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出具了深圳首张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公证书》,这也是前海人民法院与前海公证处合作推进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成果之一。
据悉,8月2日,前海公证处受前海法院委托向被申请执行人某公司进行司法送达。到达该地址后,公证人员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了,随即他们到该公司所在大厦的客服中心询问情况。客服中心负责人解释称,该公司确实租用过该大厦某单元办公,但已于去年9月搬离。公证人员对询问的全部过程进行笔录后,由该客服中心负责人确认,此次司法送达以“送达不能”结束。8月3日,前海公证处出具了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首份《公证书》。
在司法送达的同一天,前海公证处还受理了第一宗网络取证委托。该案件的原被告因一批平衡车的买卖合同引起纠纷,双方在协商解决未果后诉至法院。在达成交易的过程中,双方多次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协商及签署形式发票。为确定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前海人民法院委托前海公证处进行电子取证。前海公证处受理后,按规定的公证程序,对原告提供的涉案电子邮箱及电子邮件进行公证,并于8月4日出具了网络取证《公证书》。
记者获悉,前海公证处除了司法送达、调查取证,还将参与调解、财产保全、执行辅助、协同推进强制执行公证的执行与保全衔接、探索涉外、涉港澳台司法辅助工作机制改革等,全面协助前海法院审判辅助中心开展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