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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罗湖被选定为市法治创建示范区

【罗湖】罗湖被选定为市法治创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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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被选定为市法治创建示范区,计划年底前90%以上街道达到省级法治街道创建标准。

晶报讯(记者 尹维颖 通讯员 罗海丽)9日上午,罗湖区召开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达到省级法治城区创建标准。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正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全区10个街道办、83个社区、18个重点创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还特别邀请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朱迪俭进行专题授课。

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批示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点工作。在本次全省推开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四级同创”活动中,罗湖区被选定为深圳市法治创建示范区,罗湖区南湖街道被选定为省级示范街道,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和笋岗街道湖景社区被选定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先行探索创建经验。

会上,罗湖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司法局共同部署解读《罗湖区2017年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本年度罗湖区法治创建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根据方案部署,罗湖计划在2017年底前达到省级法治城区创建标准,90%以上街道达到省级法治街道创建标准,60%以上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

[责任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