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说警察是守护城池的勇士,刑警就是勇士手中的利刃。
30年顽强拼搏勇往直前,“深圳CID”在国内警界挣得了响当当的名头,满身披挂着耀眼的勋章: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国市级追逃工作先进单位,在2006年度、2007年度广东省刑侦工作绩效考核中总分排名第一,在2007年公安部对全国地市级以上刑事技术实验室测评中获得总成绩全国第一,200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9个集体荣立一等功,11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一个集体被公安部授予“特别能战斗的集体”称号。
“深圳CID”,今天已经不仅仅是深圳刑警的代名词,它更像一个符号,象征着一批铁血勇士身经百战之后形成的一种忠诚奉献的精神、一种百折不挠的气质、一种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力量。
“背包精神”是一种责任感
“CID”,英文“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t.”的缩写,意为“刑事侦缉部门”,“深圳CID”指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记者昨天走进地处蛇口的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办公大楼,随处可以见到醒目的“深圳CID”标识,这个标识寓意正义、坚韧、智勇、奉献,也是深圳警队的闪亮品牌。
刑侦局的350多名刑警,每人都配发了一个大大的旅行背包,女警用红色的,男警用蓝色的。刑侦局规定,背包内要齐备手铐、警戒带、胶绳、防水手电筒、包装胶带、印泥、卷尺、笔记本、笔录纸、地图等工具,还要预备水杯、毛巾、牙刷、牙膏等生活用品。这样的背包意味着,一旦有案件发生,刑警立即打起背包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争取更多的时间,不破案不收兵。
深圳刑警2002年开始使用这样的背包,它标志着这支队伍凝聚了属于自己的精神——“背包精神”。
在刑警们心中,“背包精神”就是一种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责任感!
在“背包精神”激励下,2002年,深圳刑侦局针对宝安、龙岗两区黑恶势力猖獗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光明使者”专项整治行动,刑侦局领导和20多名参战刑警打起背包,20多天吃住在现场指挥部,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破获刑事案件39宗。专案组16名刑警背着背包辗转于湖南、湖北等5个省市自治区,历时10余天,成功解救了一名被绑架18天之久的少女。
“背包精神”换来了累累硕果,深圳刑侦工作破案总数年年攀升。“背包精神”如今已成为深圳刑警的一个光荣传统,为铸造深圳刑警这支警营精兵提供了巨大的精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