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据悉,这也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龙华街道司法所,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站、居民委员会三级调解网络,下设10个驻点调解室及22个居民委员会驻点调解室。 2010年该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市司法局颁发的“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颁发的“全市人民调 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被广东省推荐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候选单位。
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整合各方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一是设立驻点调解室,实现1+1>2的成效。除了1个龙华 街道的调委会外,其余驻点调解室覆盖了劳动、城建、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等10个单位;二是息诉止讼,高效化解矛盾。针对要调解的矛盾点,人民调解委员 会通过了解当事人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调解方案,促成矛盾化解;或针对矛盾双方已进行诉讼程序的阶段,开展诉前联调,审前调解,有效减轻法庭的办案压力;三 是打造专业队伍,组建了具有27名调解员(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其中4名调解员具有律师资格)的专业化调解队伍,用专业收获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