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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深圳将勇毅笃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市”!

保持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深圳将勇毅笃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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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深圳,在改革迈入“深水区”、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当下,法治依然是深圳实现第二次飞跃的重要保障,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央视刚播完的《法治中国》六集政论专题片,再次引爆了大家对法治建设的关注。

前不久,华为总裁任正非说过一段话,让人感触良深:“深圳有着良好的法治化、市场化环境,为华为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在很多深圳企业家眼里,法治化和市场化已内化为深圳最显著的城市特色,是他们选择深圳、扎根深圳、获得成功的最重要因素。”

法治春风盎然鹏城大地,从依法治市到法治深圳,从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到今年率先喊出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市”的响亮口号,一次次极为重要的全面提质加速,让人耳目一新。

“法治是宏大的,它标注着一座城市政治文明的高度。”

“法治是可感的,市民用最直观的感受传递着法治成长的脉动。”

“法治是有温度的,它体现着对百姓生命和财产的关心和守护。”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肩负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各相关部门以及法治创新的前海,与法制专家、企业、市民的交谈中,最深感受莫过于此。

 

司法改革 “深圳经验”

经过红岭中路的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许多市民都会看到这样的一幕:门口的立案登记处,每天都会有从华南三省背着行囊赶过来的百姓,整齐地排着队伍等待登记,细心的工作人员还为他们撑起太阳伞,划出放行李的区域。“以前有解不开的矛盾必须到北京最高法,前后要跑好几趟。有了第一巡回法庭,节省我们很多时间和经济成本。”来自广东揭阳的何女士告诉记者。

2015年1月28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被外界称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法治专家说,这是对深圳法治环境的充分肯定,证明着深圳是中国司法改革的“探路者”和“试验田”。

1980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时,深圳只有3名律师和一个法律顾问处。而现在,深圳律师人数已突破一万名。去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了2015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深圳市政府位列总分第一。

翻开中国法学会今年公布的《深圳市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价报告》,记者发现这样的表述:“深圳的司法体制改革高度契合中央改革精神,在先行先试与深化落实相结合方面具有典范性,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深圳经验’。”

一直关注深圳司法体制改革的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杜新利告诉记者,深圳司法体制改革敢于“吃螃蟹”,落棋有声。在近三年时间里,完善四项制度: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2014年,国内呼吁多年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在深圳正式“破冰”,人财物市级统管在全国最早实现,其中就包括员额制改革这块“难啃”的硬骨头,这是改革最关乎痛痒的地方,也是改革的“试金石”。

打破晋升“天花板”。法官职业化改革,让法官不再为解决待遇而追求“官位”、挤“独木桥”。2014年7月起,深圳先后启动法官检察官的职务序列套改工作,确立从五级法官检察官到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9个等级,建立单独薪酬体系。2016年,深圳法院首批841名员额制入额法官正式宣誓就职,标志着深圳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改革让司法队伍整体活力不断迸发,深圳法院结案数从2014年的20.7万件上升到2016年的27.7万件,增幅达33.7%。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11天。

“谁办案谁负责”,深圳制定了“司法权力清单”。2016年,深圳两级法院全面制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合议庭和院庭长的权限和责任,成为全国首家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的法院,对改变过去饱受诟病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化体制具有重要意义。深圳检察院出台《办案责任职权配置工作规定》,将678项职权进行分级授权,对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的职权进行明确界定。

同时,深圳构建新型办案组织,深圳法院全面建立审判团队工作模式,形成了以审判团队为办案主体的审判权运行组织架构。深圳基层法院普遍采取1+2+N(主审法官+普通法官+辅助人员)和1+N(主审法官+辅助人员)模式,中院采取1+2+2(主审法官+普通法官+法官助理)的模式,改革后的两级法院共组建不同类别的审判团队479个。深圳检察院在改革的起步探索阶段,按照“1+N+N”(1名主任检察官+若干检察官+若干检察辅助人员模式建立了整齐划一的检察官办案组;设置公诉、侦查监督等6个业务部,检察院的部门足足减少了一半。

“在这一新的运行机制下,法官们感受到强烈的责任感,激励自己认真对待审判权,充分理解法律,查明事实。一个裁判文书我经常来回看五六遍,现在没有人替你把关了,自己经手的都要经得起考验。”深圳中院法官冼朝暾的这种感受,引起众多法官的共鸣。

 

法治创新 前海先试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深圳是中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深圳自1992年取得特区立法权以来,制定了400余件法规和法规性文件,290多件规章。立法15载,创新15年,深圳创造了国内数十个立法上的“第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胡建农说:“深圳几乎所有重要的改革都与特区立法相伴,二者有机融合、相辅相成。”

第一部针对公司方面的立法,第一部物业管理立法,第一部企业欠薪保障立法,第一部政府采购立法,第一部无偿献血立法,第一部义工法规,第一部改革创新立法,第一部碳交易立法……这些立法解放了生产力,创造了大量的制度红利,同时也为国家立法提供了经验甚至蓝本。

前海,也有一本“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这使前海这一“特区中的特区”的先行先试有法可依。驱车在前海热火朝天的大工地上,前海管理局工作人员指着一栋正在建设的精品工程对记者说,“这就是法治大厦,是前海第一个永久性公共建筑,时刻提醒着人们:前海是国家目前批复的唯一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

深圳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市”,前海被寄予厚望。设立前海法院,积极推动港籍陪审员和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的实施,外界一直在关注。

近日,香港东亚银行收到了前海法院调解后深圳两家公司分期偿还的首笔欠款。这是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首宗案件。主审法官彭亮介绍说,本案各方当事人在涉案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适用香港法,通过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平台,在港籍调解员主持下,当事人适用香港法达成了调解协议。记者了解到,随着第一宗适用香港法律案件的顺利执行,前海法院从立案、裁判到执行,打通了适用香港法处理案件的全部流程。

目前,在前海注册的香港企业4494家,前海法院受理的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案件有31件。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全流程的打通,提高了前海区际、国际司法公信力,增加了香港籍、外籍当事人在前海投资创业的法治信心。

在前海,各种法律服务国际化程度高。2013年进驻前海的深圳国际仲裁院,是前海法治环境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第二届理事会的13名理事中有7名来自香港和海外,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梁爱诗,香港大律师、香港证监会前主席、中国证监会前首席顾问梁定邦。一看这份名单,就知道有多牛!前海仲裁国际化程度全国最高,境外仲裁员353名,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的2016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指引》,让《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首次在中国落地。

此外,前海法治建设还创下多项全国第一。2014年11月中国首家内地香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目前全国已经设立的10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中有7家在前海。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也将落户前海,成为广东省自贸区内首家吸引外资律师申请驻华代表处的地区。

 

依法行政 提质加速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作为全国首个法治政府试点城市,行政权力“管天管地管空气”,法治政府如何赶上民众期待?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方面,没有捷径,没有窍门,深圳政府靠着在执政过程中坚持按规矩办事,严格依法决策,解决了诸多重大问题和难题。”胡建农说,当年为了解决梧桐山隧道的收费和拥堵问题,深圳市政府坚持用市场的、法治的方式与隧道公司协商回购,还在隧道旁修了一条盘山路作为缓解措施,为市民提供免费方案,后来又花费巨资新开了一条隧道。新隧道开通3年后,原隧道终于被收回免费通行。这来之不易的结果靠的是深圳政府整整八年的艰苦谈判,更是政府依法办事的充分体现。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回顾深圳建设法治政府的发展历程,力度之大不啻为一场行政机关的自我革命。

26年前,深圳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处理涉外涉港经济合作创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一批港籍律师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深圳成为该制度在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仅2016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9宗、行政诉讼案件625宗、民事案件25宗、仲裁案件2宗。在深港西部通道工程港方口岸建设一案中,便是由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文书,解决了将港方查验区放在内地行政区域并由香港实施管辖遇到的法律瓶颈,保证了“一地两检”的合法性,保证工程顺利开工。

2014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荣膺了“中国法治政府奖”,这是深圳连续二届捧奖了,2012年,“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也获此奖项。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在颁奖词中写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彰显了现代化大都市对法治政府的孜孜以求。”

深圳在全国最早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体系列出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等12个大项、50个子项和268个细项的评价标准,使各部门在依法时有章可循。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在市政府绩效评估中占着重要比例,2017年为区和新区占8分,市政府A类部门占11分,市政府B类部门占12分(总分100分)。

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督察清单……为了更好地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一份份清单正在公布中。早在2014年9月1日,深圳就率先在全国发布了《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及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办法。此后,深圳面向社会公布了34个市级机构的全部权责清单,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方便群众、推进依法行政。

深圳依法行政限制执法自由裁量权也走在全国前列。经过5年的梳理,2014年我市28个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了分档处罚清单,将数万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分为100元、50元、20元三档;市城管局也把300余项处罚事项,以执法指南清单的形式发到一线执法人员手中,并将细化后的处罚事项清单一一录入电子执法系统。

目前在深圳,民警执法随身携带警察证、执法现场全程配备记录仪……一个个执法的小细节,折射出法治的大进步。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案件侦查队四级警员唐训深有感触:“现在执法记录仪已成为我们日常执勤巡逻的必备之物,佩戴它不仅对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情况记录有很大帮助,也时刻提醒我们要严格规范执法。”

 

释放红利 法治惠民

在深圳,“民告官”并非是一件新鲜事。

前不久,深圳公布了2016年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告官”案件7374宗,“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得以进一步改善。其中,中央直属机关负责人出庭5人次,省属机关负责人出庭1人次,市属机关负责人出庭31人次。深圳中院副院长傅新江这样评价道,公开发布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

对此,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有着深刻的见解。他说,近几年来政府、企业和百姓,在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等方面都有极大的提高。从社区法律顾问到政府法律顾问,从公益维权到全民守法,深圳的法治建设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很多人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寻找法律帮助,大家都深刻认识到,只有选择和法律站在一起,才能变得无比强大。

这几天,莲花街道景田社区特别火,因为社区上了央视《法治中国》专题片!记者在现场所见,莲花街道有着全国民主法治的示范社区,有着全省首家社区法律服务站,有着全市第一个法治公园,还有法治报纸和微信普法平台。社区居民何小姐对记者说,无论交通、经商和就业等各方面,都能感受到法治对生活的影响。法律顾问就在家门口,方便咨询法律问题,感觉高效法治就在身边。

在深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 。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说,“深圳的社区法律服务就是应该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够得上,是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法治惠民,就是体现在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细节中,最终让市民可感,直接得益受惠。

在深圳,如果你的手机里仅有百度地图或是高德地图,是不足以证明你在深圳工作生活过,生活在法治之城的深圳,深圳人的手机里还要有一张更加实用的地图——深圳“法治地图”,这才是行走深圳的“利器”。

“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市司法局新闻办主任马灼兵说,深圳司法局正在打造全国最具互联网理念的司法局,于2015年年底推出了深圳“法治地图”。市民只要打开“深圳司法”微信公众号,点击“法治地图”,在定位基础上,在市民所在区域内的法律服务机构马上浮现于地图上,点击其中一个图标,法律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信息即刻显现。这包括律师事务所551家、法律援助处11个、司法鉴定机构31家、司法考试处9处、公证机构8家,实现了全市643个社区法律顾问点的导航以及645个社区法律顾问的检索,以及全市司法行政机关91个,其它政法机关220个地址导航和检索。

在线上,市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每天都有律师值班到晚上9点,针对市民的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晚上11点前给予回复,不让问题过夜;在线下,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供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所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打造“半小时”服务圈。(记者王湛 王若琳)

[责任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