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慈善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工作报告
(2007年12月24日)
市民政局局长、市慈善会常务副会长刘润华
各位理事、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深圳市慈善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请允许我代表市慈善会常务理事会,对各位理事一年来对我会各项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过去一年,我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不少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下面,我向各位理事报告我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和未来一年的安排,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我会加快发展并迈上新台阶的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下,我会围绕“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筹款和救助能力,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特别是在2006年7-8月份的抗洪救灾募捐活动中,我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并获市政府授予“广东水灾赈灾捐赠突出贡献奖”。
(一)募捐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年来,我会的募捐工作力度大、方法活、路子新、参与面广,进一步拓宽了募捐渠道,增加了募捐数量,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1、慈善捐款成果丰硕。去年,我会的募捐工作无论从领导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宣传声势来说,还是从社会参与捐赠的范围、人数、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来说,都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会通过开展“广东水灾赈灾捐赠活动”,并通过设立冠名基金等形式,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3.7亿元人民币。
2、慈善捐物效果显著。开展慈善捐物活动不仅是建设节约型社会、防止浪费现象的需要,也是挖掘社会慈善资源,救助更多困难群众的需要。在2006年的抗洪赈灾捐赠活动中,我会接收了1000多万元的药品、食品和衣物等物资,并及时运送到各个灾区,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二)救助工作开创新局面
我会遵照“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过去一年来共投入救助资金1亿多元人民币,开展众多大型的救助活动,成效显著,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1、救灾济困。在2006年特大自然灾害赈灾活动中,我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给我省和市内受灾灾民拨款1亿多元, 有力地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2、慈善助医。我会设立“劳务工关爱基金”,为非深圳户籍的劳务工提供医疗救助。截至11月份,“劳务工关爱基金”共资助劳务工242人次,资助金额达225.6万元。与此同时,该基金联合市卫生局发动医院加盟,等额放大救助额度,目前已有22家医院加盟。同时,推出劳务工子女唇腭裂和肢残救助项目;资助市妇联开办的外来女工流动学校项目,为外来女工提供心理咨询与疏导、法律维权、卫生保健等各类知识的培训;资助市总工会开办的农民工学校,免费为农民工提供300个中专学位、300个职业技能培训学位和200场素质教育讲座;与阳光医院合作设立“阳光救助基金”,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工程;与富士康集团合作救治4名白血病患者等。
3、兴教助学。一是继续开展“雏鹰展翅”计划。该计划自2004年发起实施以来共资助深圳户籍低保家庭的大学生1403人次,资助金额404万元;二是设立“南太奖学金”,深圳南太集团在我会设立第一个慈善冠名基金,每年向深圳大学提供400万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三是富士康集团捐款1000多万元用于开展图书开发、“设立奖学金”、援建学校等近10个项目;四是积极开展“募师支教”项目,设立“募师支教”冠名基金;五是开展“慈善教育计划”和“学生慈善一元捐”等兴教助学项目,在西藏、贵州援建了10所“深圳青少年希望小学”。
4、其他救助项目。我会开展“临终关怀”计划,为临终人士提供从身体护理到心理疏导的人文关怀,至今共730人获资助,资助金额合计73万元;此外,富士康通过我会捐资60万元,在河源援建两所敬老院。
(三)加强地域合作
与中华慈善总会联合推出“慈善一元捐行动”,在我市共设置了近1000个带擦鞋机的捐款箱,既能宣传又能接收善款;在河源市社会福利中心设置慈善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慈善教育活动加强两地的互动。
(四)创新慈善方式
在慈善方式上也积极创新,如《深圳商报》提供100个广告版,将广告收入捐给慈善会,成立“深圳商报慈善基金”,以及民润超市60多家门店加盟“慈善超市”等活动,都从多渠道实现了社会资源与慈善理念的有机结合。
(五)扩大慈善宣传
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氛围,需要公民慈善意识和社会慈善价值观的提高,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慈善宣传的引导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推动。一年来,我会加大慈善宣传力度,主持编制“深圳慈善榜”,《晶报》特别安排200个版配合宣传,唐码广告公司也捐出100辆大巴广告位作为公益慈善通途。2007年我会向福利彩票公益金申请100万元,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以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的氛围。
二、工作体会
(一)慈善事业需要政府支持与社会各界的参与
发展慈善事业,需要政府和民间组织携手共建,需要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人人慈善”成为慈善事业的主旋律。过去一年我市慈善工作之所以取得很大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在座各位理事的通力协助和身体力行,离不开秘书处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和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在此,我代表市市慈善会对各位理事、秘书处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创新让慈善更具生命力
我会根据深圳的城市特征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打造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慈善品牌,例如资助低保户子女上大学的“雏鹰展翅计划”项目、给偏远山区孩子们带去知识和理念的“募师支教”项目、为广大劳务工提供救助的“劳务工关爱基金”、“慈善教育计划”等等。在策划、实施运作等方面我会都不断予以创新,拓宽项目发布的渠道,丰富项目的内涵,初步形成慈善靠大家,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慈善”格局。
(三)监督让慈善更健康发展
慈善捐赠的款物能否合理使用,直接关系到慈善机构的形象,关系到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慈善机构只有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和公示制度,才能保护社会各界捐助者的参与热情,为慈善机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目前,我会已初步建立了一个项目运作公开、财务管理公开、善款使用公开的运行机制。
(四)深圳的慈善资源尚未充分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形成了雄厚的经济基础,涌现出丛飞、郭春园等爱心人物,慈善捐赠额增幅较大,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我们要居安思危,下决心迎头赶上。
三、工作设想
(一)继续做好经常性的慈善项目
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网络,加快“慈善超市”和慈善信息平台的建设,推广民润超市加盟模式,发动更多企业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继续做好“雏鹰展翅计划”、“劳务工关爱基金”和“临终关怀计划”和“慈善教育计划”等项目,不断开拓新的救助项目和救助领域,建立健全救助项目的立项、评估、监督和反馈体系,推进慈善救助体系的完善。
(二)倡导设立“冠名基金”
我会已设立了“劳务工关爱基金”、“南太将学金”、 “市外商企业协会基金”、 “港澳政协委慈善基金”、 “阳光救助基金”、“桃源居社区基金”、 “商报慈善基金”、“募师支教”基金等冠名基金,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设立形式多样的冠名基金。
(三)进一步推动慈善组织建设
1、完善慈善组织建设。今年,我市慈善机构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宝安、龙岗和盐田三区已正式成立慈善会,其余各区的慈善会都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我们将加大力度,推动构建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慈善组织网络,理顺关系,合理运用我市的慈善资源。
2、加强慈善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慈善是人们基于自愿原则向社会及受益人提供无偿的援助,除了资金、实物外还包括劳务方面的援助。人的能力有大小,建立慈善工作志愿者队伍的目的是吸引更多人参与慈善事业,奉献爱心。
(四)继续做好慈善宣传工作
加大对慈善的宣传力度,扩大慈善的影响。进一步完善深圳慈善排行榜,并将召开深圳市慈善大会。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利用尽可能多的宣传渠道,积极搭建传播慈善文化、培养慈善意识的平台。
(五)规范管理,增加慈善工作的专业能力和透明度
各级慈善机构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募捐渠道,在募捐接收、基金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运作和费用开支等各个环节上加大管理力度,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资金运作、财务审计、社会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并逐步走上科学管理的道路。这是保证慈善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慈善机构要加强和重视人才培养,加强与国内外先进慈善机构的交流,拓宽思路,改革业务和管理模式,提升慈善组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品牌形象。
理事们,同志们,我们已迎来了慈善事业的春天!我国政府首次发表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对全国慈善事业发展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划。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我们要紧紧抓住慈善事业的发展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更新慈善理念,提高筹款和救助能力,履行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教助学的慈善宗旨,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慈善活动,为构建深圳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