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0-21 10:4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现年49岁的丁美玲女士至今还保留着一个很好的习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把涉及到钱的地方算得清清楚楚,这种习惯的养成源于30年来她一直从事的会计工作。 如今,这些数字成了30年来北京百姓理财变化的最好说明。捧起账本,回想往事,丁女士禁不住感慨万千……
1978年………………………
学徒工每月收入18.5元
1978年春天,家住北京崇文区南武圣巷12号院的老丁太太异常高兴,因为她最小的孩子,也就是本文的女主人公丁女士刚刚领到崇文区粮管所的招聘通知,马上要成为粮管所下属一家副食店的出纳员。
“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家里的哥哥姐姐都上班了,老父亲也还没有退休,只有母亲是个老式的家庭妇女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她总是希望孩子们能够好好工作,尤其是女儿,她要求我们在经济方面一定要独立。”回想起30年前的往事,丁女士历历在目。
接下来,丁女士开始了在副食店里的学徒工作。很多年后,丁女士查看当年学徒时的收入,感慨那18.5元的工资现在还不够给女儿买一个漂亮点的发卡。但在当时,这笔钱除了支付她一个月的花销外,还能为将来结婚攒些嫁妆。
“那时是有钱没地方花。生活花费很少,5分钱能够买很多菜,猪肉也才几毛钱一斤,上等的羊毛料子2块钱一米,最贵的家具也只有上百元钱。”在丁女士的账本上,最早的记录就来自月收入18.5元时代。
老丁太太的小女儿天生爱攒钱。当时丁女士每个月还能在人民银行存上10元钱。到了转正后的1980年,每月工资涨到36元,丁女士每月的存款也涨到了25元。
来源: 北京商报 编辑: 庄浩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