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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7:56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委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压倒性政治任务来完成,坚持全委动员、全力投入、扎实推进,精心谋划整改方案,科学部署整改任务,狠抓督办整改落实,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全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促政治建设。

  委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我委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的政治体检,坚持将加强全委政治建设作为贯穿巡察整改工作的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服务宗旨,坚持勤政廉政,把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落实到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上,落实到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上。

  (二)精心组织安排,迅速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2017年12月29日上午,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委党组书记、主任汤暑葵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整改工作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委党组书记汤暑葵同志负总责,委领导按照分工牵头负责;成立由汤暑葵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明确党办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沟通督办等工作,迅速在全委上下营造了认真抓巡察整改的严肃氛围。

  (三)抓实整改措施,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委党组先后2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处室(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一个研究、一个一个分析,找准症结、开出“药方”,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形成正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整改重点领域问题,委党组书记坚持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债权追收、政府物业和场地管理、产业专项资金监管、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罚没物资处置等方面问题。

  (四)紧抓整改督办,不因节假日耽误整改进度。

  委党组书记、主任汤暑葵同志带头紧抓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多次对抓好巡察整改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明确要求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推进的,也要明确2018年2月底前的整改目标。建立巡察整改周报制度,每周由委党组书记或委托分管委领导听取各处室整改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改遇到的困难问题,强调下一步整改工作进度。面对巡察整改期间适逢元旦和春节假期的情况,狠抓整改进度不放松,1月3日(元旦后上班第二天)、2月14日(春节放假前一天),都专门召开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进行强调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压力传导到位。

  二、直面问题,标本兼治,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委党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薄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主动作为不够”、“部分领域管控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等5大方面、15个问题,逐项制定细化具体整改事项,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对“党组自身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切实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集中性党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严格按照《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执行,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议管理制度》,提高会议议事效率,严谨、规范、全面地记录会议情况。

  2.对“党组创新意识不强、有效应对问题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1)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和央地税收划分对我市预算收支的影响。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第一,提请市政府建立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抓收入协调会,研究当月收入组织工作。第二,每季做好财政运行分析工作,重点研判财税收入增长变化。第三,综合全年财政收入预计实现情况,提请市政府实事求是调整全年收入目标。扎实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市领导的高度肯定。2017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8624.5亿元,增长9.2%,其中中央级收入5292.4亿元,增长11.1%;地方级收入3332.1亿元,同口径增长10.1%。

  二是加强支出执行工作。第一,坚持早启动,早部署,2017年3月就提前谋划全年预算执行工作,按月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第二,实施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类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第三,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科目支出进度,建立“周旬月”多层次督办机制。第四,主动谋划,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通过预算调整和财政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以上整改措施,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9%,支出进度创下历史新高。

  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第一,提前部门预算编制,2018年预算较往年提前三个月部署启动。第二,编细编实年初预算。第三,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要求各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等前期工作。第四,加大预算体系统筹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第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机制。第六,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2018年首次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强化各部门对预算执行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的主体责任。

  (2)积极统筹推进市一级13家医院医疗设备集中批量采购改革工作。

  在调研学习已开展医疗设备批量采购地区的改革经验基础上,我委与市卫计委等部门研究拟定了初步工作方案。接下来,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基层设备采购人员、医疗设备使用专家等一线代表的意见,研究确定改革思路和方向,力争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市一级13家医院医疗设备批量采购试点工作。

  (3)扎实推进2018年预算管理改革工作。

  一是对照2018年预算管理改革任务目标,倒排工期,详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要时间节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开展市本级预算单位专题培训,主动安排工作人员到部分区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了解掌握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推进项目细化编制,与预算单位形成改革合力。

  二是实事求是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切实解决项目细化问题。以预算可执行为目标,分门别类对各单位细化编制进行指导:其中,对“一上”时确实无法细化到项目的专项资金,要求先明确资金规模和支出结构,同时尽快开展发布项目申报指南、评审等前期工作,所有预算资金在“二上”时全部细化到具体用途和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细化的原则上待以后年度细化后再安排,确保预算经人代会审定后即可执行;对事后类专项资金,建议预算单位研究采取跨年度支付方式,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对时效性较强、需要当期兑现的股权投资类专项资金,考虑在政府引导基金中予以安排。

  三是高度关注专项资金预算规模,避免大起大落。加强对“一上”预算的数据分析,及时了解掌握项目预算规模变动情况,杜绝因项目组织困难等主观因素,刻意压减预算规模。对预算规模较往年大幅增加或减少的,要求主管部门向分管市领导报告,并向市政府专门进行解释说明。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保障了2018年预算编制改革措施落到实处,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82%,比上年大幅提高了26个百分点,工作成效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4)统筹推进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我委高度重视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面清理核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确保严格依法及时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工作,主动督促相关资金主管部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第一时间跟踪政策变化,确保及时用足用好上级资金。加强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印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预算指标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深圳市中央转移支付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责,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领域、全覆盖、全链条、央地联合的监管制度。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统筹盘活,对结余资金、结转两年未用完资金、地方财政已保障项目的资金收回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加快推进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非税收入征管建立了“单位开单、银行开票、财政统管、系统支撑”收缴模式,通过电子信息化的手段确保执收单位依法应收尽收和各类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现了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服务、信息共享的改革目标。

  (6)全面清理财政应收款项。

  采取分门别类的方式进行科学研判,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进清理财政应收款项。积极推动将中小担公司2013年度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委托无息转贷款的8,000万元应收款收回国库;将市广播电影电视集团4,000万元借款报请市政府批准转为财政注资;督促协调市注协完成200万元借款还款。对于其余应收款,专门向市政府报送《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清理财政暂付及应收款的请示》,提请市政府核销2笔应收款4,250万元,同时建议责任单位对其余6笔应收款尽快循法律途径解决或提请市政府核销,并建议市政府督查室跟进监督,敦促有关单位抓紧整改。

  3.对“党组对‘智慧财政’提升项目推进不力,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我委在2017年初就开始“智慧财政”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巡察组提出意见后,我委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并于2018年2月14日获得市发改部门对“智慧财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我委进行下一步工作。接下来,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程序,加快推进评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通过评审,推动进入实质性建设环节。

  (二)党建工作薄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方面。

  1.对“聚焦党建工作不够,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委党组坚持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委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研究确定年度党建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全委党建工作。为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党建工作专栏,拓宽党建宣传阵地。针对下属单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专门向下属单位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派出第一书记,督导会计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完善内部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原公物仓和票据中心整合后,于2017年12月完成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党支部设立工作,确保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充分、有效发挥。

  2.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2018年2月27日,委党组专题研究了我委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有关问题,针对加强“三会一课”质量问题,提出加强规划指导、严格通报督查,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的具体改进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每季度通报机制,在梳理汇总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分析研判,表彰推广先进,批评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鼓励各党支部“走出去”开展组织生活,加强现场教学和分享,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组织党员干部到居民社区、工业区、高新区、对口帮扶地区等,通过更近距离、更直观地体验感受,在直面不同领域和群体中撬动党员党性提升。三是支持举办“请进来”讲座,建立“财政干部大学堂”,由机关党委或者各党支部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政治经济、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与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作讲座,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四是建立党员学习微信群,全委党员加入,及时发布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增强学习的时效性。五是坚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并将委领导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每季度通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对“‘两个责任’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委党组严肃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发现下属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谈话提醒。二是坚持谈话谈心制度,党组书记坚持与处室一把手每年谈心谈话1次以上,其他委领导坚持与分管处室处级干部每年谈心谈话1次以上,处室一把手坚持与处室所有人员每年谈心谈话1次以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每年与晋升职务、新入职人员进行谈话。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发挥好“以案促防”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学习廉政教育警示教材,对发生在财政系统内部、特别是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好案件剖析,发挥好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责,并通过在各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体系。

  2.对“廉政风险仍有漏洞,没有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优化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要求各处室专管员一律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借调或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处室辅助性工作,对涉及原单位的所有业务包括预算安排、项目经费管理、来函来件等必须回避。二是严防政府采购方式和投诉处理方面的廉政风险和漏洞。建立政府采购方式审批项目台账,按要求加大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项目审批前公示力度;建立投诉处理案件台账,落实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案例处理要求,对重大项目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接下来将按照整改计划部署,建立健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规程》、《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规程》、《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行政执法规范》等相关制度,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罚没物资处置管理。重点开展标准化封箱封条封存工作,对所有入库物资“包装箱+密封条”封存,杜绝罚没物资夹带出库的可能;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将物资入库清点由之前的拍照存档改进为调取物资清点全过程的相关视频录像进行存档,保证物资入库清点全过程记录在案;完善工作制度,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库区安防安检工作;优化罚没业务处置工作流程,积极拓宽和创新罚没物资的处置渠道,并于2018年1月2日在淘宝网拍卖平台进行了全国首次财政罚没物资网上拍卖,提高了罚没物资处置的参与度与效率,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3.对“任用和管理干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监督管理。委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致率不高问题,委党组书记、主任汤暑葵同志亲自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培训班上作辅导,并在不同会议场合反复强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律要求。为强化填报服务指导,专门在人事处设立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服务热线”,指定1名人事干部专门负责为领导干部提供政策咨询,及时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并在受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时进行认真初审,发现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及时退回补填。二是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于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及时作出调整,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

  4.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专题学习会、党员学习研讨、干部全员轮训等方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灵活用好身边警示案例,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增强廉洁从政思想自觉。二是结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细化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明确委领导和各处室责任,按要求抓好督办和信息报送。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经常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谈话提醒,防止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三是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扎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社团的管控和检查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和主管处室责任,加强对建章立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派出第一书记作用。

  (四)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主动作为不够方面。

  1.对“干部队伍建设激励不够,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深化日常了解工作,坚持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委领导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进一步发挥好我委“关爱中心”平台作用,每周四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诊疗人员,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心理服务,舒缓工作压力,保障身心健康。三是关心干部成长进步,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启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工作。四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根据上级有关干部轮岗制度规定,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委干部轮岗的基本原则和轮岗计划。五是全面清理清退借用人员。按照分期分批的安排,已完成8名借用外单位人员的清退工作,并明确要求于年内完成全部借用外单位人员的清退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借用下属单位人员数量,确保只减不增、逐步消化。

  2.对“部分干部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2018年1月,我委制定了我市产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和个性指标体系,并随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发送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下一步将结合绩效自评工作,抓紧开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并通过开展培训、宣讲等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部门履职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此外,在依托财政金财系统实现2018年绩效目标管理信息化建设改造的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发挥委领导“头雁效应”,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处室(单位)工作,强调工作纪律和责任意识。三是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领导干部,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四是坚持正风肃纪。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个部门存在工作散漫、纪律松弛现象问题,深入分析查摆原因,有的放矢研究整改措施,采取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部门内部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请休假和考勤制度等方式,严肃整治工作作风。经机关纪委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未再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问题。

  (五)部分领域管控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对“部分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外投资股权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将参股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4.5亿元登记为政府对外投资股权,并完成1752.53万元利息的收缴。同时,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我委作为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实时监控管理。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将全部银行账户信息报送我委备案,整理汇总后导入金财核心系统银行账监模块,实现对预算单位采用授权支付方式向自有账户转款的自动拦截。对于个别预算单位未将银行账户信息报我委备案或录入系统的账号有误等原因而导致系统无法自动拦截的,立即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更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据,发现一个录入一个,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立即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联系预算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是加强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管理。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上报财政部审核的2016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汇总报表中,有93家预算单位填报数据不准确,相差金额12.7亿元”问题,我委第一时间组织预算单位落实整改,组织全部93家预算单位按要求完成数据整改和重新上报。同时,通过强化部门决算培训、优化部门决算内部审核流程及软件设置、全面加强决算数据质量检查等方式,敦促各单位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产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意见,并附带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完成对全部45项市级专项资金的绩效再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绩效再评价工作;在完成2011-2016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互联网两个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产业专项资金信息化监管水平,推进运用信息化手段,覆盖产业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管。

  2.对“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家库管理。组织对全体在库评审专家进行法纪和业务专场培训,分3批对3500名评审专家进行了法纪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新专家库系统开发建设,升级专家库监管功能;研究制定专家重新入库方案,启动专家重新入库工作,并进一步扩充评审专家数量。下一步还将根据计划安排启动修订《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2018年1月,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并进一步通过座谈、调研、走访摸底等方式,全面掌握代理机构情况,研究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管理工作方案》。下一步还将根据计划安排建立新的代理机构名录库,并积极推进代理机构电子化改造等工作。

  3.对“对本级政府物业及场地管理没能实施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全市政府物业及场地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完成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物业初步清理盘点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共计清理盘点政府物业4,103.39万平方米、场地1,800万平方米。2017年11月起,我委牵头组织对12个市直部门197家预算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营造了全员重视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氛围。同时,为建立政府物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避免出现运动式清理整改、清完又乱的局面,围绕涉及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历史遗留建筑物产权办理等问题,我委研究拟定了相关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审议后实施。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物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已完成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并明确了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接下来将按照计划加快推进相关升级改造工作。

  三、巩固成果,立足提高,标本兼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体制机制入手,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进我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查补制度机制漏洞。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期间,我委始终坚持贯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要求,全面查补制度机制漏洞,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在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修订完善委领导审批规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明确了干部轮岗原则,健全了干部轮岗机制;清理规范了借用人员使用管理,防范了廉政风险;完善了党建系列工作制度,委党组抓党建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指导各处室、下属单位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规则,提高工作运转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财政收入组织方面,建立了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收入协调会,做好财政收入运行分析。在财政支出执行方面,建立“周旬月”多层次督办机制,制定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密切关注预算执行情况,压紧压实各区各单位支出责任。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建立项目资金细化编制机制,确保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即可执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研究拟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财政产业专项资金委托银行监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产业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在规范政府物业管理方面,拟定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推进政府物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全方面制度机制建设,有力巩固了巡察整改成果。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委党组坚持巡察整改不止步,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将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委党组将加强领导、督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项目,委党组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整改计划安排,落实好整改责任,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台账,强力推进、抓好督办,建立巡察整改月报制度,每月督办整改进度,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3938796;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人事处;电子邮箱:szfbzxt2016@szfb.gov.cn

  中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党组

  2018年3月27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