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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7:16来源:深圳明镜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2日至11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完全拥护、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立即行动、全面贯彻、坚决落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要求,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事务管理全面建设、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契机,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刘广阳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承担最困难、最棘手的整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12月19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上,主动将参会范围扩大至机关全体公务员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原汁原味学习领会巡察反馈精神,从严从实从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进一步传达学习巡察反馈精神,要求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第一时间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反复研讨针对性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和责任分解表》,明确了7大类31项整改任务,并细化为86项具体措施,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

  12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1月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及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同时,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广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抓整改。

  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既注重立足当前解决问题,更重视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打造“新时代美好机关创导者”和“高效能、现代化、全开放、共享型管理局”建设目标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特别是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行,建立健全《局内控权限清单》、《局财务管理办法》、《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局招定标管理办法》、《局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局政府物业出租暂行管理办法》、《局半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实施办法》、《局请销假管理规定》、《局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局周转房管理办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局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车辆通行证办理方案》等规章制度,解决了一系列涉及党建、人事、财务、安全、招定标、停车管理等体制机制层面难题,建立了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奋力开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崭新局面,服务保障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立行立改,坚决把有效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标准,切实推进巡察整改从严从实从快取得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政治建设抓得不够实

  1.存在问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各项建设全面进步。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了17次局党组会和9次局长办公会,分别研究了61个议题和33个议题,其中19项涉及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按规定上党组会研究,完全符合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收集、讨论决策、记录纪要和督查督办等全链条工作。特别是率先上线运行智能政务办公系统,全面优化议题报送审批流程,把原来由保密、办会工作人员分头负责的议题收集,改由各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在报送流程中预设,由议题发起单位全程跟踪,有效避免了漏上议题、错上议题的情况。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处、中心参照完善了本部门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2.存在问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更加突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认真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学习与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分离,专门召开,全面规范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密切跟踪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情况,并结合我局实际,遵照制定《2019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刚性要求,切实保障学习时间和质量。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带头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7次。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为确保意识责任制落实到位,局党组决定每年年初在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13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提出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年底同步考核落实情况。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刘广阳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和各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加强与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和基层一线员工交流,要求各处、中心负责同志必须定期深入部门、班组,准确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巡察以来,各级领导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节日慰问、作风检查,积极深入基层一线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实行了全覆盖。

  3.存在问题:报告情况和政治学习不够真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引以为戒,加强对执行政策、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刚性要求,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和标准,坚决杜绝报送材料不够真实的情况再次发生。对于基层经验不足破格提拔的干部重新安排其挂职,补齐基层工作经历。二是如实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对巡察期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未如实准确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及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立行立改,全部按照巡察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三是有针对性补学党的十九大精神。对7名照搬照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认真重写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同时,结合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检验学习效果。

  (二)干部监督管理有缺失,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存在问题:离深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从严执行离深报告制度。针对领导干部日常离深报告制度不健全的实际,专门制定了《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离深报告、请销假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27名处级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均从严执行请休假和离深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二是全面加强因公、因私证件管理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局机关纪委对巡察发现存在超过规定次数、规定天数出国或连续多次未经请假在工作时间出境的3名在职处级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严格执行因公、因私证件管理有关规定,全局因公证件和处级以上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由政工人事处专人统一保管,要求各处、中心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不得超过规定天数或在工作时间出国(境)。三是严格外出学习调研管理。做到学习调研有计划、有方案、有报告、有成果。巡察以来,周建文同志带队出国学习交流,按要求及时提交了学习报告和交流成果。

  5.存在问题: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中开展组织建设专项整治。结合人事干部调整,全面加强局机关党委和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已完成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配备,按组织程序任命了16个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使全局39个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全部配齐,完成了局工会换届选举,正按程序健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各总支委员,并启动了共青团换届工作。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已将10名新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材料按规定归档。对网上照搬入党志愿书的党员个人及其所在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整顿,党支部书记在总支会议上做了公开检讨,党员本人及入党介绍人在本支部会议上做了公开检讨。

  6.存在问题:基层组织“三会一课”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修改完善了《局党的基层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夯实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发放《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80本,做到每一位领导、每个支部、每名党务工作者无一遗漏,组织全局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分批观摩学习“三会一课”示范点,有针对性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生活中心总支、物业中心总支、会务中心总支、文印中心总支、车辆中心总支分别召开12次、7次、6次、8次、6次总支会议或党员大会,加强和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分类分批开展党性教育轮训。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创建了“精品党课套餐”,计划从四月份开始全年分四批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普通党员和敏感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轮训和“三会一课”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监督检查。建立了“三会一课”通报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各党总支、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机关党委书记带头参加指导了机关车辆服务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总支、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选人用人不够严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7.存在问题:干部年龄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遵照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有关文件精神,从严落实干部提拔“凡提四必”制度。二是对“三龄两历”认定工作进行梳理。没认定的认定,没归档的归档,及时修改完善了人事系统。巡察整改以来,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有关文件精神,完成28名干部年龄认定工作。经核,涉及年龄认定有异议的个别同志,专门函请其出生地公安部门核定了其出生日期为1957年8月13日,该同志已于2017年8月退休。

  8.存在问题:裙带关系问题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任职回避有关政策规定。排查整治“裙带关系”,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对存在“裙带关系”问题、违反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6名干部职工,及时调整了岗位。要求新提拔、引进、招聘人员(含临聘人员)必须签订任职回避情况承诺书,在任职回避范围的,不得安排到本人亲属所在处、中心工作。二是严肃组织纪律。加大公开招聘或引进人才工作力度,着力从机制上避免新增“裙带关系”问题,从严遵守任职回避有关政策规定,发现有需要回避而未回避的,坚决取消入职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个别单位少数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事关键岗位的同志按规定交流了岗位,对其3名近亲属已调离原工作岗位。

  9.存在问题:干部队伍存在“三多一少”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调整现有干部。出台了《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单位,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积极启动7批次干部调整,提拔或交流干部43名,其中,局级干部2名、正处级干部12名、副处级干部14名、科级干部15名,配齐配强了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各级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积压问题彻底得到解决,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优化调整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之中。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机关编制空缺情况,选调了2名年轻处级干部,启动了3名科级以下公务员选调工作,目前已完成发布公告、报名、简历筛选和面试工作,下一步加快推进考察和入职等程序。同时,根据全市招考计划,适时启动招考公务员,招聘职员工作,并探索面向社会市场化引进急需的中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创新干部培养机制。积极开展“爱岗敬业标兵团队”、“爱岗敬业服务标兵”评选、“爱岗敬业、争作贡献”技能竞赛、“美食嘉年华”等活动,在服务保障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职工,收到较好的成效;四是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通过建立半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制度、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等方式,从机关事务管理运行机制上,实事求是规范和清理机关借调工作人员19人。五是强化临聘人员管理。制定了《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将临聘人员聘用归口政工人事处统一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了临聘人员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作风和纪律建设亟待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0.存在问题:“两个责任”压而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带头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杜绝好人主义。局机关纪委牵头系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分类制定防控制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对个别工会出游活动虚报人数、超标准用餐问题,罢免了该中心工会主席,责成该中心召开组织生活会全面整改,并对全局工会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稽核,全局以此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工会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虚报人数、超标准用餐情况。对个别机关纪委委员“跑风漏气”情况,立即调整了其工作分工,不再从事纪检工作。二是健全局纪检监督组织。制定了《局半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局各党总支、党支部中,明确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半专职党务纪检干部,用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党务纪检工作,建立了一支40人规模的半专职党务纪检干部队伍,由局机关党委统筹使用,并协助做好本总支(支部)的日常党务纪检工作。下一步,将尽快组织党内选举,健全机关纪委组织,组织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负责同志专题讲授廉政党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对8名干部进行了纪检约谈、警示提醒。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领导干部、权力集中和资金密集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及重点工程、重大采购事项的监管,初步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1.存在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树立标杆,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立行立改协调完成市委大院及网信办地面电动汽车充电桩通电使用,并以此为典型全面排查了可能存在的其他类似问题。机关游泳池因地铁施工和运行造成塌陷渗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正在协调工务署、地铁集团等单位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把握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审批、领用,将专项经费项目和可独立结算部门相关物品采购从局集中采购项目中剥离,由各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采购。同时,试点将有关物品的申领与配送分离,有效防范铺张浪费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报批程序,重申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安排公务接待。四是全面加强公车及油卡管理。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油卡使用管理和维修监管,全部取消了机动油卡,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一卡一密码、对号加油”管理,并在车管中心党总支和五个党支部设立办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协助局机关纪委全面加强公车和油卡使用和监管,防范“车轮上的腐败”。局机关纪委对私用公车油卡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公开检讨,当事人已全部退还加油款1025.24元。当事人所在党总支对油卡私用行为专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整改。

  12.存在问题:特权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清理了本局干部职工违规办理的市民中心C区、B区停车证29张,一律停放市民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本局所有局以下干部私家车一律不得停放市委大院地下一层停车场。目前使用的市直机关停车证已于2018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考虑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幅度较大,为不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临时延长了停车证使用期限。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待办公用房调整到位,原停车证全部停止使用,按照重新制定的《市领导机关集中办公区停车证办理办法》,从严办理机关停车证。建设并启用了停车智慧管理系统,实现车证办理信息互联互通,办证审批部门与停车管理部门互相监督,全面提升了机关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财务审核和工程监管把关不够,存在一些隐患

  13.存在问题:财务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在原《局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最新财务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局财务管理办法》,强化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了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借款审批、备用金使用等事项。二是建立了局财政资金安全管控系统。以预算为主线、资金管控为核心,建设了局财政资金安全管控系统,计划4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流程,以“制度+科技”的手段固化审批流程及权限,促进财务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三是建立了科学严谨的定价机制。成立了食品原材料价格调查评估小组,每月到大型超市、农批市场实地考察食品原材料价格,加强和规范定价机制,加强了食材价格监管,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已停止原供应价格偏高的供应商供货。四是修订完善了各项财务配套制度。认真梳理了各项财务配套制度,修订了《局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局内部审计办法》等制度。

  14.存在问题:财务审核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建立了内控管理体系。组织梳理全局64项管理服务保障业务,明确了每一项业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流程。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严格行政经费开支、“三公经费”支出等审核审批把关,管好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因管理和技术漏洞造成重复领取的补贴全部用于机关食堂餐饮保障,并已及时纠正了刷卡计费方式,堵塞了虚报冒领财政补贴的漏洞。立即终止了零星采购中套取发票的供应商资格,并责令采购和财务部门强化审核把关,严防套取发票情况再次发生。按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将农场等长期挂账的236万非税收入已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15.存在问题:零星工程、零星采购制度不科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了《局招定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采购审批及流程。二是全面加强和规范预选供应商管理。严把供应商入库门槛,分门别类重新遴选了优质供应商。三是强化局纪检组对采购和日常履约的监管。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参与供应商遴选和招定标会议,并加强对日常履约的监管。同时,严格单一来源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严控单一来源项目比例,严禁分拆零星工程和零星采购项目,全方位加强和规范零星工程和零星采购管理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招定标会议审议24项议题,单一来源采购仅有1项。

  (六)部分物业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6.存在问题:市民中心物业监管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强化物业服务监管。结合新一轮物业服务招标,只与市民中心片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企业续签半年合同,警示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引导监督物业公司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提升。完成新一轮物业服务合同编写,完善了预算明细和服务标准,并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履约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了12份涉及物业管理具体事项的合同范本送局法律顾问审查,市民中心卫生保洁服务已责成物业服务公司自行承担,不再分包。二是提升物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结合智慧机关建设,建设了智慧管理、智慧通行、智慧安防、智慧停车等系统,推行车牌智能识别,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自2019年开始,对市民广场停车场已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停车费收入上缴市财政专户。同时,已启动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3月底前进驻对市民广场停车场管理成本进行专项审核,计划5月底前完成审核,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制定追缴方案,追缴管理成本外停车费收入。四是强化重大合同归口管理。修订了《局合同管理办法》,加强重大合同的事前审核、法律审核和归口管理,规范了重大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17.存在问题:零租金物业监管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梳理并按照政府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分类处理3处零租金物业。同时,强化政府物业日常使用管理的动态监督,确保政府物业安全高效利用。

  18.存在问题:出租物业经营不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物业公开招租制度。依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深财规〔2018〕3号)精神,制定了《局政府物业出租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了政府零星物业出租行为。二是严格按照租赁合同加强和规范出租物业日常监管。建立了租赁物业巡查长效机制,在常规巡查基础上,增加随机抽查频次,严查转租或出租行为,发现违规行为,按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业。三是及时收回或追缴租金。对不符合分配使用物业的情况,下大力气追缴租金,提高政府物业使用效率。截止目前,已完成255万元租金追缴工作。

  19.存在问题:周转房分配管理不公。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周转房管理办法》。加强与市住房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参照市住房保障部门正在修订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正在全面修订《局周转房管理办法》,重点规范分配流程和监管责任。2018年7月和2019年1月分别对通新岭和龙悦居住户下发租赁合同续签通知,对已收集的住户信息正在分批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审核。对存在政策异议的,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修订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政策予以规范。目前,已清退收回2套周转房,正在加大力度扎实做好物业公司等占用住房的限期清退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周转房租金收缴和追缴工作。完成龙悦居14户租金追缴工作,对其他2户拖欠租金行为,依法启动强制追缴工作,杜绝拖欠周转房租金现象。

  20.存在问题:机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市直机关办公用房遗留问题较多,产权情况复杂,尚有相当部分政府物业确实不能满足国土部门的产权登记政策要求。我局正在进一步梳理管辖物业权属问题,并分类提出解决建议,专题报市政府决策。初步建议请市政府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税务、住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参加,拟定专项办事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政府物业权属登记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差距,生活服务保障领域存在风险

  21.存在问题:食品安全工作有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加强生活服务保障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安排议题专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问题。与凯吉星公司合作建立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第一家食品安全监控中心,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每季度及节假日前期定期对各机关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并向局党组提交检查报告,定期公布。二是坚决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在全面加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主动邀请市场监管、消防监督、环保水务等部门,对食堂硬件、仓储管理、餐饮服务等各领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不定期邀请市市场稽查局对各食堂进行检查,并与市市场稽查局合作成立了食品安全系列培训班。2019年1月11日举行了第一期食品安全培训班开班仪式及培训授课,各食堂、餐厅共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22.存在问题:食材采购存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探索推行食材等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已与市采购主管部门书面沟通,建议进一步完善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制度,将我局食品类采购纳入政府定点采购范围,建立采购信息管理公开平台,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二是全面整顿规范机关食堂供应商。全面梳理供应商资料,对4家超计划、超范围供应的供应商已全面终止了供货。建立和完善了定价机制,于11月15日成立局食品原材料价格调查评估小组,每月到超市、农批、市场等考察食材价格;在局招定标小组和机关纪委指导下,组织对7家供应商开展了资质综合评估,补充扩大了预选供应商队伍,并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最严格食品安全标准,来源必须合法合规,票证齐全,全力保障食品原材料采购安全。通过局招定标平台重新确定的5家供应商从3月1日开始供应,以前违规的供应商全部不予使用。三是充分发挥机关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作用。全面加强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储存过程管理。主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对机关食堂不定期抽检制度,严格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3.存在问题:食堂管理存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财务、采购等重要岗位的监管和交流。巡察整改以来,生活中心财务、采购、仓管等敏感岗位已交流任职10人,后续在确保日常供餐秩序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岗位交流,防范廉政风险。二是严控现金采购。采取转账支付、严格实施公务卡制度等方式,切实减少现金采购。目前,现金采购主要用于急需而又不在预选供应商供应范围的零星食材和少量餐具,机关食堂现金采购比例已经大幅度下降,以2018年12月为例,现金采购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9.3%。三是从严把握预选供应商准入门槛。对个别领导干部亲属承揽业务问题,已于2016年停止其供应商资格。目前,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食品安全和廉政承诺书,防范廉政风险,着力推进廉洁食堂、绿色食堂、放心食堂建设。

  24.存在问题:生活保障优质化精细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畅通意见反馈机制。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增设意见箱、开设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收集机关干部的意见。去年11月份,已开展扫二维码调查服务满意度,意见及建议收集汇总后,立即开展了服务提升工作。二是切实减少就餐排队现象。巡察整改期间,累计清理1305张就餐卡。通过定期清理食堂就餐卡、挖掘潜力增加供餐区域等措施,有效缓解就餐供需之间的突出矛盾。每年10月定期清理就餐卡,并计划将对外快餐厅改造扩充为机关食堂川湘菜就餐区域,适当分流部分就餐人员,预计可提供就餐座位180个,将于3月15日正式启用,进一步缓解就餐排长队现象。三是加强菜式品种创新。采取与行业合作方式,探索引进特色产品,不断丰富机关食堂供餐品种,完善食品供应量化标准,提升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已赴市纪委鹏福楼食堂、宝安区机关食堂、五洲宾馆、中广核大厦、深圳中医院等单位调研学习,引进和创新了150多个特色品种。

  经过全局上下两个月来的共同努力和集中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推进了一批整改措施,整治了一批疑难问题,建立了一批长效机制。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是初步的、有限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尤其是一些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不断加大力度,持续整改。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以打造高效能、现代化、全开放、共享型“四个管理局”为抓手,全力推进机关事务创新发展,勇当新时代美好机关创导者,高质量服务保障深圳新时代改革发展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01953;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1016;电子信箱:szsjgswgljjw@foxmail.com

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