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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深圳新时期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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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深圳新时期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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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市委全会分组讨论现场,法治是与会人员口中的高频热词。大家一个共同的观点是,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新起点上,我们要持续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市建设,让法治成为深圳新时期的核心竞争力。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李舒瑜)在昨天的市委全会分组讨论现场,法治是与会人员口中的高频热词。大家一个共同的观点是,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新起点上,我们要持续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市建设,让法治成为深圳新时期的核心竞争力。

“良好的法治环境不仅是深圳过去30多年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这座城市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说,深圳正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其实就是建立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当前,深圳法治建设取得很大进步,也创造了很多全国第一,但是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标准来衡量,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司法层面都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还需要继续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薇说,特区立法走过20多年,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20多项,现行有效的160多项,有力地保障和推动改革事业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的立法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要从过去的“先改革后立法”转变为“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立法工作要更多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可操作性,立多少法很重要,但是立管用的法更重要。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说,去年深圳法院受理案件超过48万件,法官人均结案达到452件,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各项改革任务,案多人少等老大难问题得到缓解。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推动城市法治水平不断提升,增创城市未来竞争新优势。

[责任编辑:苏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