作以来,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坚持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多次约谈巡察问题较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并在平时的谈心谈话中,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强化干部教育和监督。

  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中心印发了《市医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加强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市医管中心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的通知》,要求中心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中纪委“三转”工作要求,通过督促医院纪委梳理职责,支持纪委聚焦主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中心直属纪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梳理中心惩防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中心党组书记和直属纪委书记就落实好“两个责任”保持经常性沟通,互相提醒,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整改期间,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听取直属纪委工作汇报,沟通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各级纪委办信查案。

  四是强化“一岗双责”。按照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履责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履责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中层干部进行专题廉政谈话。要求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五是加大办信查案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市委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件及纪委纪检十二组转交的6封信访件,中心直属纪委组织力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正在办理中;对医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目前,除已经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经济处理的人员外,尚有部分人员在调查处理中。

  对在整改工作期间发现的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参与“医保套现”问题,中心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医保套现”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立即印发了《市医管中心关于开展“医保套现”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在全系统范围内查找问题,堵塞漏洞,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请公安检察部门立案侦查,对相关人员停职调查,对三年来有关药品的使用情况、医务人员开方情况进行摸底。中心及医院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行动,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监督,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全方位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医院和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全面查找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包括全面梳理和核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做好处方监测监控工作;严厉查处开具大处方、参与违法医保套现的医务人员。进一步完善医保管控联动机制。对涉嫌“医保套现”的人员或超常规使用药品的患者,及时向社保部门通报,加大对参保人员的稽核力度。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净化行业风气。践行市属公立医院系统“至诚、至实、至精、至专”的核心价值理念,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全面提升市属公立医院系统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市医管中心《关于促进廉洁从医的“十不准”规定》。

  六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要求直属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直属单位按照中心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招投标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预防腐败发生。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中心将进一步对直属单位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直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有效监管。

  5.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薄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心及直属单位专职纪委书记职数申请和聘任情况,尽快有效落实纪委书记单独设置工作,对近期未增设专职领导职数的医院,指导其调整班子分工,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纪检工作。同时指导医院重新梳理纪委书记及纪检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确保执纪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要求各医院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人,其中综合医院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此项工作纳入中心当年管理绩效考核。同时行文报市机构编制部门,争取在中心本级增设专职纪委书记领导职数,设立党务、纪检监察办事机构。三是制发《市医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加强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深医管党组〔2017〕3号),要求各医院进一步落实纪委“三转”工作要求。中心直属纪委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相关工作督导,拟于今年全面开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投诉检查处理工作,每件投诉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转办和核实。五是把医院被追究刑责人员情况及时转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严”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有关精神。二是加强对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经常性教育。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在各种会议上反复要求和强调中心党员干部,特别是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做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是严格财务报账审核。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审核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凡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无预算开支和超预算开支。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审计重要的经常性业务,加大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五是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情况再审查,再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四)“体制机制层面的深层次矛盾制约医改进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市卫生计生委和医管中心在职能上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厘清中心与卫生计生委职能分布,减少交叉重叠管理现象。一是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2〕50号)、市编委《关于成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通知》(深编〔2012〕54号)以及《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市医管中心关于公立医院举办职责移交工作的请示》等文件精神,重新梳理公立医院有关举办职责。二是中心各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明确职责,中心将加强与三名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双方在三名工程推进过程中各自的职责与分工,以及团队遴选标准和目标任务书的审核标准。目前已与市卫生计生委沟通了关于2016年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预立项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办法,完成了69个预立项团队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四是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中心将认真落实三名工程各项指南、规章和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建立“三名工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听取医院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集中反映的问题,已召开了第一季度例会;建立并实行项目建设督促制度。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项目建设信息搜集、分析,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控;建立“三名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托单位要及时报告取得的重大进展与突破,或因不可抗力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督促医院加强三名工程管理队伍建设,并对医院依托科室和科室相关管理人员加强项目管理、财务等管理知识培训,协调卫生计生委尽快出台三名工程经费使用指导细则,编制《市属医院三名工程高层次医学团队服务指南》,方便患者及时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五是强化目标导向,积极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对三名团队的考核、督导和检查等相关工作。目前已收集并讨论关于“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绩效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卫生计生委建立三名工程团队绩效评价体系。

  (2)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履职效能。

  加强对医院预算资金的有效监管。一是加快推动实行医管中心派驻市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一方面向市财政委申请在财政下达给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中列支总会计师薪酬,通过薪酬单列,提高总会计师财务监管实效。另一方面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在中心设置总会计师特聘岗位,拟采取中心委派方式加强人员管理。二是提请市发改委、财政委、卫生计生委研究将专项资金编入医院年初预算,加强监管。致函市财政委,申请可供查询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信息的系统及账号加强监管,同时要求直属各医院每月报送财政性资金支出进度,加强库款管理的考核。三是加强审计工作,由中心委托第三方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医院人员薪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废、财务信息真实性等。结合直属医院物资招采整改工作,对物资招采整改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组已进驻医院开始审计。此外起草了《深圳市属公立医院系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对审计工作的组织与职责、工作实施、质量评价和结果运用、工作责任等进行了规定,待进一步完善后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四是制定并落实《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医院推进预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强化年初资金预算安排,加强中心在医院预算中的调控作用和监督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加强大型资金使用预算落实情况。五是加快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动态监管各医院。现已完成人事模块的功能开发、功能演示及修改,完成财务模块的需求确认和功能开发,实时监测、门诊业务和住院业务模块的需求确认,以及第一季度报表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

  强力推进三级诊疗制度。一是着力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优化专家进社区服务安排。在临床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健康教育服务内涵,并实施常态化工作督导。二是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指导各医院依托自身学科优势,推动专科联盟建设;通过全面开展号源共享、双向转诊、技术支持、远程会诊等方式,推动普通疾病和常见病在基层医院解决。三是整合专科医疗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带教,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五是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逐步利用远程医学平台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诊疗数据的兼容与传输共享;并依托远程医学平台,提升对基层医疗机构急危重病抢救、疑难杂症会诊、培训示教的效率与质量。六是积极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三级诊疗制度落实。强力督促各医院落实2017年各院专家下社区工作计划,中心运行管理部门专门指导有关医院专家下社区工作的全面推进。以大鹏新区为试点,中心拟促成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大鹏新区建立医院集团,实行市属公立医院和大鹏新区医疗机构的一体化管理,从分级诊疗、质量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远程医疗、健康管理、集约化检验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为市民提供全人口、全过程、大健康的医疗预防服务。

  (3)进一步加强对院长行使权力的监管,使医院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

  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控。一是检查医院领导班子分工,督促落实医院院长及书记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抽查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记录,督促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落实《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医院推进预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四是指导医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市财政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心3月中旬组织直属医院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参加“加强经济运行内控管理,提升医院管理品质---新医改背景下现代医院内控建设实务”讲座;4月初组织直属医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目前所有医院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控机制评价和内控建设。五是组织医院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培训。六是加快推动实行医管中心派驻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加强医院投资决策、资金开支和人员招聘等重要环节管理。一是积极推动财务结算中心建设,已收集部分地区和单位财务结算中心的资料和直属医院财务运行情况,并已行文拟报市编制和财政部门,获批后将加快组建。二是督促医院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大相关制度在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分值。3月31日已完成直属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法人报告书公开工作初核任务,4月7日开始直属单位已陆续将事业单位年度法人报告书挂网公开。修订了2017年度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加大相关制度在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分值。三是加快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动态监管各医院财务数据,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四是加强财务报销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标准,对各类报销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审核,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和监督。五是严格执行发放津补贴的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乱发奖金补贴进行整治。

  强化科室层面的管理。一是开展暗访抽查,严禁医院向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切断医务人员收入与处方、检查、耗材等收入之间的直接挂钩关系。已派员赴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抽查。二是围绕“岗位工作量、医疗质量、病种及手术难易度、患者满意度、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控制、临床科研教学、医德医风”等核心要素来开展医务人员的考核和分配,制订《市属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总量控制、收支平衡,强化考核、优绩优酬、自主分配、民主决策的原则,实行工资总量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加强岗位绩效考核。三是通过审计方式检查各医院绩效发放方式,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绩效奖金,要求各科室发放绩效奖金时科室人员均在奖金发放表上签字,未签字严禁财务部门发放奖金。5月3日,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已陆续进驻各医院开展专项审计。

  强化医疗风险防控。一是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进一步强调超过一万元的医疗赔偿不能私下了结,同时必须向医管中心报备。通过汇总各医院2014-2016年各类医疗赔偿情况,梳理赔偿的主要原因和纠纷多发点,针对各医院的共性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医疗纠纷处理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三是将核心诊疗质量、临床路径、院感控制、合理用药、护理质量及品管圈活动等医疗管理内容纳入医院运行绩效考核。四是继续进行临床护理风险防控制度的现场考核。

  有效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中心主要领导在中心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深入各单位开展调研的过程中、同个别单位班子集体谈话中反复强调要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党委、纪委和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既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敢于担当,又要坚守本职、坚持原则,要把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医院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机统一起来。二是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管理能力,对各类领导干部开展不同类型的岗位培训,着重解决各级领导班子路径依赖、视野不开阔的问题,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工作的沟通、酝酿和协调。坚决执行末位发言,防止“一言堂”,中心通过管理绩效考核,对班子运行及工作的情况进行集体体检、会诊和把脉。

  (五)“医疗购销领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医疗器械、药品、耗材招标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方面。一是制发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公立医院医疗采购和物资管理的通知》,依托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采购前期论证和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规范招投标的基本流程及审批要求,规范对招投标相关职能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评标论证专家等主体的监督和处罚措施。二是与市财政委采购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共同探讨改进招标采购程序、共享采购数据信息、前置采购需求公示、限制实质性排他条款等办法。三是参考药品集团化采购模式,配合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医疗器械、耗材集中采购。四是配合省市要求,落实药品、耗材等省市级平台采购。五是规范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细化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有关经济活动,强化源头防控,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影响,追究违规使用资金有关领导和设备、财务人员的责任,确保设备质量和资金安全。六是配合纪检监察、执法部门对举报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彻查,对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七是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组织各直属医院按照《市医管中心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现有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合理区分因更换运营主体、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更和床位开放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使用效率不高问题,对闲置的设备逐一设立整改清单和时限,对闲置的设备由医管中心进行统筹调配,目前已进行三个批次。八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管理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引导医院按照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布局,对优势品牌学科建设方向和配套设备投入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并对项目申报人实行问责机制,切实保证资金投入的社会绩效和使用绩效。

  (2)在药品和耗材采购方面。一是组织医管中心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收受回扣情况巡查活动。检查各医院药品监管、防统方管理、药品遴选变更、医用耗材定期招标采购等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到位。二是推进药品集团化采购。三是在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全省统一平台(省药交中心)采购的基础上,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进全市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集团采购实施。四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宣传,对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处理。五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彻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置。

  三、坚决抓好后续整改,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深圳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把讲政治作为行为准则,把讲党性作为政治底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全面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组(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三)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集体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的系列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报账审核、公车管理等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需要巩固的、还未到位的和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强化追究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要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治理结构。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基建工程、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等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市医管中心及直属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6828844;通讯地址: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后勤服务楼313房间)。

  

  

  中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党组

  2017年7月28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