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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2020-01-09 17:27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8日至7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对加强和改进市公安局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公安局党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局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重大举措,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察反馈精神,研究整改工作;9月3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工作方案,部署整改工作;10月9日,市局党委专题听取了整改阶段性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就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10月9日下午,市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到位。10月25日市局党委专题学习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市委、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专题会精神。通过学习研讨和深刻剖析,党委班子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市公安局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反馈问题符合实际,所提意见中肯到位,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局必须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把巡察整改的过程变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提升的过程。整改期间,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凝聚整改共识,细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了全局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局党委在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定202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详细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日常工作、台账整理、对账销号、督察督办等工作方法,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市局党委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海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全局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抓整改。徐文海同志坚决挑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局党委班子成员均主动担当,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和督查员,以上率下、迅速行动,对照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采取集中研讨和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组织责任单位,深入研究、细化部署、狠抓整改,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各单位党组织对照问题、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分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列明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狠抓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形成了全面落实整改的良好氛围。市局整改办每周定期汇总全局工作情况,逐项跟踪落实进展,形成工作简报11份。

  (三)深入督导督办,保证整改质量。市局党委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了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持续跟踪检查督导,对薄弱环节督导提醒,对问题集中领域重点跟进,坚决防止整改上的不作为、少作为、慢作为。整改过程中,市局党委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并带队深入相关警种部门研究措施、督导推进。市局党委巡察督导组会同督察支队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深云平台”警务督察APP、现场督察等形式,对全局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了3轮督导检查。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重点督办,针对重点整改任务,向责任单位派发任务督办单22份,推动整改措施落地。市局整改办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汇总上报整改情况,对照整改销号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无盲区无死角。

  (四)从严加强执纪,严肃整改问责。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市纪委监委派驻一组(以下简称“派驻一组”)成立了6个核查组,强化线索搜集,加大跟进核实力度,提出针对性处理措施。审计处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再梳理,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派驻一组移交线索1条。警务督察支队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组成3个明察暗访组,对全局各单位“四风”问题开展督导检查37次,共检查基层单位175个、重点场所57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1个。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局共警务问责30起39人、5个集体,函询2人。

  (五)注重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成果。整改过程中,市局党委既注重解决问题,更重视建章立制,着力在健全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上拿出实招硬招,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巩固深化前期整改成果并产生辐射效应。目前,相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规范性文件33项,正在建立制度20项。

  二、坚持担当尽责真抓实改,推进巡察整改全方位深层次落实落地

  (一)关于“党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政治建警不够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9月20日,下发《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党建整改任务清单》,明确21项整改任务,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通过集中学习、领导讲学、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全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党内法规、巡视巡察制度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精神。9月10日,市局党委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巡察专题会议精神。

  组织全局副处以上单位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六方面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前,切实加强对各单位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质量。徐文海同志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研究市局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10月9日下午,市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原则,聚焦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打好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专门成立“扫黑除恶攻坚队”,设立攻坚队临时党委,将扫黑除恶与打击黄赌毒及金融领域犯罪等专项行动相结合,着力深挖基层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整改期间,全局深入摸排打击,取得了丰硕战果。

  三是全力维护深圳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扎实做好反恐怖工作,加强防范和应急准备,提升反恐整体防控能力,制定广东省首部地铁反恐怖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铁》,于10月1日起实施。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坚持将安全作为最大的民生,严厉打击各类突出刑事犯罪,涉枪、绑架、命案破案率均达100%。保持对走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开展专项联合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盗抢骗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打击地域性、职业化盗抢骗犯罪,严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立案数下降明显。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133所、统筹各区建立禁毒教育基地56个,推广“深圳市禁毒知识网上学习考试系统”,推动毒品预防知识考核记入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等次评定。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开展追赃挽损,追缴涉案资产9.24亿元,并在网上开展防范弹窗提醒,弹窗1903万次,有效提醒550万人。

  五是深化提升深圳民生警务质效。加大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着力打造“少填、少报、少走、快办”的审批服务模式,建设民生警务互联网平台,以微信平台为统一入口,实现便捷办理公安业务131项(51项0次跑动,80项只跑一次),网上办理业务量453万余宗,智能客服日均解答4200余人15000条提问,节约市民办事时间约980万小时。

  六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水平。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处置工作,按照“综治引领、专群结合、科技合围、立体防控”的治理理念,打造新时代深圳“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总结提炼水围、南园等社区治理先进做法,组织10个行政(新区)分局,针对治安防控重点难点,采取整合基层力量、强化科技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打击民生案件等措施,打造了社区治理先进典型25个,目前已验收16个。

  七是打造执法闭环提升执法质量。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八项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效能。10月16日、17日,围绕群众关切的执法热点难点,突出扫黑除恶法律适用、维护政治安全及规范现场执法等内容,举办2018年基层派出所办案民警培训班,提高一线民警执法水平。

  2.针对“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依托市局党委巡察督导组,对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情况进行集中督察,推动全局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改以来,市局党委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第一议题”学习3次;全局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83次,领导干部参学率95.7%,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65次,领导干部参学率97.3%。

  为进一步规范政治理论学习,9月29日,发布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解读》,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形式、管理及有关责任进行了明确,严肃学习纪律;重点强调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不得与党委会、业务工作会、工作例会等混开,并指定专门的记录本,不得与其它会议混记;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学习规范。截至目前,签阅《解读》15760人,签阅率83.4%,发表评论499人次。10月19日,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组织全局党务干部和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基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重点讲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的区别,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有关规范要求。

  9月5日至30日,组织全局各级党委、党总支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学习记录等,实施情况良好。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问题议事规则。10月25日,市局党委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深圳市公安局党委会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和《深圳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并印发全局,要求各级党组织参照完善本单位的重大问题议事规范。

  三是坚决贯彻好民主集中制。部署开展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市局党委工作部署,认真自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专题学习了民主集中制有关内容和《党委会工作方法》,为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打好理论基础。

  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市局党委带头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充分讨论干部议题,并如实记录。干部任免工作议题内容已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每个上会议题均有编号,并及时归档上会材料清单和相关材料。

  3.针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坚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摒弃圈子文化、码头文化。9月29日,市局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常监督,做到“咬耳扯袖”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全体民警敢于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遇到该类问题时积极向本单位党组织反映,也可以通过深云平台“纪律在身边”APP进行举报,以实际行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10月10日上午,市局党委召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从增强全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批驳抵制各类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同各类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作强调、提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处级警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落实能上能下规定强化组织处理刚性措施》等。

  二是杜绝使用庸俗称呼。10月23日,下发《关于个别党组织党内称呼庸俗化问题的通报》,要求全局各单位对照查摆,自觉抵制党内称呼庸俗化现象。同时,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专门强调,并在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通知》中重申了中央、省纪委有关要求,并明确遇到该类问题可通过深云平台“纪律在身边”APP举报反映。

  三是端正巡察工作认识。印发了《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制度文件学习 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全局各级党组织均按要求召开了班子会议进行集体学习,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了巡视巡察制度文件专题学习,初步在全局形成尊崇党章、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氛围。10月18日下午召开责任单位集体约谈会,对应付巡察的6名个人、5个单位进行集体约谈批评教育,相关个人与单位均作了表态发言,进行深刻反思,并在会后上报了书面检讨。

  (二)关于“组织建设比较松软,基层党建不够扎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4.针对“党建工作有缺失”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推动政工干部回归主业。印发了《深圳市公安局政工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对全局政工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作出明确,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按照整改任务要求,结合全年党性教育培训安排,制定第16至20期党性教育班计划。其中,面向优秀党员开办2期,面向新任政工干部、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各1期。为确保党性教育更具针对性,计划赴新疆喀什举办党性教育班,以增强党性修养为重点,深入了解喀什地区反恐维稳新形势及队伍建设情况,体验反恐一线高强度执勤工作,增强公安民警的责任感、使命感。精心设置课程,党支部书记侧重党的组织路线内容教学,党务工作者侧重党务工作实操内容教学。

  二是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根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以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为重点,从加强政治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党员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党支部的“话语权”、加强党小组建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评选活动、培育党建示范点、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狠抓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继续开展云上述职评议,依托“深云”平台,按照上级部署的时限和要求,开展2018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员和群众满意度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狠抓党建。

  提升党组织书记党建履职能力。市局党校在党性教育班中增加党建培训内容,专门举办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100名党支部书记,帮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开展党建工作的基本方法。

  筹备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考试。分期分批组织全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应知应会党务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促行,推动党组织书记主动学习党建知识,提升履职能力。

  强化党建工作考核。重申市局党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再次明确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市委《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拟在2019年开始党建工作考核,促进党建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坚决杜绝党建材料弄虚作假。制定下发了《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党建材料审核制度。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针对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措施,上报了自查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党建材料审核把关,定期检查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活动登记本、党员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加快推进智慧党务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党建材料、党员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实时上传智慧党务平台,实现全流程、全方位实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党建材料造假问题。

  四是严格规范全局党费使用。10月23日,下发《关于个别党组织党费违规使用问题的通报》,指出有关问题,再次明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制定下发《关于党费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党组织深入查找、大力解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并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参照市局党委慰问困难党员的标准和做法,综合考虑困难程度、工作业绩等情况开展慰问。9月下旬,下发《党费工作手册(新编本)》,为基层提供规范的工作指引。

  五是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局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全面自查。经核查,全局各级党组织已按照中央集中换届有关工作部署,按期完成换届工作。为防止再次出现超期换届等问题,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时限再次进行强调;实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对经提醒仍不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党组织,对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详细讲解党组织的设立和任期要求、委员人数、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等,帮助全局党务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规范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党内选举审批工作进行规范,逐一规范审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5.针对“党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9月26日,下发了《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原则要求和范围对象、形式、参加频次予以明确,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自查,各单位党组织按时上报了自查报告,列明了存在问题和整改举措。10月23日,下发《关于个别党组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单位针对问题立即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建立书面提醒制度,每次组织生活开展前,由党支部提前书面通知到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考核通报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年底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对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制度的学习,强调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回避情形必须回避,以及在会议研究人事及表彰事项等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由领导干部严格按规定带头执行,确保回避及时到位。10月19日,在全局基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中,强调各单位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重大问题时,必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按要求予以回避。组织各单位对照任职回避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申市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及时上报本单位的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工作原则、具体事项、程序方法、工作时限等,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四是狠抓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9月27日,市局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培育的通知》,选定第一批13个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培育,并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示范点培育考核的重要标准,示范引导各基层党支部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0月23日,下发《关于个别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通报》,重申“三会一课”有关规范要求。

  6.针对“党组织多头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9月20日,市局整改办分别向有关单位下发督办单,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10月23日,已向市委呈报关于理顺我市公安系统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请示,申请尽快理顺全局党组织隶属关系。

  (三)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严治警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7.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根据《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工作方案(试行)》,成立了市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落实市局党委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参照成立主体责任办公室,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探索建立常设议题制度。经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市局党委建立了“常设议题”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班子在每次会议常设一个议题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内容,传达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作风建设的最新重要精神,分析队伍中存在的隐患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推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下发《关于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深化警队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教育整改工作的通知》,就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风”查摆等工作纪律要求予以再明确、再重申;加强预防教育,组织全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分头组织个别观看;编制了《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评析》,全警人手一册;研究制订《深圳市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知识测试题》,对近3年来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较多单位的班子成员、基层所队“一把手”进行考试抽查,先后抽考290人,及格286人,及格率达98.6%。积极建立“机关纪委”筹备组,梳理全局各单位纪检力量;研究建立制定《深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工作制度(试行)》,逐步充实监督执纪力量,提升队伍监督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专项审计整改。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纳入2018年新增审计项目,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大整改力度。运用通报、移交线索等方式方法,将单位或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问题的组织意识体现、组织制度落实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视频制作经费使用、物业资产、租金收入管理等巡察反馈问题全部列为审计重要内容开展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全局审计通报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8.针对“‘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下发《进一步规范文会办理有关规范的通知》,严格管理控制市局发文件和召开会议的数量,改进文风、会风。统一文件报送途径,减少非涉密纸质文件报送。实行会议报备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时长。对各单位精简文件会议情况跟踪掌握、统筹协调督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局表彰活动的通知》,减少表彰活动数量,简化表彰仪式形式,规范表彰仪式议程;做到形式与内容并重,隆重与简朴相结合,高效务实防止铺张浪费。

  9月30日,印发《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视频拍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完善了视频拍摄经费呈报、预算程序。审计部门对视频拍摄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范畴。

  二是严肃整治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基层调研作风,注重调研实际效果。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局领导政务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针对当前公安工作突出问题、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着课题,到各基层单位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成果。依托深云平台动态应用,积极主动推行“云终端+调研”工作,打通机关部门和基层民警沟通联系“最后一公里”,定期收集民警提出的各类问题和建议,及时梳理并逐步解决问题。

  三是坚决杜绝享乐主义。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专项整改教育;正式上线“纪律在身边”APP并开通“举报监督”窗口,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监督,每日维护信息动态与公众号同步推送;警务督察支队组成3个工作组,针对“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37次,12389热线接受举报投诉,对“四风”问题重点关注、重点督办。

  四是刨除整治四风死角。下发了《关于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深化警队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教育整改工作的通知》,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查摆活动,形成《深圳市公安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组成3个督察组,对各基层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执法安全、消防安全、“四风”问题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检查情况良好。

  五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9月16日,下发《关于开展局属企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对局属企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关于局属企业巡察整改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将局属企业主管公安机关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八项规定、是否发生“四风”突出问题等工作情况,作为主管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审计监督。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够公正公开,队伍管理存在短板”方面的整改情况

  9.针对“选任警官失严失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研究起草《深圳市公安局处级警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做好警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政策、选拔方案的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各单位人事干部培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发布,增强政策透明度。

  二是严格执行选拔工作程序。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要求,根据职位需求,科学界定人选资格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规范干部动议工作,实行实名推荐制度,实行政治表现和廉洁情况“双签字”。同时,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对考察程序、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是规范干部酝酿研究工作。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对任职公示及破格提拔相关程序、内容进行规范、细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全程纪实。

  10.针对“警官初任、转非年龄‘一刀切’”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用足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研究起草取消警官初任年龄和最高任职年龄的意见,向全局各单位征求意见,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研究警官转任管理办法。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转任警官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剖析,研究起草了《加强转任警官管理工作的五项措施》(审议稿),进一步严肃警队工作纪律,充分调动转任警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出台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起草《落实能上能下规定强化组织处理刚性措施》,强化组织处理刚性措施,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思想上不担当、作风上不务实的干部,实行刚性退出管理。

  11.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偏松软”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加强民警交流轮岗工作。9月10日,市局政治部主任办公会就加强民警交流事项进行研究;9月26日,印发《关于落实民警交流轮岗制度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局内各单位开展岗位调整交流工作。目前,局内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多年的民警已交流调整完毕,其余人员各单位正按照队伍情况有序组织交流。

  二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从严落实领导责任。9月11日,向全局各单位“一把手”发出提醒函,通报本单位填报“一致率”情况,督促和指导单位政工部门落实责任,严格进行“全覆盖”培训和“一对一”辅导。同时,强化各单位填报辅导和审核把关责任,并要求加强针对性措施,对“首次填报”的干部,一律要求打印相关单据。9月29日,开展8名二级警长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填报事项与查核结果均一致。

  (五)关于“依法执行警务不严,以权谋私问题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12.针对“滥用职权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整改相关信息系统问题。核查存在问题,列出详细说明及相关政策、依据。同时举一反三,对相关系统进行了核查,确保各项业务管理权限设置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全面排除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修改完善了《交警支队科技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从制度上堵塞了漏洞。

  二是完善系统留存查询日志。在主要系统增加了公安部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七不准”的提示,相关人员在使用时,将在日志方面做好留存备查。

  三是完善车辆通行管理制度。建立了每周集体会审制度,及时、公正审核办证申请资料,防止发生违规办证,整改以来,已共会审申办资料45份;完成2017版方案挂网和系统修改,提请管理局修订2009年《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并制定了2019版车证方案,提前启动换证工作。

  13.针对“基层‘微腐败’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规范出具各类证明。组织治安巡警、经侦、刑警、交警支队和人口管理处等单位梳理权责清单,规范各单位受理业务时所需市民提交材料,梳理规范各类证明出具,对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取消,对确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统一规范和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户政窗口专项督导,重点检查私设门槛、刁难群众、让群众提供奇葩证明等情况。9月2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户政业务材料收取工作的通知》,取消纸质证明46项,占业务事项的90%以上。经侦支队接警中心明确了疑难复杂警情领导接待的工作机制;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业务已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即来即办、全流程网上办证、办证窗口一体机24小时全天候自助申办。取消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涉及交警业务的申请证明材料7项。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防控防范机制,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推进执法质量考评与日常管理防范相结合,强化执法过错问责追责,遏止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问题。结合省厅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认真查找执法短板,进行逐项整改。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对不文明执法、选择性和随意性执法问题较多的案件类型进行专项考评检查,目前,专项检查工作正在开展之中。9月以来,对信访核查、执法考评、复议复核等工作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11宗案件进行核查追责。10月23日印发《关于强化执法过错问责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执法过错问责的具体程序等事宜。

  三是全面加强办案督导检查。警务督察支队组织开展专项核查,采取明察暗访、网上督察、个人核查的方式,对全局加强督导检查;针对基层派出所对小型、多发性侵财案件不重视、破案率低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对今年以来立案不规范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及网上督察,对8月份全局刑事立案情况进行通报。组织12389受理投诉举报中心对2017年至今投诉数据进行梳理统计,对涉及群众投诉执法不重视、不作为问题进行个案核查,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并进行深刻剖析。

  四是切实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组织全警观看信息安全的警示教育片,编印《队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评析》组织全警学习。召开“正风肃纪廉洁从警”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推进会,持续开展 “小官大贪”问题整治,结合日常工作持续强化、不断深入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全局共通报50个单位或个人,诫勉11人(次),纪律处分1人(另有4人待组织调整)。

  五是加大信息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电子证书及云终端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流程,强化管理,全面保护信息安全。组织全局信息安全员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专题培训,每周核查异常查询数据发督察核查,增强审计平台功能。

  14.针对“执法规范化和警务信息公开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核查。对行政复议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形成了《关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涉赌、涉毒、涉黄和涉黑恶案件进行了专项执法巡查,并下发《深圳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度第二次执法巡查的情况通报》,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二是切实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围绕重大警务活动的宣传告知,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广而告之,方便群众;突出户政、出入境、交通等涉民生警务政策宣传解读,最大限度拓宽宣传渠道,提升警务宣传成效,进一步赢得群众支持、增强警民共识。以民生信息公开为重点,8月31日在民生警务平台上线警务电子地图,含市局、分局、派出所、警务室、行政服务大厅及监管场所等各类信息;组织全局相关单位对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各机关单位、各派出所地址、电话等信息进行复核、更新,在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内容,并在市局民生警务平台上线警务电子地图,方便市民查询使用。全面运用舆情指挥平台,编印《涉警舆情经典案例》,制作舆情动漫微视频;加强节点策划,如“9.30纪念”、“10.1点赞好警察”、“国庆安保直播”;加强各单位信息发布,如扫黑除恶等,由主流媒体专栏报道;拓展抖音、百家号等5个新平台,并在20余个新媒体平台发布警务信息,每周平均发送量近千篇。

  三是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开展专项宣传督导、合成作战支撑、专项打击行动为重点,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防范水平。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成立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督导组,检查各派出所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出台打防电信网络诈骗三级职责分工规范,全天候开展反诈劝阻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立案数明显下降。

  四是整改月亮湾限速问题。制定《关于月亮湾大道雷达测速执法舆情事件的整改方案》,认真严格进行整改,并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和接受采访,广泛接受监督;建立电子警察执法评估机制,开展事前评估,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制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管理规定》、《电子警察执法启用流程及数据预警熔断技术策略》、《电警、卡口设备启用流程》等规范;加强执法工作宣传,扩大宣传范围。

  (六)关于“部分领域管理混乱,廉洁风险隐患较大”方面的整改情况

  15.针对“资产、物业和财务管理腐败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全局土地房产物业管理。市局局属土地房产物业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出租物业底数和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审计处对局属出租物业开展独立审计调查,对市局出租物业租金的管理使用、合同租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形成《关于局属企业出租物业审计核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物业出租合同的法律审核。

  二是加强局属企业财务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公安局局属保留企业审计监督及财务管理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依据有关财务数据开展常态化监督;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清理和优化。

  16.针对“项目管理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全局科技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问题情况在全局范围进行了通报。建立了信息化项目的应用效能评估和处置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高科技项目的应用水平和能力。同时,探索借鉴华为公司项目管理先进做法,明确项目的生命周期和下线条件,对于达到下线条件的信息化项目坚决予以下线。

  二是开展专项审计防范重大风险。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财务“一支笔”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开展审计调查并形成《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财务“一支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摸清全局财务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掌握资金账号,梳理收入来源,明确资金支出的审批责任,提出规范性工作意见,严肃资金损失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做到重点关注资金动态管控。

  17.针对“与局属企业、涉警社团关系不清”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推进脱钩工作。落实协会兼职民警审查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准。按照脱钩改制的要求,派驻在市保安公司的民警已申报去留意向,申请留任的人员办理提前退休申请手续。

  二是开展兼职问题清理。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离退休人员社会兼职管理规定,停发补助并积极开展核退工作,按工作经费实报实销,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做好协会兼职警官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余热。

  三、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推动市局党委工作向纵深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扎实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推进了一批整改措施,整治了一批重点问题,建立了一批规章制度,理清了下步工作思路,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公安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了基础。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初步的,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尤其是一些较复杂、深层次、历史遗留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不断深化整改措施来解决。下一步,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要求,坚持整改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队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充分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引导全警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刻进骨子里、融入血脉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杜绝“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二)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党建责任,提升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坚决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培育一批贴近公安党建实际、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督促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从严治警。持续推进全局纪律作风建设,在全局各级党组织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推进“整治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微腐败”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持续推进线上线下“赛马工程”,进一步完善民警“足印档案”,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公信力,坚决抵制任人唯亲、以人划线等现象。严格落实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实行政治表现和廉洁情况“双签字”,在干部动议工作中实行实名推荐制度,防止带病提拔干部。创新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交流轮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坚持老中青结合,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既激励年轻干部奋发进取,又让中老干部热情不减,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五)强化重点领域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研判,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全局土地房产物业管理制度,强化局属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和审计,全面清理涉警社团,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大违纪违法线索核查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资金流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改革,按照“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思路,加快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同步推进“两统一”改革落实,推进法制、预审部门职能合并、机构重组,建立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统筹推动全局法治工作。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主办侦查员制度,形成办案单位主办、法制部门监督的良性执法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执法闭环建设,把全部警务活动纳入闭环管理,打造完整的“警务生态体系”,使执法闭环实现全警参与、全域覆盖、全息管理,让警务活动更公开透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全力推进“AI+新警务”建设,提高公安科技信息化水平。坚决落实公安大数据战略,按照省厅智慧新警务和深圳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全力推进“AI+新警务”建设,加快建设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第三代指挥中心,研发公安大数据、云应用、物联网、可穿戴等高科技应用产品。加快深云、深微、深海等系统推广应用,研发一批岗位契合度高、业务关联性强的APP,提升群众和民警的用户体验,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和民警少跑路”,推动“民生警务”逐步向“民生政务”进阶式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八)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推进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严的纪律统筹推进巡察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抓不放,持续加强督导推进,直至彻底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坚决采取措施,狠抓整治落实。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4464030;邮政信箱: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市公安局2011房;电子邮箱:szsgajzgb@126.com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