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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7:42来源:深圳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深圳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党的政治意识不够牢靠,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教育局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清单和议事规则,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均出台党委议事规则相关文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前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形势报告会和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的通知》,健全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机制。

  二、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部分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制定了《高校党建工作基本规范》《公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规范》《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强化高校、中小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针对局机关未按期换届改选问题,已制定换届方案将进行换届,完善局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架构。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直属学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严格的问题,已重新对照检查和做深刻检讨。同时,市教育局党组对各高校和直属单位、学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三、针对巡察组反馈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抓好整改。反馈的个别领导违反生活纪律问题,已根据市纪委从严从重从稳的要求,给予一名干部免除行政职务和开除党籍处分。针对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认真,填报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已对一名干部其进行了诫勉处理。对退休领导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已要求其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81.8万退款已汇入指定账户。

  四、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问题。制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局直属学校合作办学的通知》,规范合作办学行为,解决个别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谋取不当利益问题。针对违反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的问题,市教育局重申了《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招生改革的若干措施》,制定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出台《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2018〕170号),规范阳光招生,并且在全市中考报名工作会重点强调。并组织各个部门对各市属学校招生情况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何处理提出了明确意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针对部分直属学校违规使用公车、发放补贴和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五、针对选拔任用干部把关不严,超编设岗和配备干部问题。市教育局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制度,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工作倒查,健全问责机制。制定《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配备。制定《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人员调动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学校)人员调进调出管理。

  六、针对主管的社会组织存在效能低下、财务管理不善问题。针对个别直属学校的所属机构失管问题,已督促直属学校与区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其管理问题,并对相应机构进行注销。针对对主管的基金会指导不够有力问题,专题研究市教育发展基金收支计划,严格控制基金会支出规模,合理安排支出项目,指导做好基金会章程的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基金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提高基金管理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88125601;邮政信箱: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2102室;电子邮箱:huangrs@sz.edu.cn。

  

  中共深圳市教育局党组

  2018年8月13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