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可以质疑这个轻率做决定的时代,也可以享受这个率性时代的自由成果。你思绪万千,表明你具备一定的思辨性,但是意气用事的结果仍然避免不了苦涩,说明,人若只被冲动支配,是不会获得美好的结果的。感情刺激不能迫令对方反省,这是经验告诉我们的。
婚姻法规定,小孩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意思是说,他们姓什么都是合理的,最终结果要看父母的共识。在这里,共识是先决条件,一个具可操作性的共识一般都会兼顾传统与家庭实际情况。共识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损毁对方尊严的方式获得的结果,是不可能持久的。不光人际关系如此,国与国的关系也同样,当两个正当的愿望撞在一起时,都需要一个理智协商的过程,凡事拼个鱼死网破,那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你们希望小孩跟自己姓无可厚非,随便选择哪个都符合传统的做法,你妻家指责你小农意识未免打击面过大了,毕竟跟父姓也是绝大部分中国人的选择,你不能免俗并不是一项罪过。哪怕你妻子也未必是跟母姓。我认为跟谁姓都可以理解,这是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你们的错误是,没有努力去取得共识,只愿一厢情愿地独霸话语权,最后引发冲突毫不足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