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将全程监管“3·15优质优惠消费月”活动
价格监测信息实时发布
本报记者陈莉 实习生蒋元婷报道

参加优质优惠消费月活动的企业诚信宣言。本报记者 冯明 摄
本报记者陈莉 实习生蒋元婷报道 昨天,我市2009年“3·15优质优惠消费月”系列活动在市民中心广场启动,全市近3000家企业参与此次让利优惠活动,推出500多项消费优惠。市工商局、质监局、消委会等将对行业、企业开展的优惠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全市1294家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和参与优惠消费月活动的企业都悬挂、张贴活动统一标志。据市消委会秘书长刘飞介绍,参与活动的企业推出的优惠措施事先经工商物价部门审核,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优惠价格的真实性;消费者在悬挂、张贴统一标志的企业消费可获得优惠;参与活动企业与消费者发生消费争议时,无条件接受市工商局、市区消委会的调解、处理。
市工商局副局长袁作新表示,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将对行业、企业开展的优惠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实时发布价格监测信息,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对优惠价格进行监管,打击价格虚假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