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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很有必要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商报|很有必要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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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十二组分组讨论组上,政协委员们就物业管理、交通、环境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频发,引发社会关注。

【深圳商报讯】(记者 董思)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十二组分组讨论组上,政协委员们就物业管理、交通、环境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频发,引发社会关注。当谈到物业管理这一问题时,多位委员建议,修改现行物业管理条例非常有必要。

作为一名律师,政协委员许宜群来对物业管理条例修改非常关注。他表示,现在很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跟业主的矛盾,已经上升到比劳资纠纷等还激烈。而这其中,业委会选举问题尤为突出。

许宜群认为,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有个很模糊的条款,就是推选人须没有违法乱纪。何为“违法乱纪”,概念太模糊,物业管理公司常以此为由阻碍业委会的成立,导致成立业委会很难。“我们的物业管理条例曾经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是现在的条例跟全国其他省份比已经有所滞后。”许宜群建议,希望大家共同来关注并力推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

原载于深圳商报 2017年01月12日 星期四 A04版

[责任编辑: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