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洁,经济学博士,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与专长为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政府投资项目作为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具有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且投资于基础、公共领域,这些因素决定了对其进行管理考评的必要性。近期,宝安区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以建立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法制化、标准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来健全完善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施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整个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实施办法》重视前期管理,关注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决策阶段,将项目前期储备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情况、预算编制及招投标工作质量纳入评价体系,分别对应解决的是项目“该不该建”“该建多大”“该花多少钱建”“该由谁来建”等决策期业务全流程。
二、《实施办法》重视建设管理,关注项目实施的计划性和安全性。评价体系中的项目开工情况、计划申报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对项目能否如期开工完工、准确列入计划、合规变更、安全施工等方面提出了考评要求,综合反映出相关管理部门的履职能力。
三、《实施办法》重视后续管理,关注项目完成效果的可达程度。在工程竣工后续阶段,工程结(决)算情况、项目审计情况、项目移交情况、承担市区政府重点任务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获奖情况等纳入评价体系,要求竣工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资产登记及实物移交;同时,鼓励积极承担市区政府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提高项目设计和建设质量,鼓励多出精品。
四、《实施办法》重视信息化建设,关注信息化设计跟踪。评价体系对项目建档情况、项目进度动态填报情况也提出了要求;通过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各部门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实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更好发挥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在考核评估中的作用,提高考核评估的效率和有效性。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的直接产出是项目管理绩效,而项目管理绩效又影响最终的项目绩效。《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实施办法》通过建立项目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探索实现多部门联动、全过程管理、信息化跟踪的管理模式,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履职行为形成更有效的激励约束,为不断提高全区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和项目最终绩效提出了基本遵循和行为规范,为更好满足辖区人民更高水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提供了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