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合肥,徜徉在幽深静谧的包公祠,凝视着坟草青青的包公墓,心底在对这位清正无私的“青天”老爷无尽敬仰的同时,更多的是难言的感慨。千百年来,人们热烈地颂扬、盼望、追求着像包拯这样的“青天”,当戏台上秦香莲遇到包青天,苏戍娟、熊友兰踫上况大人时,台下的观众无不感动得泪眼汪汪、如痴如醉。然而,古往今来,现实中“青天”又能有多少?即使百年不遇偶尔出现一两个真正的“青天”又能怎样?
有先哲说:“中国人传统的国民性,就是巴望有位青天大人给自己作主。”长期的封建社会,造成人们信人不信法,法自君出,法律由皇帝老子“钦定”也可以由皇帝老子“钦改”,更可以随“朕意”而为所欲为。中国的法律遇到开明的皇帝,清廉的官吏,还些用处,一旦遇到昏庸的皇帝、霸道的奸佞,则草芥不如。人们普遍信人治而不信法治,总盼有位圣明的皇帝,没有圣明的皇帝就渴望有清官、有青天,然而,清官再清、“青天”再好,人一死或离开,他的那套做法也就随之灭亡。在西方一些法治国家,三、五年更换一位总统或省长,但并没有因人废法也不用大动刀斧修法。而在我们的国度里,往往一个人死了、走了,其做法也就随即人亡政息,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政这种最具有“人治”色彩的现象,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单位也概莫例外。所以常听一些人慨叹:工作难做,事情难办,要是踫到一个开明的领导就好了。
“人治”文化流远传广,即使时至今日,好多人还没弄清是“法大”还是“权大”。康生有句名言“什么宪法,马克思主义就是最大的法”,有人更说:“法律?法律还是我们制定的呢!”所以,社会上信人不信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谁的权力最大,谁就最有法律权威似乎成为为自然成了惯例。一些掌权的人想怎样干就怎样干,最惯用最有力的就是掷地有声一句:“我看就这么定了吧!”一些违法乱纪的人,更是自豪地拍着胸膛,大义凛然地说:“怕甚么,咱有人”,有人就可以有一切,有人想干嘛就可干嘛,真干嘛了也没啥事。因此,想升官发财干嘛的人也就纷纷相争去找人去收卖权力;而一些被宰割、受寃害的人,不但不懂得用法律去保护自己,还认为这是无可奈何,理所当然的事,想尽办法去奔找权门、游说官家、求得有权贵的一纸便笺,一个电话、一句言辞甚至一个眼色,一声不很响的咳嗽来解决问题,达到目的。
人们办甚么事碰到甚么难题都习惯将希望寄托在有官、有权、有势的人身上。然而,官有贪廉庸酷,如果遇到一个半贪半廉、时贪时廉或是昏庸腐败的官,不要说大多数的平民布衣,有几个人能攀得上,就是少数有能耐攀得上的人,不靠拍马溜须、不靠行贿赂使黑钱,也根本靠不住。青天可贵,但泱泱大国,能有几个“青天”?纵然有千个包公,万个况钟,没有健全的法制为基础,又能怎样?秦香莲遇到包青天,终于申了冤,阿Q碰不上青天也就只好糊里胡涂地画个圆圈被押上刑场受死。秦香莲有幸踫上包青天成了千古传奇,百年不遇。而像阿Q一样含冤倒霉、枉冤终生的千百年来却千千万万,数不胜数,又有谁知道?
可见,不管是“青天”、“黄天”还是“白天”“黑天”,如果没有公正的法律,都是靠不住的。试想,倘若天下法治大统,不是个人说了算,不是按长官的意志行事,还会有那么多人去烧香、去拜佛、去寻求青天保佑?这样一来,被奉为什么“天”有权力主事的人,恐怕就要从此吃素食斋无人朝拜了。这绝对是有人不愿见到的,也是千百年来“人治”难以根除的原因。
一切混乱的祸根都来自无法无天的“人治”,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依赖于法制的健全。要实行真正的法治,关键在于保持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一旦失去了制约和公平,即使统治者再英明、“青天”再青,法律也只能成为无用的草芥而任人践踏了。
步出包公祠,望着头顶的蓝天白云,我想,“青天”死去了好几百年,人们还总是在呼唤“青天”的再现,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伤。如果有一天,国人不盼望青天,相信青天,依靠青天,那我们的天空就是真正清朗了。
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