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由市控烟办组织的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第七场走进南山天利中央广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突击检查,共查处一位烟民,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控烟知识教育。此外,执法人员还在天利中央广场多处发现盛有烟头的铁盒以及吸烟点设置不合规的现象。
当天10时,控烟执法队来到南山天利中央广场B座,执法人员巡视大堂多处,均未发现禁止吸烟标识。随后,督查队伍直接前往18楼的消防通道,果然在楼梯拐角处发现一个盛有数支烟头的铁盒。督查队伍沿着楼梯往上行,又在22楼、23楼、25楼发现了盛有烟头的铁盒。
执法人员发现楼道烟味十分浓烈,于是从30楼沿楼梯往下行,进行执法检查。最终,在27楼,执法人员发现两名男子手上有烟,一名手中的烟尚未点燃,另一名手中烟正燃到一半。这名抽烟的廖姓男子是大厦27楼一公司职员,平时常来此吸烟。而就在廖先生吸烟处旁边,禁止吸烟的标识赫然可见。
廖先生说,以前在消防通道外面抽,但被保洁和物管劝阻过,于是改在消防通道内抽。之后,执法人员现场对廖先生进行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最后,执法人员一行来到设置在大厦一楼户外的吸烟点。但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吸烟点未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和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此外,大厦也没有明显吸烟点指引等标识。对此,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对其作出了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通知。
深圳市控烟协会会长高文辉表示,控烟工作不只是控烟办、卫监部门的责任,物业其实是和大厦管理最直接发生关系的主体,也是控烟工作十分重要的一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提出物业管理单位有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等责任,建议天利物业可以在大厦建立一整套控烟的制度,并给大厦内的公司多“上课”,开展控烟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