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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盐,刑责难逃

制售假盐,刑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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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严重扰乱食盐市场的制假盐贩陈某坤,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深圳市盐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查获的多家粮油店销售假冒盐的小包装袋及印刷日期编码均为同一批盐,分析应为同一处窝点加工制售的假冒海精盐。由于该批假冒食盐销售量大、危害性强,深圳市盐务局高度重视,经多次讨论决定实行拉网式排查,集中力量对源头进行追溯和捕捉。深圳市盐务局一年多来,经常在夜间加班,多次半夜、凌晨在深圳与东莞边界地伏击、蹲守,共四次截获陈某坤运送假冒盐的货车及盐产品,同时也抓获了一直在沙井销售假冒盐的惯犯林某秦(已判刑释放)。

执法人员每次对陈某坤调查时,都有新的线索。掌握到制假窝点的大概位置后,执法人员实行连续蹲守,终于确定加工场所。2016年4月,深圳市盐务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端掉了加工假冒盐窝点。陈某坤当时逃离了现场,公安部门对其网上追逃。2016年11月26日,陈某坤在深圳市龙岗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近期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坤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陈某坤一案的判决,对深圳市内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和打击的作用,目前深圳市场上假冒盐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责任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