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新闻网首页 > 

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7:55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委党组充分认识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正视问题,敢于担当,见诸行动,带领全委上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委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加强和改进我委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巡察组指出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科技经费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客观全面、严肃中肯,这些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是对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力指导,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存在的差距和整改方向;巡察组提出改进工作四个方面的建议,是指导我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有力指引,能有效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对我们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年度目标、推进全面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要义。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其本质是一次全面的政治巡察。通过巡察,更加坚定了委党组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巡察,将有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我委落地生根,有力推动委党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核心重点。委党组深刻理解到,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其重点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建意识和党员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委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一个单位的风气好与坏、执行力强与弱,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紧密相关,委党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我委落到实处的直接推动者和组织者,党组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首要的是需要自身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通过巡察,有力促进委党组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有力促进我委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党员党性更强,只有从思想根源上牢固树立了党建意识,强化党风党纪,才能从行动上自觉对标合格党员,才能真正将转变作风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快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委党组深刻理解到,市委开展巡察工作,要求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巡察组对委党组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面对面把脉会诊,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是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行动,是对我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和思想的深刻警醒,具有剑指问题、形成震慑的高压效应;体现了市委对我委干部队伍的关怀和爱护,将有力推动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有力增强我委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好地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对推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是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从此次巡察整改效果来看,确实强化了我委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理顺了工作机制,规范了内部管理,为干事创业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工作氛围,巡察工作最终落脚点是要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征程上,鼓励我委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使干部队伍呈现新气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以坚强的党性、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实现新作为。

  (二)压实责任,真抓立行推动巡察整改。

  我委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谋长远。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委党组会议,就如何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讨论,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方向、组织保障、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等内容。委党组旗帜鲜明地提出,我委巡察整改的指导思想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市委王伟中书记关于巡察工作讲话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眼长远,严肃党内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坚持党组对我委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有力支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党组书记邱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了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动员全委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切实改进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整改,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通过整改,切实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整改,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端正态度认真整改抓落实。委党组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严肃认真的鲜明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坚强决心逐一、反复研究了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共梳理出涉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科技经费管理不规范等四大项50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牵头委领导、落实部门、完成时间。针对这50个问题,拟定了88项具体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具体明确。为更加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和各处、各事业单位协同推进,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各牵头委领导切实担负起分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倒排工期、加快整改。各处、各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党组号召,端正态度认真剖析问题,动真的、来硬的,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一条一条迅速核实、查办。2018年2月28日,委党组书记邱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重点审议了我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对各处、各单位负责的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截至2018年2月28日,对于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16类问题、50个细项、12条建议,我委全部采纳,50个细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8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完成率95%; 88项整改措施中,已落实84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率96%。基本完成的工作主要涉及文件制定程序和时序,具体是《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须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为依据并报经市政府审议、《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孔雀团队评审办法》等制度性规定须报请市人才领导小组审定。目前,我委正在加快推进这些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报审工作,确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对标先进补短板。我委在落实整改任务时,对标先进、拉高标杆、查补短板。聚焦四大整改方向,即大力加强党建工作,突出委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委内纪检监察力度,增设纪检监察室,强化日常监督。学习先进,找准差距,补齐短板,改进不足,借鉴经验,抓好提升。保持清醒头脑,勇于正视问题,拿出刮骨疗伤的决心和毅力,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党建与业务共发展,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通过两个月的整改,在全委同志共同努力下,全委党员领导干部党建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营造了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氛围。

  一是党建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提高,“两个责任”推进更加有力。委党组通过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和加大党建工作力量投入等有力措施,全面督导党建工作,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委领导、各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意识明显提升,推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实现了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良性互动。通过全体党员大会、委领导讲党课、常态化参加组织生活等方式,全体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到位、行动对标成为广泛共识。

  二是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入脑入心,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委党组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想问题、做决策、干事情,都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逢会必强调,发现苗头必提醒。通过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与管理,构建上下联动、全委互动的立体式纪检监察和廉政制度体系,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等,让党员干部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以前有些习以为常、约定俗成的事,现在看是严重违规违纪、危害极大,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更加强烈,规矩了然于胸。

  三是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委党组通过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引导各支部(总支)深入开展自查,补齐短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台账记录,各支部、总支实现了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标准化。委党组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研究修订了《市科技创新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落实《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从堵漏洞入手,委党组出台和着手修订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事业单位管理等事项,使程序更加清晰、管理更加规范。

  四是工作作风持续向好,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劲头更足。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积极主动、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民主集中制得到坚决贯彻,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呈现新气象,会前充分酝酿、会中深入讨论、会后坚决服从执行已经成为一种常态。2017年全委受理各类申请39654件,比2016年增加119%,面临业务猛增,任务艰巨,各项指标刚性化,要求严格,委党组团结带领全委干部职工,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新局面,干部队伍呈现出昂扬向上的新面貌,科技创新事业取得了新成绩。

  五是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工作成效更加显著。积极配合市人大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抓紧出台了《深圳市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组建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新设基础研究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委牵头组织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同意。2017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900亿元,占GDP比重4.13%。全面启动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技术攻关,新组建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3家、基础研究机构3家、海外创新中心7家,扎实推进省“创新八大抓手”,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193家,累计达1.12万家,广东第一、全国第二。国家高新区综合考评全国第二,获国家科技奖15项,获中国专利金奖5项、占全国1/5,有效发明专利5年以上维持率在85%以上、居全国第一,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正视问题,刮骨疗伤,确保巡察整改真抓真改、立行立改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委领导“一岗双责”,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深刻反思和查找近年来本单位党员干部出现系统性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有效措施,防范廉政风险。

  整改过程:一是不断加强委党组自身建设。自始至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上率下,模范尊崇党章,制定实施《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研,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政本领。

  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委总体布局,对基层党建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2017年,委党组会议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议题数量达15个,重点涉及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及通报、研究全委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及检察建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处分决定宣布等内容。

  三是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2017年12月28日、29日,委党组书记邱宣同志、机关纪委书记钟海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18年1月3日、5日,委党组书记邱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提出过硬的措施,共梳理出50项具体问题,提出88项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位、分工到人、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是结合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党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了开好民主生活会,2018年1月5日、19日、23日,委党组书记邱宣同志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及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委王伟中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深圳市纪委办公厅关于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综合情况通报》,研究部署民主生活会方案及安排。制定并印发了民主生活会方案,采取座谈走访、组织生活会、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前期会前准备工作,在2018年2月7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七个方面对照检查自身,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按照《市科技创新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健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逐项落实落细委领导班子以及委领导成员按照分工承担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科技创新工作特点,着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委党组书记邱宣同志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把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作为“书记项目”,按照巡察反馈整改意见要求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布置修订《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对项目的征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立项建议等确立严格规范的标准,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8年2月13日,机关纪委书记、副主任钟海同志主持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工作进度汇报会,总结各相关处在2017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2018年度工作计划。

  六是强化警示教育工作。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到深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廉政家风主题展览。在委党组会、各党支部会议上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例进行了认真剖析,总结教训,用身边的人和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2018年2月24日,我委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组领导对全委10名新入职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照“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的要求,党组书记邱宣同志在市人民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书》以及纪律教育月启动会上对全委同志进行廉政教育,纪委书记钟海同志在纪律教育月启动会上讲授廉政党课,不断增强全委同志纪律约束的自觉性和执纪要求的主动性。

  2.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落实“谈话提醒”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整改过程:一是加大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党组每季度一次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委党组已于2018年2月听取一季度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并要求机关纪委加强廉政教育,抓紧认真剖析本委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用身边的人和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并抓紧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的六个方面、十九项工作进一步细化。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力量。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对承担机关党办、机关纪检监察职能的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相关内设机构直接向党组负责,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力量。2018年1月25日,委党组书记邱宣同志率队赴市交通运输委学习机关党办、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内容。根据我委实际情况,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秘书处(党办)内设置纪检监察室,抽调、配足专职人员;纪检监察室由委党组书记直管,黄臻同志、钟海同志各自继续履行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的职责,设置纪检监察室主任一名(由秘书处处长兼任),专职副主任一名(由秘书处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并配备两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按照把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对移交或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专人负责查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问题线索查处工作“不走过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纪律教育。2017年度,共开展谈心谈话208人次。2017年下半年,我委已通过公务员选调方式,调入一名专业人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充实了人员队伍,为做好问题线索查处、谈话提醒等工作提供了保证。目前,我委拟订了问题线索处置登记工作规范,对问题线索交办、处置、存档等工作程序以及各环节责任人予以明确。

  四是加大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探索开展机关纪委与市纪委之间交流学习,采取到市纪检派驻组跟班学习、增加参加上级纪委业务培训的次数等方式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目前,我委已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我委相关岗位干部进行了培训,后续将加大培训力度。

  3.对“政商关系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干部队伍“八小时”外的监督,教育引导、规范公职人员与企业人员的工作交往,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整改过程:一是重新梳理各项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正确认识并处理“亲”、“清”政商关系,研究制订促进交往“透明化”措施。加大教育工作力度,帮助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杜绝“权钱交易”思想,明确处理与企业关系的定位与界限。目前,我委已按照委党组要求,草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将政商关系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减少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的频率,按照业务受理与业务办理相分离的原则,全部业务申请都由秘书处负责的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再由服务窗口把业务申请材料分至各业务处。同时,通过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帮助工作人员树立廉洁行政的底线意识。

  二是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对发现工作人员接受涉及权钱交易的吃请、收受礼品购物卡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2018年春节前,按照委党组部署,除了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外,机关纪委书记钟海同志还率领机关纪委委员、纪检干部到委机关各处的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有收受礼品购物卡的行为。并将送礼请吃的企业列入科研信用异常名录,取消其从被查处之日起三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目前,我委已在业务系统中启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功能,对查处的违规企业,按要求屏蔽其申请专项资金资格。

  三是严格执行科研诚信管理规定。目前,我委已转发并遵照国家科技部等15个部委《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要求严格执行,在业务系统中启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功能,将送礼请吃的企业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取消其从被查处之日起三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

  4.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监管,督促下属单位建章立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物业出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回潮反弹。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委领导对事业单位重视程度。委主要领导至少每季度到事业单位调研1次,研究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2018年1月15日、22日和2月12日,委主要领导梁永生主任、邱宣书记先后赴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开展调研座谈,对座谈中各单位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切实加强对委属事业单位管理。

  二是加强委领导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分管委领导每月至少召开1次所分管事业单位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整改期间,分管委领导黄臻副主任、钟海副主任、董继文副主任、沙新华副巡视员等积极与各分管事业单位沟通联系,针对事业单位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对各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工作亲自部署督查督办,并每月至少召开1次所分管事业单位会议专题研究。同时,各事业单位每季度向主要领导、每月向分管委领导报送工作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内部管理、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物业出租等情况。按照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是完善事业单位管理规范。修订并印发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加强委属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稿)》对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固定资产、重大事项管理等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委机关指导各事业单位逐家梳理、细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与现行要求不相符的做法,严格审批流程,实施集体决策,从管理机制上彻底杜绝出现违规和腐败事件。根据修订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对委属事业单位加强专题培训和相关政策解读,加强监管,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委机关每年安排1次对各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审计。2017年已对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和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进行了审计,对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徐绍禹主任进行了离任审计。按委党组部署,我委已着手开展集成电路中心、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和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的有关领导离任和单位年度审计。尤其加强对事业单位“一把手”财务管理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委机关对委属事业单位进行专题培训和相关政策解读。各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培训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有关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物业出租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是各相关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集成电路中心已按照市纪委要求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有关科研项目津贴补贴及绩效奖金和加班费,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并严格依规发放职工薪资待遇以及相关福利,禁止为员工和家属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认真梳理和清查了的资产和服务资源,并形成定期清查登记制度,完善集成电路中心公共资源各项管理办法,促进集成电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资源的高效利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集成电路中心还制定了《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方案》,并已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根据《关于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意见》(深编办〔2017〕59号),完善机器人中心的组织架构并依法规范管理。由于委领导及相关公务员不能担任事业单位理事会成员,集成电路中心目前正在积极制定相关解决方案。

  按照《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房租收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委机关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确保整改到位。目前,我委已通知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按要求将相关房租收入上缴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库账户。超算中心已于2018年1月24日完成上缴, 并将从2018年开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时上缴房租收入,相应物业维护、修缮等支出向市财政委申请。2018年1月,超算中心按《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要求,已对在研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了重新核定,确保科研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并在2018年1月26日组织科研项目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门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文件,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六是严格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要求,强化用车登记,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油卡管理,严禁公车私用。2017年11月,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已与责任司机进行了谈话,明确传达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司机深刻反思,并向巡察组报送检讨保证书。同时,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司机和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使用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厉行节约,堵塞漏洞,抓好费用监控,确保公务用车的经济和安全。目前,我委各事业单位已普遍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严规范管理,对固定车辆进行封存停驶,业务保障车辆严格执行公务使用登记、定点维修、油卡加油登记管理制度。

  七是细化接待工作流程。公务接待一律要求提供接待公函,制订接待计划,详细列明接待时间、地点、具体事项、接待对象单位和人员名单、陪同人员名单、接待标准等。加强接待费报销审核,对无公函、未定点、超标准、超范围、未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手续不全的经费不予报销。加强对上级单位临时性下达会议的管理和报批。

  八是规范会务及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提前制订会议计划,详细列明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会议标准等。加强会议费报销审核,对未列入年度计划或无相应审批核准的临时性会议、报销手续不全、无会议签到表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禁借会议之名进行公款聚餐。目前,我委各事业单位已普遍强化了厉行节俭的思想教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

  (二)对“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1.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班子的决策能力。

  整改过程:一是完善制度。对《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进行了再次修订,新增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年中预算调整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立项、10万平方米以上政府产业用房配置等议事内容,使议事范围及标准更加细化。将政策法规出台、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大额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纳入党组会研究事项。

  二是规范会议纪要。对重大问题形成专门会议纪要即《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重大问题会议纪要》并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做了进一步规范,制定党组会议纪要、委务会议纪要、党组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等主要会议纪要模版,对会议纪要的格式、内容等予以规范。

  2.对“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提高工作实效。

  整改过程: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委内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及时布置给责任单位,加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及督查督办。2017年,我委制定了全委《2017年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手册》,明确106项重点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对2017年委全年督查督办件进行了总结,系统分析了督查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2018年改善和加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及督查督办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2017年设立专岗负责督查督办,加强督查力度。

  二是加大绩效评估管理工作力度。2017年,我委对2016年绩效评估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针对成绩排名靠后指标,由各责任处室和单位查找了原因,形成整改报告并认真落实。2017年5月,召开了全委绩效评估专题会议,就下一步改进和提升绩效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并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估指标责任分工表,由秘书处按月督查。2017年,我委有关工作绩效获得了上级肯定。例如,在市财政委开展的2017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委的2011年-2016年互联网产业、新材料等两个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数均位列全市第一。又如,在科技部开展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中,由于我委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使我市成为全国5个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市之一。

  3.对“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强化党建主业意识,高度重视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建工作,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选准配强机关党务纪检干部,充分调动党支部书记工作积极性。

  整改过程: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讨论党内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支部建设等党建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每名党组成员联系指导一个支部,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对分管单位党建开展座谈调研、指导工作一次。认真总结2017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组报送。在2018年召开的第4次党组会上,委党组已研究部署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委机关和支部的党建队伍建设。我委共配备2名人员专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力量,把党建工作做实做细。根据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完成党支部调整和支部委员改选工作,着力把党性过硬、踏实工作、有强烈政治责任心的优秀党员干部选配到党务干部队伍中。要求党员处长必须担任所在支部的书记。目前,我委已完成第一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第九党总支的支委改选。

  三是加大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党务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2017年度共组织支部书记参加6期支部书记培训,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党务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学习。

  四是根据要求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2017年4月,委机关党办统筹组织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切实把好准入关,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指标分配安排,根据各支部(总支)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我委在2017年12月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审议同意吸收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完成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任务。

  4.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督促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2017年制订出台加强党内学习教育、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安排、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等党内文件。制订2017年度“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印发“三会”基本流程,要求各党支部(总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年中对各支部(总支)的“三会一课”台账记录进行专项督查。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在支部讲党课。

  二是加强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关党委书记黄臻同志牵头对各支部实行每月一提醒,每季度一抽检,每半年一排查。建立各支部委员参加的党建微信群,实时发布上级文件精神及重要工作安排等信息,对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定期提醒督办。2017年7月,委机关党办对各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召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部署通报。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专项自查,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党组织活动记录等。2018年1月,机关党办对全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落实情况及党支部作了专项督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不断拓宽学习教育途径和方式,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实践教育等多种学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2017年全年共组织62次党内学习教育,累计教育3368人次,通过专题讲座、观看革命历史电影、开展党性体验式教育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购买发放《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1740本,委网站“党建园地”专栏更新动态23篇,制作更新学习教育长廊宣传版面4期,丰富学习教育载体。

  四是各支部切实负起党员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每月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半天,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增强基层党支部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17年,各支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党员志愿服务计划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安排等,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做到每月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半天。2018年1月,机关党办根据报送计划督查各支部执行落实情况,促进各支部发挥党员教育战斗堡垒作用。

  五是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各支部书记亲自撰写年度党建述职报告,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和强化党建标准化建设情况等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考核评议内容。目前,我委已部署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已按要求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六是按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登记管理、党费收缴与规范使用工作。加强党员信息管理,做好党员信息排查、登记工作,完成网络版党务系统244名党员信息的维护和补充,并通过机关工委党务统计检查。严格落实党员按期交纳党费和党组织按期上缴党费制度。

  (三)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问题的整改

  1.对“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程序。

  整改过程: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和委务会重大问题议事规范。严格按照《深圳市市管领导班子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进行议事决策,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2018年2月28日,党组书记邱宣同志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审定通过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目前,相关议事规则已在委内张贴明示。

  二是委党组加强对党组工作规则的学习。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重大问题议事规范,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2017年3月24日,委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

  2.对“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和个人事项申报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整改过程:一是规范推进干部轮岗工作。尤其对项目审批管理等重点特殊岗位,分批有序开展轮岗交流。2017年2月,为进一步明确定位、理顺关系、预防腐败、分权制衡,我委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调整时结合干部专长、处室年龄结构、男女比例等因素尽量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目前,我委已经草拟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形成轮岗交流机制,规范委内轮岗交流行为。

  二是注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工作。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专题培训。2018年1月11日,我委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培训会,由黄臻副主任亲自培训,并通过发放辅导资料、短信提醒、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辅导,对重点核查对象进行“一对一”专项辅导。同时,向全委副处级以上干部提供了个人有关事项查询指引,及时梳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易错易漏事项清单,加大个人自查力度,切实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一致率”,2017年我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抽查“一致率”为100%。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每半年组织一次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检查,统一使用专用密码柜保存证件,规范证件借出与归还管理。

  四是加快配备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班子成员。制定《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正、副主任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启动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班子成员的配备工作。

  3.对“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杜绝发生跑风漏气、搞“小圈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确保干部选拔工作规范、透明。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学习。2016年、2017年多次召开委党组会议,委领导和人事岗位相关工作人员着重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

  二是认真严格组织干部选拔。针对我委曾存在的“带病提拔”、“风气不正”等现象,2016年8月后,新班子坚持立行立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选人任用程序上严格把关。坚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坚决杜绝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封官许愿,严格按规矩办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多方征求意见,委党组对考察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7年11月30日,我委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全委一盘棋”思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双向流动,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选拔过程党组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拉票及打招呼说情,有问题的一律严查,在查待查的一律暂缓,防止“带病提拔”,杜绝干预党组人事决定的事情再次发生。邀请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纪委共同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监督,整个选拔过程零投诉,风清气正,群众反映很好,营造良好的干部成长环境,提高党员干部干事热情,激发单位整体活力。2017年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全委范围内对领导班子进行了测评,其中,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达到95.7%。

  三是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2018年1月23日,邱宣书记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我市“两代表一委员”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以及委内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深入找准症结,研究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四)对“科技经费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1.对“专项资金规模大,工作人员被‘围猎’风险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调整各处室职能,改革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组织现场考察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修订完善《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对项目的征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立项建议等制定严格规范的标准。加强对企业申报行为的监管,打击虚假申报经济指标“设局套取”等问题。加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及资金监管等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紧盯项目受理、评审、考察、立项及验收等重点环节,制定规范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切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最大限度削减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力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整改过程:一是对内设机构及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加强风险防控和分权制衡。项目受理、评审、立项、拨款、验收等不同阶段,由不同的处室独立完成。2017年2月,我委对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是修订完善《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委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科技资金使用、监管等新要求,联合市财政委发布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根据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改革部署,协助市财政委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和《 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述文件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深圳市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的指导性依据,待上述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委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强化科研诚信建设。2017年10月,我委已在业务系统中启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功能,将不法中介和贿赂公职人员的科技企业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不断完善科技项目指南编制工作。我委每一个对外发布的科技项目指南,均由牵头处室经过科学严谨的研究论证后草拟并在委内征求意见,最终提请委务会审定后,在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同时,我委加大了宣传力度,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项目申报提示,以群发短信方式通知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对于涉及我委推荐的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我委都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转发,提供了“填报系统时易错问题”、“配套项目审核常见问题”等申报辅导材料,为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了多种方式的申报辅导。

  2.对“制度不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改革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组织现场考察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科技计划扶持方式,规范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制定各类项目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目前,我委已制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科技计划调整工作方案》,对科技计划进行了全面改革。在科技计划扶持方式优化的基础上,拟订科技计划项目的操作规程并确立2017年和2018年项目立项原则与资助标准且已报送市财政委备案,规范了我委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同时,我委发布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明确2017年科技计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深科技创新函〔2017〕109号)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8年科技计划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内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各类项目的征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立项建议等方面具体工作与流程。

  二是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评审权与立项权相分离,执行权与监督权相制衡,决策、执行、监管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机制。每个处室只能对全流程的某个环节有审批权限,处室之间各司其责,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相互协作,构成业务闭环管理,减少处室自由裁量权。目前,我委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初步形成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

  三是规范专家评审和处室考察。我委结合以往专家评审和处室考察经验,优化设计了专家评审表和处室考察表,增加了处室考察表中的客观性指标的分值比重,同时规范了处室形式审查要点,规范了专家评审和处室考察行为。

  3.对“立项审批各环节自由裁量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紧盯项目受理、评审、考察、立项及验收等重点环节,制定规范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切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最大限度削减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力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整改过程:一是加大项目征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立法建议等各环节监督力度,减少处室自由裁量权。在指南征集环节,变处室评审为专家独立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分数高低确定指南课题,探索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异地评审。在专家评审环节,对于重要项目评审,评审专家从原来的5人增加到7人,并由“5人取平均分”变为“7人掐头去尾取平均分”,即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规避了个别专家对最终评审结果的影响。在处室考察环节,完善处室考察表,明确处室审核项目的内容和权限,增加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强区放权,强化市区联动,将创业资助项目下放至各区考察推荐。在综合评分环节,严格实行处室、专家背靠背独立评分原则,同时,增加专家评分权重、降低处室评分权重,减少具体工作人员的裁量权。增设立项抽查复核环节,对专家评分较低而拟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专题审议。

  二是优化现场考察。对于申报我市科技项目的企业,注重对申报企业的现场考察。目前,我委统一了现场考察规范,优化了现场考察表,以便各业务处开展现场考察。

  三是改进专家库建设。目前,我委专家库经过多年的征集入库、建设更新及不断完善,现已初具规模,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为提高各类评审、认定、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科技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促进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动态化,我委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长期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的通知,借鉴先进城市(地区)专家库建设经验,拟订了《深圳市科技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建设,形成专业、领域、层次都较为完善的专家体系,加强对专家的管理,促进我市科研能力的提升。

  四是强化专家抽取过程的全程监督。目前,我委已成立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根据市编办关于该中心职能调整的文件精神,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随机抽取并“留痕”,计划财务处负责监督。

  五是注重现场考察的刚性约束。我委对科技计划项目现场考察表进行了优化设计,制定了客观刚性的评价标准,统一了现场考察规范,优化了现场考察组织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处室的自由裁量权。目前,已结合项目中期抽查情况,拟订项目实施监督方案,对各相关处开展的项目现场考察进行内部抽查。同时,为加强纪律监督,我委已将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对项目现场考察进行监督作为项目监督的规定动作并严格执行。

  六是改革“孔雀计划”团队项目管理。在申请、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资助原则、资助方式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目前,我委正积极学习、借鉴北美科技发达国家相关机构,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美国能源部(DOE)、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理事会(NSERC)等项目评审经验和先进做法,探索对重大科技项目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评审方法,提高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促进评审公正与公平。我委已起草《深圳市重大科技业务评审方案(试行)(送审稿)》,待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七是严格确定立项原则和资助标准。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科技计划调整工作方案》,我委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立项过程各关键环节的处室和委务会责任。目前,我委2018年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原则及资助标准已经委务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市财政委备案,明确对于不符合立项原则的项目,一概不予支持。

  4.对“对企业的申报资料缺乏有效甄别,企业存在虚报经济指标及自筹资金到位率低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企业申报行为的监管,打击虚假申报经济指标“设局套取”等问题。加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及资金监管等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项目申报与实施的监管。目前,我委已修改完善各类项目的申报指南,并在指南中提供了重要信息的申报辅导和明确提示。例如,“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我委通过中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监管方式,强化项目立项后的过程管理。各相关业务处对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项目评估处对各相关业务处的上述监管行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二是加大孔雀团队项目整改力度,加强对孔雀团队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孔雀团队评审办法》,制订《“孔雀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服务办法》、《“孔雀计划”团队引进改革措施》。目前,上述4个政策文件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委等单位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计划于2018年3月底前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高服务与监管质量。通过采取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稳定开展团队日常跟踪服务,构建人才综合服务体系。计划于2018年3月中旬开展孔雀团队年度报告收集,4月上旬开展2015年孔雀团队中期考核工作。加强对团队职责履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和自筹资金投入情况的监督管理,相继约谈各相关团队依托单位,启动有关团队的撤销和整改工作。完善引进流程。对团队申请、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资助原则制定等环节进一步细化。优化资助方式。尝试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并探索财政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对团队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后再给予后续资助。

  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股权投资项目监管职责,特别是对于投入资金较大的有股权投入的孔雀团队项目以及股权投资项目,定期督促自筹资金及时到位。目前,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已制定监管方案,定期对已投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要求企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于在运行中涉及股权变动、注册资本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须报中心审核或报主管部门审批;每年要求已投企业提交本年度审计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资金到位情况。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股权投资项目运行情况。

  三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梳理资助项目近年验收情况,规范验收程序,完善验收标准,建立健全验收催报和到期提醒制度,提高验收工作效率。目前,我委已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制度和项目验收指南,建立健全验收催报和到期提醒制度。同时,通过采取加强项目梳理、全面清理严重超期项目、完善业务系统验收模块功能等措施,提高验收工作效率,验收率由2016年度的79%提高至2017年度的86%。严格执行验收标准,防止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蒙混过关”问题。

  四是加大各环节协作力度。在立项申报环节,通过业务系统中的“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功能屏蔽问题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格。目前,共有231家企业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在各相关业务处查重环节,各相关业务处根据评估处书面通知,核对问题企业名单,剔除问题企业申报的项目。在委务会讨论环节,集体把关,确保问题企业申报的项目不能进入拟资助范围。

  三、巩固拓展巡察成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新局面

  在两个月的整改期内,全委把巡察整改当作中心、重心工作来抓,经过全体干部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在成效,各项工作步入良好轨道,但与十九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与深圳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的与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委党组将充分运用此次巡察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党员干部守纪律转作风,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和拓展巡察成果,为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之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筑牢基础。

  委党组将坚持整改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回头看”,对于还在进行的整改工作,持续用力,紧抓不放,务求落实到位;对于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常态管理。严格对照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要求,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大已出台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执行到位;加快推进还在进行的专项任务,倒排时间,组织精干力量,真抓立行。

  (二)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组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

  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及新修订的党章,全面深刻认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狠抓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委党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委党组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尤其是对照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既要着眼长远认真谋划深圳科技创新未来15年工作,进一步明确战略目标、战略定位、实施步骤、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也要脚踏实地认真抓好当前科技创新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啃硬骨头的勇气,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产业、研发、市场、资本、人才等全要素协同,实施综合创新生态优化计划,坚定不移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之都。

  (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科技创新部门党建工作。

  委党组将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全面落实《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规定的27项任务,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季度进行党建督导,在科技创新部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努力加强基层党建,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改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科技创新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伟中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及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形式丰富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强化学习,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专项资金及其他人财物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对委属单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堵住腐败违纪漏洞。强化机关纪委的执纪监督功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规范选人用人,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规范性,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年轻干部的中流砥柱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朝气蓬勃的干事创业氛围。

  (五)加强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管理部门要立足“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职能定位,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充分发挥全委人员积极性,集思广益,深入调研,对现行科技计划管理和专项资金扶持方式进行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优化科技项目评审流程,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从评审立项到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建立健全评审权与立项权相分离,执行权与监督权相制衡,决策、执行、监管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机制。每个处室只能对全流程的某个环节有审批权限,处室之间各司其责,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相互协作,构成业务闭环管理,力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加强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公开,强化对外信息沟通,完善我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的自动查重与屏蔽功能,提高行政效率,保证项目公平,健全黑名单、立项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安全、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科技创新服务氛围。进一步促进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漏洞,确保资金使用“阳光、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2512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楼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电子邮箱:yangky@szsti.gov.cn

  特此通报。

  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

  2018年3月28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