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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8:05来源:深圳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6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经贸信息委进行了巡察。9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经贸信息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委党组充分认识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视问题,敢于担当,见诸行动,带领全委上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深刻认同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委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加强和改进我委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巡察组指出委党组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选人用人、重点领域监管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客观全面、严肃中肯,这些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是对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力指导,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存在的差距和整改方向;巡察组提出改进工作四个方面的建议,是指导我委运用好“四种形态”前两种的有力法宝,有效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对我们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年度目标、推进全面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本质。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其本质是一次全面的政治巡察。通过巡察,更加坚定了委党组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强法宝、最强武器,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作为最大政治、最大大局,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更加坚定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做政治的“明白人”;将有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我委落地生根,有力推动委党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核心重点。委党组深刻理解到,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其重点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建意识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委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一个单位的风气好与坏、执行力强与弱,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紧密相关,委党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我委落到实处的直接推动者和组织者,党组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首要的是需要自身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通过巡察,将有力促进委党组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党建意识;将有力促进我委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提高党员意识,只有从思想根源上牢固树立了党建意识,强化了党员意识,才能从行动上自觉对标合格党员,才能真正将转变作风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快全市经贸信息化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委党组深刻理解到,市委开展巡察工作,要求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巡察组对委党组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面对面把脉会诊,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是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行动,是对我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和思想的深刻警醒,具有剑指问题、形成震慑的高压效应;体现了市委对我委干部队伍的关怀和爱护,将有力推动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有力增强我委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好地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对推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是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从此次巡察整改效果来看,委党组深刻理解到,市委通过巡察,强化了我委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理顺了工作机制,规范了内部管理,为干事创业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工作氛围,其最终落脚点是要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征程上,鼓励我委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使干部队伍呈现新气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以坚强的党性、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实现新作为。

  (二)紧抓快办,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

  委党组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要求,团结带领全委党员干部紧抓快办,倒排日期,按周督办,确保短时间内能完成的立刻完成,需中长期内完成的必须在整改期内见到实效,同时着眼长远,建立体系,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委党组坚持将学习摆在筑牢思想基础的重要位置,整改期间,6次集中学习重温了《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等17个系列党内重要规章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全覆盖。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市经贸信息委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提出了12个方面108条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事项都明确了责任委领导、牵头处室、参与处室(单位),具体规定了整改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意见建议都有对应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是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整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要求全委树立“冲锋期”意识,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审议整改工作,反复强调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主动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和进度滞后项目,带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给全委党员干部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12名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深挖根源;坚持每周至少利用半天时间专门研究、推进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工作,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敏感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对违法违纪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讲党课,下沉一级开展检查督促。

  四是按周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快速推进。委党组充分发挥督查的“推进器”作用,要求巡察整改按周推进,实行周报制,共向全委编发了8期巡察整改工作周报,每周对全委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通报整改进度,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推进情况汇报,对进展不够快的事项,要求牵头处室按天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各牵头处室加强对整改事项跟踪督查,实行专人专题跟踪,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机关党委对全委49个党支部、总支进行了全面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五是建章立制,牢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委党组既强调在集中整改期取得实质性成果,又着眼长远,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正本清源,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狠抓机关和委属单位制度建设,全面制定、修订完善委会议工作制度等13个规章制度。推动实施“育苗工程”、“筑堤工程”和“强基工程”三大工程,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成体系地推进我委人才培养、廉政风险防控和业务基础研究,实现专项资金管理阳光、公开、廉洁、高效,为今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党建和业务齐头并进,巡察整改取得实在成效。

  通过两个月的整改,全委党员领导干部党建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营造了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氛围。

  一是党建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提高,“两个责任”推进更加有力。委党组通过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督导对党建工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和加大党建工作力量投入等有力措施,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委领导、各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意识明显提升,推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实现了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良性互动。通过全体党员大会、委领导讲党课、常态化参加组织生活等方式,全体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到位、行动对标成为广泛共识。

  二是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入心入脑,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委党组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想问题、做决策、干事情,都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逢会必强调,发现苗头必提醒。通过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与管理,构建上下联动、全委互动的立体式纪检监察和廉政制度体系,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等,让党员干部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以前有些习以为常、约定俗成的事,现在看是严重违规违纪、危害极大,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更加强烈,规矩了然于胸。

  三是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委党组通过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引导各支部(总支)深入开展自查,补齐短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台账记录,各支部、总支实现了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标准化。委党组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研究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列出负面清单,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言行。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从堵严漏洞入手,委党组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事、委属单位、委内课题管理、人员出国(境)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专项资金、委托课题和海外代表处管理等事项,使程序更加清晰、管理更加规范。

  四是工作作风持续向好,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劲头更足。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积极主动、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民主集中制得到坚决贯彻,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呈现新气象,会前充分酝酿、会中深入讨论、会后坚决服从执行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在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全委党员干部工作热情高涨,主动加班加点,呈现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例如:在10月20日全省保密检查中,全委上下积极准备,成为全市唯一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在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中,各有关处室在周末两天时间通宵加班,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这些工作所表现出的奋进和协作精神,充分体现了我委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是重点工作快速推进,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快速推动出台了技改倍增计划、外贸稳增长措施、引进知名电商促进网络消费工作方案、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和国家标准版直接对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1-9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实际使用外资等指标创近年新高;货物贸易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增速均高于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852.6亿美元,首次超过上海位列全国内地城市第一。

  二、直面问题,深挖根源,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真抓实改

  (一)对“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

  1.对“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委党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建工作的学习、研究、部署、落实,推动出台了一批重大政策和内部制度,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

  整改过程:

  一是抓紧制定整改方案。9月8日,委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起草整改落实方案,聚焦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从加强党建工作,突出委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切实防范廉政风险等4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08条整改措施。9月14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方案。9月15日,方案正式在全委印发实施。

  二是强化党组“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刘胜到任后第一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委领导与各处室、委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同担当起管党治党的责任。修订完善会议工作制度,清晰界定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边界。党组会议突出全局性、长期性、决策性,定期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反腐倡廉,以及安全生产、保密工作等重要事项,对我委“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重要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改革创新工作计划、党内重大活动计划,党组管理的干部任免,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及年中预算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立项,在整改期间,全部“三重一大”事项已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共研究了29个“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主任办公会议突出业务性、阶段性、执行性,定期通报主要指标任务、重点工作、预算执行的推进落实情况,研究重要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事项。党组会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坚持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

  三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委党组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7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政治学习为根本,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结合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实效。每次党组会均安排了集中学习议题,委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今年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了17次学习,认真学习了43个党内重要文件,并对学习情况实行台账管理。

  四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28日,经过充分酝酿,委领导班子召开以“强化党组核心领导地位、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为主题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保证会议质量,会前党组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准备工作扎实充分。会上,党组书记代表委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出了实质性批评意见,意见建议集中在党性修养、思想觉悟上。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反思巡察指出的问题。会后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上报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组织部。今后,将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每年按要求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五是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为增强业务管控能力,10月27日,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全委统一的内部门户网站,建设“数字经贸”、“综合业务”、“阳光资金”三大平台,推动核心业务和主要数据实现标准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微信工作群和周例会制度,各处室、单位每周召开1次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并上传至微信工作群,迅速传达部署工作,上报重要信息和舆情等。加大对重点考核指标的推进力度,9月13日,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了2017年省、市对我委31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梳理我委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考核指标,联合市、区两级力量紧抓快办。全面推进落实“十大行动计划”,着力提高产业政策的精准性,出台了一批重大政策措施,包括《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等,在相关政策的有效带动下,我市多项经济指标创出近年新高。

  2.对“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委党组牢固树立管党治党主业意识,机关党委书记更加聚焦抓党建,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讲党课,做到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党组管党治党主业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委党组7个方面33项责任以及11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明确委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汇报,每年至少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党建工作快速传达部署机制,成立全委党建工作微信群,将所有委领导、机关党委和纪委委员、各党支部及总支书记纳入其中,及时传达部署工作。10月27日,党组会议专门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组会审议通过《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1-10月,党组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0个。

  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9月20日,委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秘书处党支部党员大会,为党员讲党课;10名委领导班子成员均召集分管的处室(单位)党支部、总支开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为党员讲党课,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1次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每半年对分管的处室(单位)开展1次党建检查督导。

  三是召开年度全委党员大会。9月27日,召开全委党员大会,委党组书记为大家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事教育人,告诫全委党员干部不妄言、不收礼、不行贿,不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聚餐打麻将,保持“清”、“亲”政商关系。今后,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委党员大会,通报全委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费管理等情况,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

  四是加大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对分管同一处室超过5年的委领导班子成员均进行分工调整,机关党委书记分管的业务处室(单位)由4个减少至2个,进一步聚焦党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由1名正处级调研员牵头负责,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组织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补选工作,9月4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委机关党委、纪委调整组成人员,任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副书记;10月19日,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提出了5名机关党委委员、5名纪委委员补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向全委征求意见,预计年底前完成选举。机关党委及时指导党支部、总支做好支部委员增选、补选工作,补齐空缺岗位的委员。

  3.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体系,每季度开展“全覆盖”督导,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实操能力,基层党组织步入规范轨道。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机关党委于10月19日印发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职责标准化、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20条指引,并列出了21项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将“三会一课”制度制成图表并张贴到各党支部、总支。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为党支部发放《组织生活记录本》,要求组织生活必须记录在案,规范记录的存档、保管。

  二是建立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将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各党支部、总支书记以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等方式,向委党组、机关党委述职述廉,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述职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9月25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落实整改任务。49个党支部、总支分别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对党建工作任务、组织生活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做到凡会必记,党建工作材料实行专人保管。机关党委建立了全委党建工作台账,10月12-18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委所有党支部、总支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坚持每季度对党支部、总支进行一次检查。

  四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组织45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市委组织部的轮训,提升党务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7月26-27日,组织全委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及市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介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务工作实操等具体要求和做法。组织党员参加通过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学习,参加党纪知识测试。

  五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完善全委786名党员信息登记、录入工作,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系统管理。按照“严进能出”的原则,积极面向基层一线发展党员,按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下达我委指标发展新党员,已将2名入党组织分子纳入发展计划。坚持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机关党委对29名困难党员、老党员开展慰问活动,听取其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党组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力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正风肃纪,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整改过程:

  一是党组强化落实主体责任。9月27日,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17年度全委党风廉政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工作会,并讲廉政党课;邀请检察院同志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教讲座。10月12日,党组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会通报孙政才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精神,要求全委上下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定政治立场。党组会通报了2名同志的违法违纪处理结果,对1名违纪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10月2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筑堤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干部监管、专项资金、行政审批与执法、政府采购、行政经费、资产管理、监督执纪等七个重点领域管理制度,形成周密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坚持委党组书记每年与委领导、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签订廉政责任书。

  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梳理汇总各处室、委属单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初稿,现正统一制定廉政风险等级标准,切实提高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为实施“筑堤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整改期间,委党组书记与10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与近一年内提拔的处级以上干部、驻外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8名违法违纪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放下包袱,积极工作;与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敏感岗位干部、新入职的公务员谈心谈话,了解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和困难,主动给予关心和帮助。1-10月,班子成员共与8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广泛与本部门同志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相互提醒。

  四是强化党风廉政考评工作。借助外部力量强化自身建设,运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系统,对照《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工作方案(试行)》规定的9项清单任务进行自查,填报了3期信息。

  2.对“廉政教育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廉政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违法违纪人员所在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会,廉政教育活动更加深入、更有针对性。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9月12日,组织委领导参加全市局级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切实增强廉政意识。8月28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委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机关、委属单位全体干部观看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向各党支部、总支发放《纪律在身边》、《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7)》、《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等200余本党规党纪学习教材;组织参观了龙华区白石龙名人大营救纪念馆及观澜版画村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每周向全委党员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整改期间共发出12期信息。

  二是利用身边案例增强警示效应。将近年来违法违纪人员情况及时在党组会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议、党支部会议上通报,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巡察整改期间,3个违法违纪人员所在的2个党支部召开了警示教育会,通报违法违纪人员处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机关党委。

  三是广泛学习先进经验。10月10-11日,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宝安区、市交委、市地税局等兄弟单位学习了廉政建设、人才培养、业务信息化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将先进经验融入到“三大工程”实施方案中。

  3.对“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主动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

  整改过程:

  一是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10月27日,委党组审议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意见》,列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应注意的23项负面清单,要求党员干部在各种场合讲党性、讲原则,注意个人言行身份,倡导党员干部做到“八个带头”,保持政治清醒、践行职业操守,通过自我约束、党组监督、专门监督等方式,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

  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婚嫁丧娶、8项家事、处室(单位)负责人节假日离深等事项纳入报告范围。

  二是主动规范行为和权力。完善行政职权事项标准化,完善权责清单中介服务内容,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上向社会公开全部101项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报流程。制定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合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委内“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平台,实现在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确保行政执法客观公正。实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处室、单位重新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密切关注“四风”变异新动向,保持与企业清白、纯洁的关系。

  (三)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干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

  1.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会议制度,遵守各项程序,对同一处室任职年满8年以上的人员轮岗交流。

  整改过程:

  一是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理解。党组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党内政策法规,加深了对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原则的理解,坚持集体领导,实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是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委会议工作制度对议事规则作出明确细化规定,会议通知和上会材料至少提前2个工作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主持人实行末位表态制,每位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逐项表决。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对每一位出席人员的发言如实详细记录,会议记录要确保规范,并按规定存档待查。

  四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梳理干部任职情况,按照“5年应当交流、8年必须交流”的岗位交流轮换原则,尤其对审批执法、资金管理等重点特殊岗位,分步有序开展轮岗交流。目前,已完成同一处室任职满8年以上的处级非领导和科级干部共24名同志的轮岗工作。

  2.对“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将全委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推荐范围,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形成结构合理、能力优秀的人才梯队,干部选拔运用程序更加严格规范。

  整改过程:

  一是确保党组会议决策符合规范。在委会议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参会党组成员人数达到半数以上才能开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如发生回避情况,也确保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党员成员到会的要求。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人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全面修订了《人事管理规定》,对公务员的聘用、考核、任用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严格请休假管理,实行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加强对辞去公职人员管理,在从业限制期内对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每年至少联系一次。

  三是树立良好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拓宽干部成长渠道,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采取100%生产力导向,对于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对于作风优良、长期默默奉献的老同志适当予以考虑。

  四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范围。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处级领导干部选拔时不按岗位报名。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在3次干部推荐中,把全委符合提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推荐范围。今后,坚持在制定干部选拔作用方案时,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避免出现“因人设岗”问题。

  五是建立年轻干部成长培养机制。10月27日,委党组会审议通过《“育苗工程”实施方案》,搭建年轻干部学习研究平台,充分利用年轻干部的智力资源,让年轻干部更多参与到委重要工作中,在实战中锻炼和发现人才;建立新进人员见习培训机制,帮助新进人员加快熟悉环境,掌握基础技能,尽快上手工作,增加对我委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完善年轻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为年轻干部提供多岗位历练机会和基层工作经验,增强职业发展的信心和后劲。

  3.对“干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一致率”等重点环节举办专题辅导培训班,严格落实“六必谈、五必核、四必清”的干部考察法,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有序。

  整改过程: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致率”。加强填报培训指导,9月7日,组织了两次专题培训班,对全委15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重点解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强调相关纪律、要求,通报身边的典型案例,促使干部重视并做好填报工作。9月19日,印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再次重申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离深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8项家事”发生变化的,必须在事后30日内向组织提交书面报告。为解决填报不规范问题,对容易出现填报错漏情况进行汇总整理,8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一致率”的通知》,列出30项易错易漏事项及查询指引,并对重点核查对象进行“一对一”专项辅导。对14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二是严把干部考核关。严格落实“六必谈、五必核、四必清”干部考察法,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任前把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意见“凡提必听”,违规违纪问题“凡提必查”。

  三是严格干部信息、档案管理。结合干部档案核查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开展干部信息核实工作,并及时在人事系统中修改现有178名离退休干部信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要求,及时对359份干部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四是加强因公因私出入境证照管理。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工作,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尽备。对现有的317本证照建立管理台账,使用专用密码柜保存证件。修订完善《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出入境管理,对证件借出流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列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的处级干部领取证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证件送交集中保管;办理签证签注手续的,借用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于出发前3个工作日向再申领;抵境后5个工作日内将证件送交集中保管。严格限制处级以上干部原则因私出国(境)一年不超过2次。

  五是规范离退休干部兼职行为。全面清理退休干部兼职情况,10月10日,分管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兼职离退休干部座谈会,要求离退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兼职政策,共有10名兼职老干部向任职协会提交辞呈,3名符合兼职条件的老干部将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是加强委属单位管理。全面修订了《委属单位管理规定》,对委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公文、固定资产、重大事项管理作出规范,要求委属单位须将集体议事的会议纪要、重要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及时送交备案;各单位每年年底须向机关党委报告本单位的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督促15个委属各单位建立考勤制度,到2个重点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没有发现迟到早退现象。

  (四)对“一些重点领域监管不足,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问题的整改。

  1.对“专项资金监管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梳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成效情况,加强对公职人员以及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堵塞漏洞,初步构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

  整改过程:

  一是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10月27日,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市经贸信息委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建立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预算管理、标准化工作、过程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等6个体系,全面提升专项资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党组会加大对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年中预算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等重大资金项目事项的研究力度;委主任办公会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20万元(含)以上大额资金项目支出等事项的研究力度。

  二是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预算法》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农业、工业设计、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资金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增加对重复申报、重大违法违规、验收不合格、逾期不验收等情形限制资助的规定。目前,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审定。10月23日,委主任办公会要求成立政策资金审核小组,对于涉及资金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提请上会审议之前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健全内部资金标准化管理机制。8月30日,制定并印发《专项资金项目上会请示件模板》,统一全委提交上会件的必备格式、内容和要件,明确要求专项资金上会前要通过处务会集体研究,并详细报告资金预算及资助计划、项目资助核定过程。研究制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事前资助项目验收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由事前资助向同步奖补逐步过渡。着手制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对资金使用做整体评估,且针对具体项目特别是资助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个案抽查。建立现场考察标准,统一现场考察工作表单和实施流程,9月28日,印发《关于做好专项资金现场考察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制定和建立专项审计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对经济业务真实性、凭证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制定审计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减少处室和审计服务机构的自由裁量权。

  四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专项资金重复资助监督管理工作试行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涉及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审核原则和标准,要求第三机构对审核确认的所有合格发票加盖资助项目审计专用章,将重复申报的行为列入“黑名单”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对合同到期尚未验收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重复申报、重大违法违规、验收未通过、逾期未申请验收等情形的项目,暂缓或不予资助。加强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监管,抽检了2016年度6家服务机构的专项审计质量,对60个项目的专项审计结果进行复查,形成专项审计复核报告。今后,每年按照5%比例的项目进行复查考评,提升工作质量和廉政质量,对发现问题的机构,取消其承办我委业务资格,并向各有关部门、协会予以通报。加强评审机构监管,督促2家评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自查和规范评审程序。目前,已落实评审过程现场监督制度、评审与审核分离制度,保障评审机构独立、公正、规范开展工作。

  五是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梳理专项资金历年资助项目验收情况,共完成项目验收748个。完善项目合同模版,10月19日,印发《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合同和项目批复模板的通知》,明确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应退回剩余财政资金,项目验收逾期1年以上视为验收不合格,将项目单位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失信提示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资金项目。制订重点绩效评价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每年选择3-5类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3年内覆盖全部专项资金的计划,重点开展对农业、民营及中小企业、工业设计、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绩效评价结果修订调整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资助方式。

  六是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9月18日,我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项目申报全环节管控,实现委内查重功能。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策宣讲会等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1-9月在全市组织召开了43场政策宣讲会。下一步,将对未通过审核资助的项目清单实现向社会全公开。

  2.对“委托课题研究监管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修订课题管理办法,成立立项评审委员会,对课题实行层级管理,加强对课题研究成果的绩效评价,更加注重课题研究成果对实际工作的有效指导,委托课题管理更加阳光透明。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委内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课题管理机制,加强课题立项管理,原则上每半年征集一次;完善课题委托程序,课题立项计划经委主任办公会同意后实施;强化课题成果绩效评价,评选出优秀课题。

  二是成立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成立由分管委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立项评审委员会,对年度拟立项课题必要性等进行评议,严把课题立项必要性关,筛选出年度立项课题清单统一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审议。

  三是确保课题委托程序公平公正。对课题实行层级管理。20万元以上(含)课题按照委内财务制度要求实行公开招标;对20万元以下课题实行委网站公开征集,发布需求公告邀请第三方机构申报,申报达3家的交由分管委领导牵头的评选委员会遴选。

  四是加强课题成果绩效评价。实行委内课题成果公示机制,设置OA专栏,对年度课题进行网上共享,公示了2014-2016年度课题成果。建立课题进度通报机制,编发通报,及时发布委内课题的进展情况,每半年在委主任办公会上通报课题计划追加和课题研究进度情况。实现课题成果分期把关,增加课题中期评审,课题费用分三期拨付,分管委领导牵头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确保课题质量和进度。制订课题绩效评价标准,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委上一年度开展课题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委领导参考并委内通报。课题承接单位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承接委内课题。

  3.对“驻外经贸代表处监管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建立了委内与驻外代表处的实时联系机制,制定了驻外代表选配方案,规范了首席代表补助发放标准,驻外经贸代表处管理从粗放走向精细。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日常管理。委党组分工明确分管人事的班子成员联系4个驻外代表处。建立驻外工作微信群和周例会制度,首席代表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并在微信群内发布会议纪要,及时将市委、我委和投资推广署有关部署和要求传达到驻外代表处予以落实。坚持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向市投资推广署党组进行年度述职。

  二是制定驻外代表处人员岗位调整方案。研究理顺管理体制,对驻外首席代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委党组书记逐一与四名驻外首席代表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并根据我委人才储备情况和工作程序,制定了调整计划。11月10日,委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驻海外经贸代表处首席代表及助理选配方案》、《深圳市驻海外经贸代表处助理选配方案》,拟在我委系统范围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组织人事部门从严把关的要求,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先行选配我市驻欧洲经贸代表处首席代表1名、深圳市驻北美经贸代表处助理1名。目前,已按程序将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局的意见,按程序对超期任职或超期驻外的首席代表分步骤进行轮岗或调整。

  三是规范驻外代表处财务制度。9月15日,停止发放驻海外经贸代表处首席代表未经批准发放的补助。各驻外代表处严格落实《深圳市投资推广署驻外经贸代表处财务管理办法》,统一安装专业财务软件系统,按月记账,将有关支出原始凭证录入会计核算系统,市投资推广署按月督促检查;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文版)和会计资料原件,接受专业会计机构审核。目前,已将各驻外代表处2015年会计资料提交审计局审计;正委托专业会计机构审核各驻外代表处2016年会计资料。

  三、巩固拓展巡察成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贸信息化工作的新局面

  在两个月的整改期内,全委把巡察整改当作中心、重心工作来抓,经过全体干部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在成效,各项工作步入良好轨道,但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与深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委党组将充分运用此次巡察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经贸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和拓展巡察成果,为率先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筑牢基础。

  委党组将坚持整改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回头看”,对于还在进行的整改工作,持续用力,紧抓不放,务求落实到位;对于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常态管理。严格对照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要求,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大已出台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执行到位;加快推进还在进行的专项任务,倒排时间,组织精干力量,紧抓快办。

  一是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修订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各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制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推进标准化工作体系,制定现场考察量化标准,统一现场考察工作表单和实施流程;制定专项审计质量考核标准,统一专项审计流程标准。建立过程监督体系,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办法,建立项目验收数据库,形成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无缝对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邀请人大代表等担任廉政监督员,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二是继续推进“育苗工程”。成立经贸信息虚拟研究院,组建综合材料写作、专项资金管理、经济运行监测、产业新动能、开放型经济、智慧城市建设等6个研究室。组织开展新进人员培训活动,入职半年内开展廉政宣誓,新进公务员实行见习制,安排在综合部门开展见习,编制新进公务员入职指引手册。推动快速轮岗交流,将年轻干部优先安排在综合岗位和急难险重岗位,分批安排到委属单位和各区经贸部门挂职。

  三是继续推进“筑堤工程”。严格执行《市经贸信息委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每季度向市纪委报告谈话提醒情况。建立廉政回访制度,通过设立网站专栏、问卷调查、微信公众号增加功能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开展回访调查。根据回访反馈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执纪。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组织各处室、委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三述”的书面和现场评议。针对资金管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牵头成立监督小组,对存在廉政风险点的环节进行监督。

  四是继续推进“强基工程”。开展调研摸底,全面梳理我委基础数据情况和系统开发建设情况,形成基础数据库名录和应用系统名录。制定强基工程和“统一门户”建设方案、“数字经贸”平台建设方案、“业务运行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优化方案、“阳光资金”平台建设方案的“1+5”方案。通过招标等方式遴选合作开发机构,分两期开展开发建设。

  五是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汇聚经贸信息化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深圳率先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聚焦“运行调控、产业促进、企业服务、保障支撑”四大任务,为全市经贸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主动对标全球经济中心城市,全力打造世界级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国家全面对外开放排头兵、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领先的智慧化标杆城市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深圳率先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力量。

  (二)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组对经贸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领导。

  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及新修订的党章,全面深刻认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狠抓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委党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委党组在全市经贸信息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尤其是对照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既要着眼长远认真谋划深圳经贸信息化未来15年工作,进一步明确战略目标、战略定位、实施步骤、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也要脚踏实地认真抓好当前经济运行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啃硬骨头的勇气,努力保持工业稳增长,持续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经贸信息化系统党建工作。

  委党组将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全面落实《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规定的33项任务,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季度进行党建督导,在经贸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努力加强基层党建,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经贸信息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改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每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形式丰富的教育活动,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专项资金及其他人财物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对委属单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堵住腐败违纪漏洞。强化机关纪委和委纪检监察室的执纪监察功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规范选人用人,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规范性,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年轻干部的中流砥柱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朝气蓬勃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21849、88102510;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56室;电子邮箱:xzc@szjmxxw.gov.cn

 

  中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7年12月21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