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法眼看深圳>

【追踪】违规作业致使环卫工被撞身亡,公司负责人被刑拘!

【追踪】违规作业致使环卫工被撞身亡,公司负责人被刑拘!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晚报讯(记者 马超) 2017年11月26日,在福田辖区发生一起轻型封闭货车碰撞环卫工人致死事故。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对环卫工人所在公司的两名负责人采取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26日4时55分许,傅某驾驶粤B0P9S×号轻型封闭货车在福田区新洲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深南立交路段时,车头右侧与在该路段机动车道内进行环卫作业的梁某发生碰撞,造成环卫工人梁某从立交桥顶跌落到桥底后当场死亡,当事车辆部分损坏。

经调查,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道路上人工养护时,未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傅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疏忽大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梁某无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

“我们认定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傅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梁某无责任。”深圳市交警局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杨志明表示,环卫工人梁某所在的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行清扫保洁作业。

“在快速路及车速较快的主干道等严管道路上必须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严禁人工流动作业。各级环卫部门检查发现机扫道路上存在散在垃圾时,不得要求环卫清洁企业冒险进行人工清理,应通知企业在机扫时一并清理。”杨志明说,事发路段新洲路就属于全市81条严管路之一。

深晚记者了解到,环卫主管部门已组织过福田区所有环卫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已组织公司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但培训后依然我行我素,仍旧安排环卫工人进入机动车道内进行高危作业,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目前,深圳交警按照相关法规对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决策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刘某,以及该公司福田项目部负责沙头街道片区环卫作业的组长罗某处以刑事拘留。深圳交警呼吁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绿化作业的企业,要自觉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